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家与杂学
杂家与杂学
杂家作为学术流派的身份困境
研究杂家,首先要面对的不是“杂家说了什么”,而是“杂家算什么”。在传统学术史的叙事中,杂家长期处于一种尴尬的位置:它既不像儒、墨、道、法那样拥有相对统一的师承谱系与核心主张,又不像阴阳、纵横那样有明确的方法论自觉。《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之一,但紧随其后的案语——“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却语焉不详,留下了巨大的阐释空间。
这一身份困境的实质在于:诸子之学何以能以“杂”名一家?如果“杂”意味着无原则的拼凑,那么杂家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学术流派,而是图书分类意义上的临时容器;如果“杂”意味着有意识的综合,那么杂家必须能够解释这种综合背后的学理逻辑。换言之,杂家的合法性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方法论问题:兼收并蓄是否构成一种方法?如果构成方法,它的适用边界和方法论限度又在哪里?
《吕氏春秋》作为杂家唯一完整存世的代表文本,为上述问题提供了具体的研究对象。这部成书于战国末期的著作,通常被认为是杂家思想的集大成之作,但它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集大成”,其编纂者吕不韦与门客集团如何组织知识生产,“兼和”的方法论如何在这部文本中具体运作,这些问题构成了解开杂家之谜的关键。
本章的论述将从学术史定位出发,首先廓清杂家在诸子学格局中的位置,继而考察《吕氏春秋》的成书背景与编纂体制,在此基础上分析杂家方法论的核心特征,最后通过具体篇目的文本细读,演示杂家如何在处理不同学派的思想张力中建立自身的理论立场。
杂家的学术史定位与合法性争议
“九流十家”框架中的杂家
讨论杂家,不得不从《汉书·艺文志》的学术分类说起。班固在《艺文志》中著录先秦至西汉的学术流派,分为“诸子略”与“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并列,而“诸子略”之下又分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其中“杂家”著录了《吕氏春秋》《淮南内》两部作品。
然而,“九流十家”的分类本身存在内在张力。班固明确指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小说家被视为“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不登大雅之堂。这意味着在实际的学术评价中,真正构成流派的只有九家。但即使在这九家之中,杂家的地位也是最不稳固的。
这种不稳固性来自于分类逻辑的错位。其他八家——无论儒家的仁义、墨家的兼爱、道家的无为、法家的法术——都有相对明确的核心主张,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其学说的主旨。杂家则不然。它的特征恰好是缺乏这样一个核心主张,而以博采众长、兼收并蓄为标识。这在逻辑上造成了一个困难:如果学术流派的核心是“主张的统一性”,那么以“无主张”为特征的杂家如何能够自成一派?
现代学术史家对这一问题提出了不同的回应。一种观点认为杂家根本算不上真正的学术流派,而是图书分类的产物,持此论者以余嘉锡为代表,他指出《汉书·艺文志》的分类依据是“学术源流”而非“学说性质”,杂家的出现是因为《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作品无法归入其他类别,故而单独成类。另一种观点则从功能主义的角度为杂家辩护,认为杂家代表的是一种特殊的知识形态——它不是没有立场,而是在更高的层次上超越了具体学派的门户之见,以“治国”为目的整合各家学说。
后一种思路更为学界所认可,但需要进一步细化。问题在于:如果杂家的立场是超越具体学派,那么“超越”本身是否构成一种立场?这个问题不能通过抽象的哲学论证来回答,而必须回到《吕氏春秋》的文本,看它实际上是如何处理与儒、墨、道、法各家的关系的。
从“诸子”到“杂家”:一个历史的过程
