尼尔斯
第 1 章 尼尔斯:被变小的男孩
一九〇六年秋天,瑞典小学生手里多了两本奇怪的书。它名义上是地理课本,开头却不像任何一门课:一个乡下男孩在星期天的早晨捉住了一个小精灵,然后被变成拇指大的人,骑在自家白鹅的脖子上飞上了天。一百多年过去,多少正襟危坐的地理教材化为纸浆,这个开头却进了几十种语言,印在钞票上,飞进几代人的电视机。本书的十五章,要做的就是把这部作品拆开来看:它如何用一个孩子的身体作抵押,换来一整幅瑞典的地图;如何用一场惩罚,做成一堂教育。而一切都要从那个星期天早晨说起,从被变小的男孩本人说起。
先交代读法。本书引用原文,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高子英译本为主要依据,必要处对照石琴娥的瑞典语直译本;凡凭记忆转述而非逐字抄录的段落,我会用大意如此一类字样标出,不冒充引文。这也是我想在这本书里坚持的诚实:导读不能替原著说话,只能站在它旁边,把它的好处指给后来的人看。另外要提醒的是,这部作品在瑞典原是两卷,一九〇六年出上卷,一九〇七年出下卷,中译本通常合为一厚册,五十余章。读它不必贪快,拉格洛夫自己就是按一晚一章的节奏写的,学校里的老师每晚念一章,念完正好是一个学期。本导读也照这个节奏走,一章处理一个问题,十五章走完全书。
一个十四岁的星期天
故事发生在斯康耐,瑞典最南端的省份,一个叫西威曼豪格的村子。拉格洛夫给这个村子起的名字并非凭空捏造,瑞典南部确实有相似的地名,那片平原上有真实的教堂、真实的庄园和真实的山毛榉。小说的第一个场景是父母去教堂。这是全书最不动声色的一笔:夫妇俩穿戴整齐,为了一年一度的圣餐礼拜精心收拾,把十四岁的儿子留在家里,任务是念完几页布道文。孩子把布道文压在枕头上,睡了。父母前脚出门,他后脚就琢磨起恶作剧。
高子英译本给第一章起的标题是「这个男孩子」。这个标题冷淡得近乎失礼,没有形容词,没有惊叹,就像村里人提起某个顽童时的语气。我以为这个语气本身就是修辞。拉格洛夫没有写「懒惰的尼尔斯」或者「淘气包尼尔斯」,她只说「这个」,把评判悬置起来,让读者自己往下看。看过第一节,读者会自己补上那些形容词:他捉弄牲口,揪猫的尾巴,朝鸡群扔石头,把马蜂塞进牛棚,踩坏鸟窝,气走雇工,让全家的农活因为他一个人的懈怠乱了套。母亲在教堂里为儿子祈祷,求上帝管教这个走偏了的孩子;父亲在归途的马车上叹气,盘算着让他去上学校还是送去学一门手艺。这两声叹息是拉格洛夫埋下的伏笔:在变形发生之前,这个家庭对这个孩子,已经完全束手无策了。
父母的形象也值得多看一眼。拉格洛夫写这对夫妇,用的全是白描:母亲的皮鞋太旧,出门前还惦记着炉子里的面包;父亲盘算的学问,全在收成、租金和儿子的出路之间。他们不是不爱孩子,而是爱得没有办法,管教只剩祷告和叹气两种工具。这种父母在今天的任何一个县城都还认得出,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学校身上,又对学校半信半疑。后来全书结尾,正是这对手足无措的父母几乎错手宰了莫顿,无意中成全了儿子的归来。一个家庭的爱以误解的方式运转,这是拉格洛夫从她的第一部小说起就反复写的主题,我们到第八章还会回到这张餐桌上。
