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被遗忘的奇书
一本被遗忘的奇书
一本 130 年前的德语法学专著,为什么在 21 世纪仍有重新阅读的必要?这是本章要回答的核心问题。
2020 年初,新冠疫情在全球暴发。意大利宣布全国封城,街道上只剩下救护车的鸣笛。法国实施「出行证明」制度,没带这张纸出门,最高可被罚款 135 欧元。德国巴伐利亚州一度准备「封州」,虽然最终没有成行,但已经在准备动员令。一夜之间,「自由」「权利」这些平日里被当作理所当然的词,忽然成了每个人都在认真思考的问题:政府可以在什么情况下限制我的出行?我有「权利」拒绝吗?
更具体地说,2020 年春天的巴黎,住在第九区的安妮·勒费弗尔下楼倒垃圾,被警察拦住了。她需要出示一张纸,上面写着出门的目的,没有这张纸,最高可被罚款 135 欧元。同一年的春天,上海某小区门口,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拎着菜篮子准备出门做核酸,志愿者拦住了他:「叔,手机呢?健康码出示一下。」老人掏出一部只能打电话的老年机,他没法配合。
这两个场景相隔万里,发生在不同国家、不同制度下,但它们共同撕开了同一种现实:平日里被我们当作理所当然的「权利」,原来可以被一张纸、一个二维码、一道行政命令轻易悬置。新冠疫情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权利考试」,让两百多年来被认为天经地义的公民自由,在病毒面前暴露出它的脆弱。
要回答「权利从哪里来,又如何可能被悬置」这个难题,我们今天要去找一位 19 世纪的德国学者。他叫格奥尔格·耶里内克(Georg Jellinek),1851 年生于维也纳,1911 年逝世于德国海德堡。1895 年,他出版了一本不到 100 页的小书,名叫《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Die Erklärung der Menschen- und Bürgerrechte)。书出版后印数不多,反应冷淡,几乎被遗忘。百年之后回头看,这本书几乎奠定了现代宪法学的整个底座。
要理解这位 130 年前的学者为什么仍与我们有关,我们先要理解他回答了一个什么样的问题。这个问题并不是他原创的,它从 1789 年就开始困扰欧洲的思想界。
1789 年 8 月 26 日,法国制宪议会通过《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宣告「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这份文件后来成为现代宪法的母版,被无数国家模仿、翻译、移植。几乎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有人追问:法国人从哪里抄来了这份宣言?是英国普通法的传统?是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的启迪?
19 世纪里,这是欧洲学者心中的一个核心悬念。法国人倾向于认为这是法国原创的辉煌。德国人一度倾向于认为这是英国普通法的延伸。保守的天主教学者则倾向于把它的源头追溯到中世纪甚至更早。然而,没有一位学者在 19 世纪系统地、用学术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
1895 年,耶里内克出手了。他给出的答案让整个欧洲学术界震惊:美国。他论证说,1789 年法国《人权宣言》的真正源头,不在欧洲大陆的启蒙传统里,而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特别是 1776 年弗吉尼亚州通过的《权利宣言》。再往前追溯,他甚至把目光投向了 17 世纪新英格兰的清教徒传统,那些乘坐「五月花号」抵达北美、在普利茅斯岩上签订公约的宗教流亡者。
也就是说,耶里内克的「美国影响说」和「清教徒传统说」是两个相互嵌套的论点:表面上看,法国人抄了美国人的作业;底层看,美国人抄的是清教徒的作业。这本不到 100 页的小书,像是打开了现代宪法史的一道闸门。
一部被低估的奠基之作
为什么耶里内克这本书被视为奠基之作?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承认,在 1895 年之前,关于「现代权利从哪里来」这个问题的研究处在一种未开垦的状态。法国学者大多用法国的民族主义视角解释这件事。德国学者倾向于追溯到本国思想传统。英国学者则把它视为普通法传统的一部分。没有人跨越英吉利海峡或大西洋,去看看美国革命究竟做了什么。