杂家作为一种学术类别的确立,经历了从先秦到西汉的漫长过程。在《庄子·天下》《荀子·非十二子》《韩非子·显学》等先秦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时人对诸子学派的评论,但这些评论中并没有明确的“杂家”概念。《天下》篇的作者将战国学术概括为“道术将为天下裂”,列举了墨翟、禽滑厘、宋钘、尹文、彭蒙、田骈、慎到、关尹、老聃、庄周、惠施等人物,但没有使用“杂家”这一标签。
最早使用“杂家”一词的可靠文献是《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
> 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着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
司马迁没有使用“杂家”一词,但明确指出《吕氏春秋》的性质是“集论”——汇集众人的论述。《汉书·艺文志》正式将“杂家”列为诸子十家之一,班固的案语是:
>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
这段案语极为重要。它指出了杂家的三个关键特征:第一,杂家出于议官,这意味着它的学术传统与政治实践密切相关,而非纯粹的思辨哲学;第二,杂家的方法是“兼儒墨、合名法”,即有意识地综合不同学派的主张;第三,杂家的目的是“知国体”“见王治”,即服务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
班固对杂家的评价并非完全正面。“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这句话暗示,杂家如果没有有效的整合原则,就会沦为没有中心的杂烩。这一批评预设了一个判断标准:杂家内部必须有一种足以统摄各家学说的“归心”之物,否则“杂”就只是混乱的代名词。
杂家合法性的学理依据
综合以上讨论,可以为杂家的学术合法性提出一个操作性的定义标准:杂家之所以能够自成一派,不是因为它提出了某种与儒、墨、道、法并列的独特主张,而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特殊的方法论立场——以综合各家之说服务于特定目的为取向的知识活动。
这一界定包含三个要素:其一,杂家的方法是“综合”而非“拼凑”,这要求综合行为背后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或目的论框架;其二,杂家的对象是多元的学派学说,而非某一学派的内部发展;其三,杂家的功能指向是实践性的,与治国安邦的政治关切密切关联。
《吕氏春秋》正是在这三个层面上构成了杂家的典范。它不是无目的的知识汇编,而是在“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的宏大框架下,整合儒、墨、道、法、阴阳等各家的资源,服务于即将到来的大一统帝国的治理需要。这一目的论框架为杂家的方法论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吕氏春秋》的成书背景
吕不韦的政治崛起与文化抱负
理解《吕氏春秋》,必须首先理解吕不韦其人。吕不韦出身于阳翟的商人家庭,以贩运珠玉致富。在战国末期的政治格局中,商人阶层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济实力,但社会地位仍然受限。吕不韦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敏锐地将商业逻辑运用于政治投资。
据《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吕不韦在邯郸见到秦昭王的太子安国君之子子楚(后改名庄襄王)后,认为“此奇货可居”,决定倾其家产资助子楚争夺秦国王位。这一决定在政治上是成功的:子楚最终继承王位,吕不韦因此被封为相国、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
吕不韦的政治崛起代表了战国末期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随着各国竞争趋于白热化,纯粹依赖血缘和军功的贵族政治开始让位于更加灵活的用人之道。商人、游士、宾客等新兴社会力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政治参与机会。吕不韦的门客集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