值得细看的是,拉格洛夫拒绝把这个孩子写成坏人。书里的尼尔斯坏得很有分寸:他残忍,但那是一种无力者的残忍,欺压的对象全是比他更弱、且无力还手的牲畜家禽;他懒惰,但那是乡村少年对无穷无尽的杂活的报复。十九世纪末的瑞典农家,一个十四岁男孩的劳动力是家庭经济的一部分,喂马、放鹅、看牛、搬草,四季没有尽头。拉格洛夫笔下的懒不是道德缺陷那么简单,它有社会学的成因:孩子从劳动中得不到任何尊严,便从施虐中获取权力感。这个判断书里没有明说,但每一处细节都指向它。正因如此,后文的转变才有了根:当劳动第一次给他尊严,懒就不治而愈了。
还有一层容易被中文读者忽略的背景:圣餐礼拜与布道文。尼尔斯被罚念的那几页纸,是路德宗瑞典家庭星期天的标配,孩子足不出户也要领受一遍神的话语。可就在这最神圣的读物旁边,传说里住着一个小狐仙。崇高与迷信同处一室,教堂的钟声与精灵的传说共享一片天空,这就是拉格洛夫笔下的瑞典:信仰已经制度化,而民间的想象力仍然在墙缝里活着。整个故事的引擎,恰恰是那个被制度化的世界视为不存在的东西。
再补一个背景,它不在文本里,却在文本背后。十九世纪下半叶,瑞典正经历近代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失,从一八五〇年到二十世纪初,超过一百万瑞典人变卖家具,渡海去了美洲,乡村教区的名册一年年变薄。土地养不活增长的儿女,铁厂倒闭,歉收接踵,穷人对祖国的感情被贫穷磨得所剩无几。教师们焦虑的正是这件事:孩子们在地理课上背得出省份和物产,却背不出一句对这片土地的爱。让下一代在离开学校之前先爱上瑞典,成了公共教育的一桩心事。尼尔斯的故事就诞生在这种焦虑里,这也是为什么它的地理总是带着体温:拉格洛夫要写的不是疆域,是一个值得留下的家。
小狐仙与那枚银币
变形的桥段,书里写得像一个精心设计的交易陷阱。孩子独自在家,百无聊赖,忽然瞥见纱罩下面罩住了一个小人儿,正是母亲念叨过的小狐仙。他先是大喜过望,随即听见小狐仙开口讨饶,许诺放了他就送一枚古银币,就是老辈人说的那种有魔力的银币。孩子心动了,又立刻贪心起来:一枚银币算什么,不如让他把我也变成精灵,变大变小随心所欲,那才痛快。就在他张口索要这个愿望的一瞬间,小狐仙消失了,而他自己缩成了拇指大的人。
这个场面经得起反复细读。首先,惩罚与罪行之间有一层幽默的对位:他虐待动物凭的是体型优势,精灵没收的恰恰是这个优势。其次,愿望以最字面的方式实现,这是民间故事最古老的逻辑,许愿者总要被自己的措辞反噬,格林童话里满是这样的教训。第三,也是最要紧的,拉格洛夫把变形安排在贪婪的一念之间,而非恶意的一念之间。孩子变小的直接原因不是他坏,而是他贪。坏是慢性病,贪是急性发作。慢性病要到八个月的旅程里慢慢治,急性发作当场结算。这个安排让惩罚显得既突然又公平。
译名的问题在这里值得停留一下。高子英把书里的 tomte 译作「小狐仙」,石琴娥等译家多作「小精灵」。两种译法背后是两种策略。Tomte 在北欧民间信仰里是家宅精灵,住在马厩牛棚,红帽灰须,若受善待便暗中照看牲口,若受怠慢便作弄家人,瑞典农家 Christmas 期间还要给他留一碗粥。严格说它与狐狸毫无关系,也与泛灵的「精灵」不完全重合,「小狐仙」是不折不扣的归化误译,却误得有滋味,带着乡土的狡黠;「小精灵」更准确,也更平。我个人的偏好是前者,理由是它的错位反而提醒中文读者:你正在进入一个陌生的、有自己神怪的北方世界。翻译学教科书争论异化归化的得失,一枚小小的译名就是活标本。