耶里内克做了三件前所未有的事,其中每一件都让当时的欧洲学者重新审视既有的研究路径。
在他之前,没有人用系统的学术方法追溯 1789 年宣言的源头。「系统」是什么意思?不是说别人没有写过关于这个题目的文章,而是没有人像他这样,从一手史料出发,逐条比对 1789 年宣言的条款与更早文件的关系。例如,1789 年宣言第 2 条宣称「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耶里内克就去找这种表述的更早版本。他发现类似的表述在 1770 年代北美殖民地的政治文献里反复出现,包括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通过的一些文件,再往前则可以追溯到塞缪尔·亚当斯等人在 1768-1772 年间起草的若干政治文献。这种「条款对条款」的学术考据,在 19 世纪欧洲法学界是相当罕见的方法。
更重要的是,耶里内克的视野跨越了欧洲大陆。在 19 世纪末,欧洲人谈到美国革命,提到的总是 1787 年联邦宪法和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这些名字。耶里内克提醒他的读者:在联邦宪法之前,美国各州已经做了革命性的实验。1776 年 6 月,弗吉尼亚率先通过了《弗吉尼亚权利宣言》,这是英语世界第一部系统的权利宣言。紧接着是 7 月 4 日的《独立宣言》。再之后,宾夕法尼亚、佛蒙特、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一系列州宪法都包含了权利条款。1789 年法国人讨论自己的权利宣言时,美国各州的权利条款早就存在了十几年。把目光从欧洲大陆转向美国各州早期宪法,这是耶里内克的另一个前所未有的贡献。
耶里内克的追溯并没有止步于美国独立战争。他把目光投向了更早的源头,17 世纪的清教徒传统。这是一个相当大胆的判断。在他之前,德国学者谈论权利的源头,往往追溯到日耳曼传统、罗马法、基督教神学。耶里内克却论证说,现代权利观念的最早、最系统表达,出现在 17 世纪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文献里。这些清教徒原本是英国国教的反对者,被迫流亡到北美,他们在普利茅斯、马萨诸塞湾、康涅狄格建立了自己的政治共同体,并发展出一套关于「个体权利」「共同体契约」「反抗暴政」的话语。这套话语后来通过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等人流入美国主流政治思想,再由富兰克林这位曾长期旅居巴黎的美国外交官带到了法国启蒙运动的圈子里,最终影响 1789 年法国《人权宣言》的起草。
耶里内克把这三条线索串成一根绳:清教徒 → 美国各州权利宣言 → 1789 年法国《人权宣言》。这是一个跨越三个世纪、两个大陆、两个语系的思想旅行故事。在 1895 年以前,没有人用这么清晰的学术笔法把它讲出来。
写到这里,我想停下来承认一件事:耶里内克的论证在 1895 年并不是没有争议。事实上,他当时遭到了相当多的反对。法国学者尤为不满,凭什么说我们法国人的光辉思想是美国人的二手货?德国一些学者也质疑证据链不够紧。耶里内克一生都没有完全回应这些质疑,他于 1911 年去世时,这件事在学界还没有定论。
正是这种争议,让这本书在 20 世纪里被反复捡起来、重新讨论。每一次重要的历史时刻,人们似乎都需要回到耶里内克的命题上来重新审视一次。
百年流转:被反复发现的一本书
任何一本伟大的学术著作,似乎都有这样的命运:它在作者在世时未必得到理解,但在作者身后多年,往往会在历史的某个关键时刻被「重新发现」。耶里内克这本书的命运正是如此。
20 世纪 20 年代的魏玛共和国时期是第一次重要的「重新发现」。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霍亨索伦王朝覆灭,1919 年魏玛宪法诞生。这是德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民主的宪法,议会制、比例代表制、妇女选举权、广泛的社会权利都写进了宪法。德国人突然面临一个问题:我们这个没有民主传统的国家,民主制度的根基在哪里?魏玛宪法学家们翻出了耶里内克的这本书,把它当作「民主德国的思想资源」。在魏玛时期,耶里内克的学生和读者群体第一次形成。这本书的修订本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由他的学生编辑出版的。
