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是谁
杜甫是谁
你可能已经读过“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句诗。这两句诗出自《望岳》,写的是杜甫年轻时登上泰山时的感受。读这两句诗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写出它们的人,是一个怎样的人?他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诗句?他后来又经历了什么?
杜甫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人们称他为“诗圣”。在中国诗歌史上,“诗圣”这个称号只有杜甫一个人获得过。这个称号的意思是:在诗歌创作这件事上,杜甫达到了和孔子在儒家思想中一样的地位——他是人们学习写诗时最应该模仿的榜样。
可是,榜样不是一天养成的。杜甫的一生充满坎坷。他曾经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在山水中尽情漫游;他曾经在长安城里苦苦等待,一等就是十年;他曾经被叛军抓住,差点丢掉性命;他曾经在成都的草堂里,靠朋友接济度日。理解杜甫这个人,不能只读他的名句,而要先了解他经历了什么。只有把一个人的人生和他写下的文字放在一起看,你才能真正读懂他的诗。
这一章,我们会一起走完杜甫的一生。我会给你讲四个最重要的人生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代表性的诗歌。你会看到,一个人的经历如何一点一点塑造他的写作。最后,你会拥有一张属于你自己的杜甫人生地图。
杜甫的家世与童年
公元712年,也就是唐朝建立的第九十四年,杜甫出生了。他的出生地在河南省巩县,现在叫巩义市。杜甫的家庭在当地是个有头有脸的世家,祖上好几代都有人在朝廷做官。
杜甫的祖父叫杜审言,是武则天时期的著名诗人。唐朝人写诗有一个惯例:评判一个人的家世,不只看官职有多高,还要看家族里有没有读书人。杜审言在诗歌史上的地位,让杜甫从小就有一种“家族荣誉感”。杜甫后来常说“诗是吾家事”,意思就是写诗是我们杜家的事情。这句话从一个孩子嘴里说出来或许有点骄傲,但放到杜甫身上,确实有他的底气。
杜甫的童年在巩县一个叫土娄庄的村子里度过。关于他七岁之前的具体生活,史料记载不多,但我们知道杜甫很早就开始写诗了。他在诗里回忆说,自己七岁那年就写出了第一首诗歌,诗的主题是凤凰。你能想象吗?七岁的时候,大多数孩子刚刚学会写完整的句子,杜甫已经在尝试用诗歌描写一种神话中的神鸟了。
杜甫的父亲叫杜闲,官职不高,但为人大约温和稳重。杜甫的母亲出身清河崔氏,是有名的世家大族,不过崔氏在杜甫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杜甫由他的姑母抚养长大。姑母对杜甫视如己出,甚至比对亲生儿子还要好。有一年瘟疫流行,杜甫和姑母的儿子同时染病,姑母请来巫师做法,最终奇迹般地,两个孩子都活了下来。但民间还有一种说法——另一种版本的传说里,姑母的儿子其实没能活下来。无论哪种说法更接近真相,有一点是确定的:杜甫从很小的时候就经历过失去,这让他比同龄的孩子更敏感,也更懂得珍惜。
童年的杜甫生活在盛唐时期。那时候的唐朝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首都长安是国际化的大都市,东西两市汇聚了来自中亚、日本、新罗的商人。洛阳距离巩县不远,也是繁华的城市。这种盛世气象深深地刻在杜甫的记忆里,成为他后来写作的底色——他见过国家最好的样子,所以他后来写安史之乱中的苦难时,才会有切肤之痛。
读书壮游:青年杜甫的意气风发
杜甫的青年时代,有两个关键词:读书和壮游。
“壮游”这个词可能对你来说有点陌生。简单说,就是一个人离开家乡,去很远的地方游历,交朋友,看世界。这种游历不是走马观花的旅游,而是带着开阔眼界、增长见识的目的。唐朝的年轻读书人流行这种做法——读了万卷书,再去走万里路。
杜甫十九岁那年,离开河南,第一次出游去了山西太原。那是开元盛世的尾巴,天下太平,道路通畅。二十岁那年,他又去了江南,游历了江苏、浙江一带。他在江南住了好几年,那里的山水和北方截然不同,草木葱茏,气候温润。杜甫在这里读到了很多前辈诗人的作品,也写了不少诗。不过这些早期作品大多已经散失了,我们只能从杜甫后来的回忆诗中,隐约窥见他当年的生活片段。
大约在735年前后,二十三四岁的杜甫回到洛阳参加科举考试,结果没有考中。对于一个有才华的年轻人来说,落榜当然不是光彩的事情。但杜甫的态度很有意思——他没有把这件事看得太重,甚至在诗里写自己落榜之后“忸怩”了一番,但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这是因为什么呢?因为杜甫对自己很有信心,他觉得一次考不上不算什么,他还年轻,还有大把时间。这是青年人特有的乐观。