更深一层,让 tomte 来执行惩罚,等于让民间信仰来审判现代儿童。小狐仙是农庄旧秩序的守护者,照看牲畜、奖勤罚懒,而尼尔斯代表的正是新世代对旧秩序的漠视。惩罚发生的那一刻,其实是两个时代的交接:老瑞典伸手管教了它不听话的孩子。全书的地基就此打下,后面飞过的每一寸国土,都是对这个孩子、也是对整个民族的再教育。
关于 tomte,还有几句可说。这种信仰在农业时代的斯堪的纳维亚无处不在,丹麦挪威叫他 nisse,瑞典叫 tomte,形象是巴掌高的老农,独居马厩,替主人看守牲口,报酬是一碗圣诞的黄油米粥,忘了供粥他就会记仇,轻则惊马,重则让奶牛生病。他管的是农庄的秩序:勤勉、整洁、善待牲畜,这些正是尼尔斯身上样样缺的东西。让这样的角色来惩罚一个怠惰的孩子,民间逻辑严丝合缝。还有一处结构上的安排值得记下:小狐仙在全书此后再没有正面出场,惩罚者隐身,赎救的条件要靠渡鸦辗转捎话。执法者退场,规矩留下,规矩比执法者活得更久,这个安排给了整本书漫长的自我教育留出了时间。
拇指大的世界
变小之后的头几个小时,拉格洛夫写了一场彻底的世界翻转。院子还是那个院子,可是桌子成了高塔,门槛成了悬崖,往常一脚就能跨过的水沟成了深涧。麻雀落在他头顶的枝上,并不怕他,反而隔着距离议论他。牛棚里的猫从横梁上俯视他,家禽围拢过来,用他从前砸它们的那种兴高采烈围着他。他惊慌失措地寻找小狐仙求饶,可是从前人人看得见的小精灵,如今他一个也找不着了。
这里要谈一个叙事学的事实:儿童文学最惯用的伎俩是缩小身体。从格列佛到爱丽丝,从拇指姑娘到借物少女,变小几乎是儿童文学共享的原始场景。原因不复杂,儿童在成人世界里的处境,本来就是拇指大的人住在巨物的世界里,家具太高,规则看不懂,力量全在别人手里。变小是一次显影,把儿童每天经验又说不出的处境,用身体的尺度明明白白演出来。尼尔斯变小之后的第一反应是不信,第二反应是害怕,第三反应是去找人求助,而求助处处碰壁。任何一个孩子读到这儿都会心一笑,他们太熟悉这种求助无门了。
但拉格洛夫在通用公式之外加了一个狠的变量:让他听得懂动物说话。这个设定常被当作童话的廉价魔法,其实它是全书最锋利的道德装置。语言是什么?语言是对象的抗议能够抵达你的唯一通道。我们心安理得地吃肉、使唤牲口,很大程度上因为牲口的痛苦无法用我们听得懂的方式陈述。一旦牛开口,猪开口,被打了三年的狗开口,人就无法再假装听不见。变小让尼尔斯失去了权力,听懂让尼尔斯失去了无辜。书里那些动物的控诉,与其说是说给尼尔斯的,不如说是说给书页外每一个孩子的:你们家里的猫,也许一直有话想说。
身体的变化还牵出一层更隐微的翻转:视角。全书此后的风景描写,全部从拇指人的高度和飞行的俯角展开。这是一场持续五百多页的视角革命。农庄不再是劳动的单位而是迷宫,湖泊不再是地图上的蓝色而是一整片会发光的国土。文学理论喜欢谈视角决定事实,拉格洛夫用一个小精灵的法术把这句理论变成了儿童也能感知的经验。后文写瑞典的山川城镇之所以处处新鲜,根子就在这里:不是瑞典变了,是看它的眼睛变了。