1945 年之后是第二次重要的「重新发现」。纳粹德国的种族主义暴行让整个西方世界重新思考「人权」「人的尊严」这些概念。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通过,1949 年德国《基本法》第一条第一句就写「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德国宪法学家又想起了耶里内克这本书,它的命题正好可以为「人的尊严」这个新概念提供历史合法性。耶里内克书中关于国家自我约束的论述,也被重新阐释为战后德国宪法学的核心范式之一。
亚洲的「重新发现」发生在 1960-1970 年代以后。日本宪法学界在战后美国占领时期开始系统引进德国宪法学,而德国宪法学的源头之一就是耶里内克。1950 年代起,日本学者陆续翻译耶里内克的主要著作。韩国的情况类似,1980 年代民主化运动之后,韩国宪法学家需要为新的民主宪法寻找思想资源,耶里内克成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中国大陆在 1990 年代后期至 2000 年代开始有学者关注耶里内克,他的部分著作被翻译介绍。台湾地区、香港地区也有相应的译介工作。
到这里为止,耶里内克这本书在 20 世纪至少被「重新发现」了三次。每一次,它出现在历史需要它的地方。每一次,它都不只是被作为「历史文献」阅读,而是被作为「当代工具」使用。
这种「反复被需要」的现象,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追问的谜。一个学术命题,如果它在百年里被反复需要,往往意味着它回答的不是一次性问题,而是某种持续存在的文明难题。
全书的地图:从人到书,从书到时代
接下来的 14 章里,我们将追随耶里内克的脚步,从他的个人命运出发,走到 1789 年那份法国宣言的思想源头,再走回我们这个时代。
```mermaid flowchart TD A[遇见作者:耶里内克的生平与抉择] --> B[理解时代:19 世纪末的德意志] B --> C[进入谜题:1789 年宣言的源头之争] C --> D[穿越大西洋:美国各州早期宪法] D --> E[追溯源头:新英格兰清教徒传统] E --> F[提炼理论:国家自我约束] F --> G[回到当下:疫情 AI 与权利的边界] ```
具体来说,我们将按这样的顺序展开。
第二章到第三章,我们把镜头聚焦在耶里内克本人。他是怎么从一个维也纳犹太家庭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被德国主流学界接受的宪法学权威的?他为什么关注「人权宣言」这个题目?他在 19 世纪末的德国学术氛围里如何定位自己的研究?
第四章,我们进入那个时代。德意志帝国在 1871 年才统一,1895 年的德国是一个正在快速工业化、但政治上仍然保守的国度。犹太学者要在这种环境里立足,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耶里内克的个人奋斗与这种时代氛围如何交织?
第五章,我们进入核心谜题:1789 年法国《人权宣言》的思想源头之争。耶里内克之前,学界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耶里内克的「美国影响说」「清教徒传统说」如何颠覆了原有理解?
第六章到第八章,我们跟随耶里内克穿越大西洋,看美国各州早期宪法对 1789 年法国宣言的具体影响。我们会看到富兰克林这位「桥梁人物」如何在巴黎启蒙圈子里传递美国各州的权利条款。
第九章到第十一章,我们继续追溯,进入 17 世纪新英格兰清教徒传统。清教徒是怎么从英国流亡到北美的?他们在普利茅斯、马萨诸塞湾建立了什么样的政治共同体?他们的「契约」「抵抗」「个体权利」话语是如何发展的?
第十二章到第十三章,我们回到耶里内克本人,提炼他这本书里最核心的理论命题:国家自我约束。这个命题是什么意思?它为什么重要?
第十四章到第十五章,我们回到当下。这本书对今天的中国读者、对今天的世界意味着什么?在一个权利社会已经形成、又正在被各种新技术、新危机重新定义的年代,耶里内克的书能给我们提供什么样的思考工具?