门客制度并非吕不韦首创。战国四公子——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都以养士著称,门客数量动辄三千。但吕不韦的门客集团有其特殊之处:它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附庸集团,更是一个具有知识生产功能的学术共同体。《吕氏春秋》的编纂正是这一学术共同体运作的产物。
门客集团的构成与知识生产
《史记》记载吕不韦招揽门客“至三千人”,这一数字或有夸大,但门客数量庞大是可以确信的。门客的来源广泛,包括游士、学者、方术之士等各种身份。《吕氏春秋》的编纂者据传有“宾客辩士”参与,但具体是谁,已无法考证。
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看,《吕氏春秋》的编纂体制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第一,它是一种集体编纂模式,而非个人创作。二十余万字的文本不可能出自一人之手,而是多人协作的成果。这意味着文本内部可能存在风格不一致、观点相互龃龉的情况,需要读者审慎辨别。
第二,编纂过程中存在明确的组织协调机制。《史记》说“使其客人人着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这表明吕不韦并非被动地收集门客的著述,而是有意识地组织编纂,确定了八览、六论、十二纪的框架结构。这一框架的存在证明了《吕氏春秋》是有体系、有设计的著作,而非简单的资料汇编。
第三,门客的知识背景是多元的。一部要“兼儒墨、合名法”的著作,其编纂者必须具备各家学说的素养。《吕氏春秋》的门客集团很可能就包含了不同学术背景的成员,他们各自贡献所长,最终在吕不韦的主持下整合为统一的文本。
编纂动机与时间节点
关于《吕氏春秋》的编纂动机,历史上存在不同解释。最常见的说法是吕不韦以此书与秦国本土的法家势力抗衡,确立自己作为学术赞助人的文化地位。另一种说法认为吕不韦有政治野心,希望通过编纂一部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式著作,为自己将来执政或立威做铺垫。
从历史语境看,《吕氏春秋》的编纂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41年至前239年之间。此时秦昭王在位,安国君为太子,吕不韦已经担任相国多年,但尚未达到权力的顶峰。编纂这样一部大书,既可以视为吕不韦个人文化抱负的体现,也可以视为他为即将到来的权力交接做准备的举措。
有一点可以确定:《吕氏春秋》不是一部纯粹学术性的著作,它的政治意图是明显的。“兼儒墨、合名法”的方法论背后,是对即将统一天下的秦帝国的治理方案的思考。吕不韦希望通过对各家学说的综合,为新帝国提供一套不同于纯粹法家路线的治国理念。
成书时间、编纂周期与版本流传
关于《吕氏春秋》的成书时间,文献记载有明确说法。《史记·吕不韦列传》说该书在秦王政(即后来的秦始皇)八年(前239年)“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这一记载表明,书成之后即公开问世,距编纂启动不过两三年时间。
两年左右的编纂周期,对于一部二十余万字的著作来说,是相当高效的。这说明门客集团在编纂之前可能已经进行了长期的资料积累,正式编纂只是系统化的整理和统稿工作。
版本流传方面,《吕氏春秋》得以完整保存,主要依赖两个系统:一是汉魏时期的注本系统,包括高诱注、许维遹集释等;二是历代史志和私家藏书目录的著录。宋代以后,《吕氏春秋》收入《诸子百家》系列丛书,版本渐多。目前通行的校注本以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为基础,吸收了近现代学者的校勘成果。
值得指出的是,《吕氏春秋》的文本基本完好,没有经历后世大规模的篡改或删削。这在先秦诸子文献中是相对幸运的。原因可能在于:第一,吕不韦倒台后,秦始皇没有下令销毁此书;第二,《吕氏春秋》的内容虽然涉及政治哲学,但并不直接威胁后世统治者的利益,因此没有遭遇文字狱式的禁毁。
“兼儒墨、合名法”:杂家方法论的内在逻辑
综合的前提:承认各家的有效性
“兼儒墨、合名法”这一命题,乍看之下似乎是简单的学派叠加,但它的内在逻辑远比表面复杂。要理解这一命题,首先需要追问:杂家为什么选择综合而非专守一家?