不妨把两个先例放在一起看。斯威夫特的格列佛在小人国是巨物,在大人国是玩偶,身体尺度全在别人手里,讨论的是政治;卡罗尔的爱丽丝靠蛋糕和药水忽大忽小,身体成了欲望的橡皮筋,讨论的是自我。尼尔斯的变小与两者都不同,它是单向的、被判定的、不可撤销的,像一场刑期。正是这种不可逆,让整个文本有了成长小说的骨头:爱丽丝随时可以变回去,所以她的奇境只是奇境;尼尔斯不能,所以他的旅程必须是一次改造。拇指大的人无法翻案,只能重新做人,这句话听起来像玩笑,却是全书最严肃的设定。
动物的法庭
变小当天的牛棚一场,值得逐句细读。尼尔斯走投无路,想起家里的奶牛或许肯帮忙,便溜进牛棚打听小狐仙的下落。回答他的是三头母牛的哄笑。为首的老牛五月玫瑰,书里借她之口把男孩的旧账翻了个底朝天:怎样用木头鞋砸她,怎样在她挤奶的时候拧她,怎样把马蜂放进她的食槽。笑声一浪高过一浪,没有谁动一根指头,可这笑声比皮鞭更叫他站不住。先前在院子里,家猫还教训过他一顿,爪子抵着喉咙又收了回去,说是看在他母亲的份上。
这一场的妙处在于,它是一场没有刑罚的审判。法庭早已开庭多年,证词积累多年,只是被告从前听不见。动物们不需要打他,它们只需要在他求助的时候笑,正义就已经执行完毕。民间故事研究里有个老词叫颠倒的世界,动物开口、蠢人得势、国王挨打,狂欢节式的颠倒让人释放对秩序的怨恨。拉格洛夫的颠倒是反向的:她不是让动物踩人出气,而是让秩序回到它该在的位置。尼尔斯从前是院子的暴君,如今是院子里的难民,他经历的不是报复,而是复位。我以为这是本书全部道德想象的地基:惩罚的目的从来不是让作恶者受苦,而是让他搬家,从权力的一侧搬到无权力的一侧住上一阵,看看风景。
细读五月玫瑰的控诉,还有一层修辞上的匠心。她的清单全是小事,砸一下、拧一把、一只马蜂,没有一条够得上滔天罪恶。这正是拉格洛夫的分寸。她不写残暴的大恶,因为大恶反而让读者免责,谁会把自己想成虐待狂呢。她写的是人人干过的小恶,揪尾巴、扔石头、看蚂蚁打架不撒手。审判若要抵达每个读者,起诉书必须写得人人有份。一九〇六年的瑞典小学生读到奶牛的笑声时,教室里大概会有此起彼伏的心虚,这正是教科书委员会想要的,虽然他们没好意思明说。
还有那只猫,也值得单独一提。全书的猫写得都不讨好,冷淡,记仇,独立,这大概是爱狗的北欧农家对猫的一贯偏见。但这一只猫在爪子抵住喉咙的那一刻收了手,理由是母亲的情面。请注意这个理由:不是怜悯,不是原则,是情面。动物的世界同人的世界一样,恩义沿亲属关系流动,母亲祈祷的身影还在教堂里,这身影隔着几里地护住了她的儿子。拉格洛夫的民间叙事手艺,在这种地方最见功力,她从不写抽象的善,她写善在人情网络里的具体走向。
这一场牛棚戏,还可以放进一个更长的文学谱系里看。农庄动物开会控诉人类,后世最著名的版本当然是奥威尔的《动物农场》,不过那是四十年后的事,而且方向相反:奥威尔的动物揭竿而起,把人赶出庄园,控诉最终变成革命;拉格洛夫的动物只要求这个孩子听一遍账单,笑声散场,各自回栏。我更欣赏拉格洛夫的克制。革命叙事许诺正义一次到位,可历史上兑现的少;让欠债者亲耳听见债主的名单,让他从此在同一个院子里低头做人,这种日常的、不流血的正义,孩子反而学得会。文学史习惯把动物寓言当作讽刺人类的镜子,从伊索到拉封丹都是如此,拉格洛夫的牛棚戏站在这个传统里,却把矛头调转了半圈:她不讽刺国王与教士,她审判寻常人家每个孩子都犯过的小罪。