这本书的章节安排,需要读者投入相当的时间与耐心。我无法替读者计算需要多少小时。但我可以承诺一件具体的事:读完之后,你会拥有一项能力,用一句话告诉别人耶里内克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
更具体地说,耶里内克的核心理论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宣言,本质上不是对国家权力的「外在限制」,而是国家在自我认识过程中对自身的「内在约束」。这是耶里内克这本书里的「国家自我约束」命题。
这是一句不太好懂的话。别担心,第十三章我们会慢慢展开。现在你只需要记住:耶里内克告诉我们,权利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政府「恩赐」给我们的,而是国家在承认自己是「国家」的同时,给自己绑上的锁链。这个洞察在 130 年后读起来,仍然有一种令人战栗的力量。
当下回响:这本书如何回应我们这个时代
回到 2020 年初的疫情场景。一位住在巴黎的居民被要求出示「出行证明」,一位上海老人被要求出示「健康码」。这些场景里发生了什么?政府的命令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宪法?是否符合公民权利?这是法学问题,但它背后有更深的法理问题:政府可以在什么条件下限制我的自由?这种限制需要什么样的程序正当性?被限制者的权利如何被保障?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回到耶里内克的命题上来。
他告诉我们,权利不是简单的「个人对抗国家」的战场。权利是国家在承认自己是国家的同时,对自我施加的一种约束。换句话说,国家之所以需要一份权利宣言,不是因为国家是邪恶的、需要被外部限制,而是因为国家要做成「真正的国家」,就必须约束自己。法国人在 1789 年宣读《人权宣言》,美国人在 1776 年宣读《权利宣言》,都不是在「反抗某个具体的暴政」,而是在「确立自己作为合法共同体的身份」。
这是一种相当激进的法理学立场。它意味着,当法国政府在 2020 年宣布「封城」、要求居民出示「出行证明」时,这件事不仅仅是「政府限制了个人自由」这么简单。它同时是「法国作为共和国在重新确认自己的国家属性」。当上海市政府在 2022 年推行「健康码」制度时,这件事同样不仅仅是「技术管理」,而是「国家在重新书写它与公民的关系」。
一旦我们用耶里内克的视角来看这些事情,我们就会问:这种「重新书写」是否符合「国家自我约束」的基本要求?有没有给被约束者留出程序空间?有没有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有没有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及时解除?
耶里内克自己 1895 年不会预见到 2020 年的疫情,但他提出的分析框架,可以直接被用来分析 2020 年代的政府行为。这是这本书之所以「仍然有用」的根本原因。
类似的分析框架,同样适用于人工智能时代的隐私问题。当一家科技公司用人脸识别技术扫描街上的行人时,它在做什么?当一个城市用大数据系统给每个市民打分时,它在做什么?当一个国家用算法来决定谁能贷款、谁不能贷款时,它在做什么?
这些问题都可以用耶里内克的命题来切入:如果「权利」是国家对自我的内在约束,那么这种约束是否应当延伸到非国家的实体?是否应当延伸到科技公司、平台企业、算法系统?换句话说,今天我们所说的「平台」「算法」「数据」,是否构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新国家」?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权利」的概念是否需要被扩展?
1895 年的耶里内克不可能预见到这些问题。但他的分析框架足够开放,让我们可以从他的命题出发,提出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这本书的当代意义,正是从这里开始浮现,它不是一本「历史的文献」,而是一把打开「当下问题」的钥匙。
关于权利社会这个词,本书会反复使用。它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形态:每个人都默认自己拥有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必须以这些权利为前提来安排。这种社会形态在 130 年前还只是欧洲少数知识分子的想象,而在今天,它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基本现实。我们生活在一个「权利社会」里,无论我们自己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本章小结
一本 130 年前的德语法学专著,为什么在 21 世纪仍有重新阅读的必要?这是本章要回答的核心问题。
答案分三个层次。
从历史的角度看,耶里内克这本书奠定了现代宪法学的底座。它第一次系统追溯了 1789 年法国《人权宣言》的思想来源,第一次把目光从欧洲大陆转向美国各州早期宪法,第一次揭示清教徒传统在现代权利观念形成中的关键作用。这三个「第一次」让它成为任何讨论现代权利的人都绕不开的文本。
耶里内克这本书的命运本身,也值得作为一个案例来研究。它在 1895 年出版时反应冷淡,几乎被遗忘;却在 20 世纪里被反复「重新发现」,魏玛时期、二战之后、亚洲各国的民主化转型期,每逢历史需要,它都会被捡起来重新审视。这种「反复被需要」的现象,说明它回答的不是一次性问题,而是持续存在的文明难题。
把目光拉回到当下,我们会发现 2020 年代的疫情、AI、平台经济、数据治理这些看似崭新的问题,背后其实都有「国家与个人关系」这个古老的法理内核。耶里内克 1895 年提出的「国家自我约束」理论框架,足够开放,可以直接被用来切入这些当下议题。这本书不是「历史的文物」,而是理解今天我们身处其间的权利社会的一把钥匙。
下一章,我们将把镜头聚焦到这本书的作者本人:格奥尔格·耶里内克究竟是谁?他为什么写出了这本书?他的个人命运与他的学术关怀之间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的答案,会帮我们理解为什么这本书出自他的手,而不是别人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