从历史背景看,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争鸣的极盛时代。各派学说都有其支持者和实践者,也在各国的政治舞台上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儒学在鲁国、齐国有着深厚的基础,墨学在宋国、楚国有着广泛的影响,道家思想在南方各国流传甚广,法家思想则在秦国、魏国等国得到不同程度的采纳。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家学说都难以声称自己是唯一的真理。杂家的出现正是对这一多元格局的回应:如果诸子各家各有其道理,各有其适用范围,那么最高明的策略就不是选择一家、否定其他,而是在更高的视野下整合各家之长。
这意味着综合的前提是对各家的尊重。杂家不是以批判者的姿态否定儒、墨、道、法,而是以学习者的姿态吸收它们的合理因素。《吕氏春秋》的文本中确实存在对各家学说的引用和改写,但很少进行直接的批判。这种温和的态度为综合提供了可能。
综合的方法:目的论框架下的取舍
承认各家的有效性并不等于无差别地接受一切。综合必须以某种标准为前提,对不同的学说进行取舍。这一标准在《吕氏春秋》中表现为一种明确的目的论框架:服务于大一统帝国的治理。
这一目的论框架决定了综合的取向。《吕氏春秋》的“十二纪”以春、夏、秋、冬四季为框架,每季三个月,纪下设“首”“月令”等篇目,讨论该季的政令要点、祭祀礼仪、禁忌事项等。这种编排方式明显受到了阴阳家思想的影响,但与阴阳家不同的是,《吕氏春秋》的阴阳五行不是为了论证天道的神秘性,而是为了将自然节律与人间政令统一起来,形成“天人合一”的治理模式。
在具体的政策建议上,《吕氏春秋》明显倾向于儒家的德治理想。它强调君主应当以身作则,重视教化,以仁义礼乐治国。但同时,它也采纳了法家的某些制度设计,强调法度的作用。《吕氏春秋》的理想君主形象是内圣外王兼具的——既要有儒家的道德修养,又要有法家的行政能力。
墨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节用、尚贤等主张的吸收上。《吕氏春秋》多次引用墨子的话,肯定节俭、反对奢侈,这与吕不韦本人作为商人的务实性格也相契合。道家的影响则主要体现为“无为而治”的政治哲学。《吕氏春秋》认为君主应当“虚君实臣”,君主执掌大政方针而不亲细务,具体事务交给臣下去做。
综合的结果:一个新的立场
综合各家学说的结果,不是没有立场的大杂烩,而是一个新的立场。这一立场可以概括为:以阴阳五行的宇宙论为框架,以儒家的德治理想为核心,以法家的制度设计为手段,以墨家的节用尚贤为补充,以道家的无为哲学为统治术,共同服务于大一统帝国的长治久安。
这一定位使得《吕氏春秋》有别于任何一家之说。它不是儒家,因为儒家不会如此重视阴阳五行的神秘主义元素,也不会如此坦然地采纳法家的制度设计。它不是法家,因为法家不会将德治置于如此核心的位置,也不会对墨家的节用主张如此同情。它不是道家,因为道家的“无为”往往意味着对政治本身的疏离,而《吕氏春秋》的“无为”则是积极的政治哲学。
杂家的立场,本质上是一种功能主义的政治哲学。它不关心哪个学派在形而上学上更正确,而关心哪种治理方式在实践中更有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杂”不是弱点而是优势:它打破了门户之见,以开放的心态面对不同的可能性。
杂家与杂学的概念分野
《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标准
“杂家”与“杂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在日常使用中常被混用。《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区分标准。
“杂家”指的是以《吕氏春秋》《淮南内》为代表的一类著作,它们有明确的作者归属、系统的编纂框架、完整的思想体系。“杂学”则指的是那些没有明确师承体系、不属于任何一家主流学派的零散知识,包括术数、方技、农学等各种实用技术知识。
在《汉书·艺文志》的著录中,“杂家类”与“诸子略”下的其他九家并列,都被视为“学术”层面的知识生产。而“杂学”的内容则分散在“数术略”“方技略”“兵书略”等类别中,它们被视为技术性的、操作性的知识,而非哲学性的思考。
这一分类标准揭示了一个重要区分:杂家之所以能够成为诸子十家之一,是因为它虽然综合了多家的学说,但它本身有明确的立场和体系;杂学之所以不能成为一家,是因为它只是零散知识的汇集,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
从《汉书·艺文志》到现代学术史