起飞:一场不情愿的英雄主义
于是到了全书最著名的场面。天上传来雁鸣,一群大雁掠过农庄上空,边飞边朝院里的家禽喊话,喊话的内容不难猜,无非是嘲笑地上的同类放弃了翅膀。家鹅们照例回敬几句,双方隔着天空对骂,年年如此。可是这一年,白鹅莫顿当真了。书里写他昂起脖子,试着张开翅膀,作势要跟上去。尼尔斯心里想的不是冒险,而是家里只剩他一个人,大鹅要是飞跑了,父母回来要他的命。他扑上去,双臂搂住鹅脖子想按住这笨重的家伙,就在这一瞬间,莫顿发力冲出了院子。
我以为这是全书被误读最多的一段。多少导读把它讲成少年踏上冒险之旅的开端,热血而明亮。可只要贴着文本读,就会发现启程的每一环都不是勇气:大雁的鼓动出于嘲笑,莫顿的起飞出于虚荣,尼尔斯的搂抱出于怕挨骂,而三个人被命运顺手一起抛上了天。拉格洛夫故意把出发写成一连串的误解与失手,这里藏着她对冒险文学的修正。传奇里的英雄主动跨过门槛,民间故事里的主人公往往是被推过门槛的,被风,被骗,被一头认死理的家鹅。被动启程,恰恰是大多数人生离家的真相,这一点今天的读者比一百年前更能会心。
天上地下那场对骂,也值得多想一层。大雁讥笑家鹅养尊处优,白白糟蹋了一双翅膀;家鹅反唇相讥,说野雁风餐露宿,图个什么。这场口仗表面是鸟类的生活之争,骨子里是自由与安稳的老辩论,谁也说服不了谁,年年吵,年年散。有意思的是拉格洛夫的裁决:她让两边都说对了一半,又让真心动摇的家鹅只有一只。绝大多数家鹅听了嘲笑,照旧低头吃食,这才是常态;莫顿的例外不是因为他更勇敢,而是因为他把别人的嘲笑当了真。虚荣在多数故事里是被讽刺的品质,在这里却是命运的门轴。这一点以后还要专门谈。
叙事节奏在这一刻也骤然换了挡。前一章是缓慢的、室内的、事务性的,念布道文,捉精灵,挨牛的嘲笑,时间以小时计。起飞之后,句子突然轻了,地平线涌进画面,田野、大道、教堂的尖顶依次后退,时间以天计。从安土重迁到浪游四方,中间没有任何过渡,没有告别,没有打包行囊。这种硬切换带来的失重感,是全书魅力的第一来源,读者同尼尔斯一样,还没来得及反对,瑞典就已经在脚下了。
还有一个细节不该漏掉:起飞的那一刻,是变形之后尼尔斯第一次对别的生物生出责任感。动机是自私的,怕挨骂,可形式是利他的,他在乎莫顿的下落,在乎父母的损失。善恶的起点常常就是这样不成体统,先有利己的责任,练熟了,才长得出利他的。拉格洛夫不美化这个起点,也不轻视它,她只是把这个歪歪扭扭的起点放大给读者看,然后用整整一本书把它掰直。
起飞之后的头几分钟,书里有一个容易滑过去的细节:尼尔斯回头看家。农庄在身后迅速缩小,院子成了绿毯上的一小块补丁,他忽然认出自己生活了十四年的世界原来这么小。这个瞬间在文学里有个现成的说法,可以叫俯瞰的觉醒,人从高处第一次看见自己生活的全貌,从此再也回不到原来看世界的方式。多少成长小说要写几百页才能让主人公获得这种视角,拉格洛夫用一次起飞就完成了。而且她拒绝俗套:没有告别,没有流泪,没有从云端挥动的小手。对一个十四岁的、前一小时还在被全院嘲笑的男孩来说,离家就是这样,狼狈、慌乱、来不及悲伤。情感的真实压倒了画面的抒情,这是全书定下的调子。