现代学术史对杂家的评价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在传统的经学框架中,杂家被视为“驳而不纯”的旁门左道,其地位远不如儒、道等主流学派。清代学者对《吕氏春秋》有所校勘和注释,但多出于文献学的兴趣,而非认为它在思想上有多高的价值。
二十世纪以后,随着诸子学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开始重新评价杂家的思想价值。傅斯年在《战国子家叙论》中指出,《吕氏春秋》的编纂反映了战国末期学术走向综合的时代趋势,其思想史意义不可低估。顾颉刚则通过对《吕氏春秋》文本的分析,证明其中保存了大量早已失传的先秦文献,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现代学者如徐复观、牟宗三等,从哲学史的角度重新审视《吕氏春秋》,认为它代表了一种不同于纯粹理性主义的新知识形态。杂家的方法论——“兼和”——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辩证的综合法,它不是简单的折中,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对矛盾的扬弃。
这一学术史脉络表明,杂家的概念内涵是历史地变化的。从《汉书·艺文志》的图书分类,到现代学术史的哲学分析,“杂家”经历了从一个贬义词到一个中性乃至褒义词的变化过程。今天的研究者可以更客观地面对杂家的历史存在,而不必纠结于它在传统经学秩序中的高低贵贱。
《吕氏春秋》:杂家而非杂学
明确了“杂家”与“杂学”的区分之后,可以更有把握地判断《吕氏春秋》的学术性质。
《吕氏春秋》是一部典型的杂家著作,而非杂学著作。理由如下:
第一,《吕氏春秋》有明确的编纂意图和思想框架。它不是无目的的资料汇编,而是在“兼和”的方法论指导下系统地整合各家学说。“十二纪”“八览”“六论”的框架结构体现了精心设计的组织逻辑。
第二,《吕氏春秋》有明确的立场和主张。它不是无差别的接受一切学说,而是以服务于大一统帝国的治理为最终目的,对各家学说进行取舍和改造。这种取舍和改造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立场。
第三,《吕氏春秋》在学术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它的编纂体例被后来的《淮南子》继承,它的思想内容被汉初的黄老之学所吸收,在政治史和思想史上都留下了明确的痕迹。
因此,将《吕氏春秋》定性为杂家的代表作是恰当的,而将其仅仅视为一部“杂书”或“杂学”著作,则低估了它在思想史上的意义和价值。
案例分析:《不二》与《必己》中的思想张力
《不二》篇的核心主张
《吕氏春秋》中的《不二》篇是理解杂家方法论的一个重要文本。该篇全文仅百余字,但信息密度极高:
> 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
> 夫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一口者,兵也。
这段文字列举了先秦诸子的十位代表人物及其核心主张:老子尚柔,孔子尚仁,墨子尚廉,关尹尚清,列子尚虚,陈骈尚齐,阳生尚己,孙膑尚势,王廖尚先,儿良尚后。作者的结论是:能够使这些不同的主张统一起来,使愚者和智者、工匠和拙匠都尽力竭能、齐心协力的,是“兵”——即军事力量或严格的纪律。
这一结论初看令人费解。《不二》篇列举的分明是各家学说的核心主张,为什么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兵”而非“道”或“理”?
这里的关键在于对“齐”字的理解。“齐”不是简单的“等同”或“平均”,而是一种有差别的统一。在先秦哲学中,“齐物”是庄子的核心概念,意思是万物在“道”的层面上是齐一的,没有高下之分。但《不二》篇的“齐万不同”显然不是庄子的意思——它不是要消解各家学说的差异,而是要在承认差异的前提下实现某种统一。
从“贵柔”到“兼和”:处理学派张力的策略
《不二》篇的编排方式揭示了杂家处理学派张力的基本策略。
首先,列举而非批判。作者没有对这些学派的主张进行价值排序,也没有指出哪一家更正确、哪一家应该被淘汰。这与儒家对墨家的批判(如《墨子·非儒》)或法家对儒家的批判(如《韩非子·五蠹》)形成鲜明对比。
其次,以“齐”为目标而非以“同”为目标。“齐”意味着在差异中求协调,而不是消灭差异。老子说“贵柔”、孔子说“贵仁”,这两者并不矛盾,但也不能简单等同。杂家的目标不是将它们混为一谈,而是承认它们各有其适用情境,在更高的原则上将它们统一起来。
第三,“兵”的比喻揭示了统一的强制性。杂家虽然主张温和的综合,但它清醒地认识到,没有强制力就没有真正的统一。理想的“兼和”状态不是自然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