冰上的第一夜
第一天飞行的终点是一片湖的冰面,斯康耐初春的浮冰,雁群过夜的栈道。夜里气温骤降,拇指大的人没有御寒的家当,尼尔斯很快明白自己可能活不到天亮。他试着靠近雁群,被警告性地啄开;走投无路时,是白天还被他死死抱住脖子的莫顿,把头低下来,用翅膀给他挡了一夜的寒风。这一笔是全书第一次落泪点,也确立了莫顿此后八个月的职责:这只飞不快的家鹅,成了小人儿的移动屋顶。
夜里还有一场遭遇战。狐狸斯密尔摸上冰面,叼走了一只雁。尼尔斯追了上去,追进树林,在狐狸嘴下死命拽回了那只雁。天亮后,头雁阿卡当面谢他,问了名字,也问了他的来历。她听说眼前这个小东西是人类,沉默了。雁与人是旧仇,她的态度有了变化,但信任尚未建立,全书的政治关系在这一夜全部就位:猎食者、猎物、被逐的人,三方签下了心照不宣的战争与和平条约。
这一夜的寒冷也不该只当情节读。尼尔斯在家是从不需要考虑冷暖的人,饭在桌上,火在炉里,母亲的操持像空气一样透明。变小之后的第一夜,透明的东西全部显形:一具拇指大的身体暴露在初春的湖冰上,没有任何人类设施为他服务,他第一次为活下去动用全部心思。卢梭在《爱弥儿》里主张让孩子从自然而不是从书本学习后果,天冷了才知道添衣,那位日内瓦哲人若读到这片冰面,大概愿意认拉格洛夫作同道。全书的教育观浓缩在此:讲道理不如让身体上课。惩罚被写成一次彻底的野外生存,课堂没有屋顶,学费是寒冷。
第一夜之于全书,好比火漆之于封信。白天他还是个哭哭啼啼的受罚者,一夜之间,他有了要保护的(莫顿),有保护他的(莫顿的翅膀),有他该保护的(雁群),也有要他命的(斯密尔)。道德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道德是从关系里长出来的,拉格洛夫用一夜之间编织出的四重关系,把惩罚转成了位置:从前他在一切关系的顶端,如今他在关系的中间,上下都有牵挂。所谓成长,往后全在这个位置上展开。
细读这一段还有个发现:救雁的时候,尼尔斯完全没有思考。他冲出去的速度快于任何权衡,事后自己都后怕。亚里士多德说美德是习惯的产物,可拉格洛夫似乎更相信另一个源头:人在自己淋过雨之后,见不得别人挨浇。头一天他被整个世界追打嘲笑,当晚他就见不得狐狸撕开一只雁。同情心在文本里的诞生顺序,先是受苦,然后才是爱人。这个顺序,后文还要反复验证。
关于阿卡的态度,还可以多说一层。她谢过尼尔斯,却并没有因此喜欢人类。书里交代过雁群的立场:人是鸟类的世仇,猎枪、罗网、毒饵,桩桩记在账上。她收留这个小人儿,不是宽容,是恩怨分明:他救了雁,雁便认这笔账。北欧民间伦理讲究恩仇必报,一滴水要还,一滴血也要还,阿卡就是这套伦理的化身。这个设定的高明处在于,它没有让主人公提前领取原谅。尼尔斯要的信任,得靠里程数一点点挣。今天的教育喜欢讲无条件的接纳,拉格洛夫相反,她的世界条件分明,先还债,后谈情。有趣的是,孩子们并不觉得这样的世界冷酷,反而觉得它安全,因为在恩怨分明的世界里,好人是可以核算出来的。
惩罚的教育学
把镜头拉远,这一章在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