不考试的日子里,杜甫继续他的壮游。他的足迹越走越远。735年到741年之间,他漫游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地。在山东,他登上了五岳之首——泰山,写下了著名的《望岳》:
>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 >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首诗写得好,好在哪里?让我们一句一句来看。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岱宗是泰山的别称。杜甫站在山脚下,抬头看这座巨大的山,心里想的是:这泰山到底是什么样子呢?从齐国到鲁国,都能看到它的影子——一个“青未了”,把泰山的雄伟写得既具体又大气。你想象一下,在古代没有空气污染的环境里,泰山真的可以从很远的山东(齐)和济南(鲁)一带就能看到。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这两句更有意思了。“造化”就是大自然,“钟”就是聚集的意思。大自然把所有的神奇秀美都聚集在这座山上。“阴阳割昏晓”是说,山的一面是向阳的一面,照得亮堂堂;另一面是背阴的一面,暗沉沉的。一座山把早晨和黄昏同时呈现出来,这个观察非常敏锐。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写的是杜甫的所见所感。泰山很高,云从山腰升起,看着看着,自己的胸襟好像也跟着开阔了。他瞪大眼睛看飞鸟归巢,眼睛都快瞪裂了——这就是“决眦”的意思。
最后两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整首诗最出名的句子,也是青年杜甫的精神写照。“会当”是唐代口语,意思是“一定要”。杜甫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一定要登上泰山的最高峰,到时候再看周围的山,就觉得它们都变小了。这不是狂妄,这是一个年轻人对自己的期待。他见过大山大水,他的心已经被天地撑开了,他相信自己能走得更远、站得更高。
读到这里,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杜甫写《望岳》的时候,他并没有真正登上泰山山顶。这首诗是从山脚仰望时的想象。那他为什么能写出“会当凌绝顶”这样气魄的句子?因为他相信自己能上去。这是青年人最大的资本——不是已经拥有什么,而是相信自己将来会拥有什么。
青年时期的杜甫,精力充沛,心态开放,生活的主要内容就是读书和旅行。他的朋友圈里已经有了几个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但还没有遇到李白。在这个时候,杜甫的诗歌风格已经初步形成:以五言律诗为主,语言精炼,观察细致,有一种沉稳的力量感。但这种力量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因为杜甫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他的诗有才华,有技巧,但还缺少那种从生命深处涌出来的厚重感。
困守长安:十年困顿与人生转折
如果杜甫的一生可以从某个时刻划分为两段,那么这个时刻应该发生在736年到746年之间,也就是他二十四五岁到三十四五岁之间。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杜甫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从漫游山水变成了困守长安。
杜甫三十五岁那年秋天,也就是公元746年,他来到了唐朝的首都长安。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人口超过一百万,比同时期的欧洲任何城市都大十倍以上。城里有宏伟的宫殿、繁华的街市、来自各国的商人。杜甫来长安干什么?和当时的绝大多数读书人一样——他想来首都寻找做官的机会,光宗耀祖。
唐朝的读书人想当官,主要有两条路。一条路是参加科举考试,考中了就能获得官职。另一条路是靠人推荐——如果有名气很大的官员或学者欣赏你,向朝廷举荐你,你也可能获得官职。杜甫这两条路都走了,但都走得极其艰难。
先说科举考试。唐玄宗天宝六载,也就是公元747年,唐玄宗下了一道诏书,说要广招人才,只要有一技之长的都可以来长安面试。杜甫兴冲冲地去应试,结果发现这竟然是一场骗局——宰相李林甫一个人都没让录取,然后在向皇帝报告的时候说“野无遗贤”,意思就是民间已经没有遗漏的人才了,所有的贤能都已经被朝廷任用了。这是李林甫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而搞的政治把戏,但杜甫就这样被耽误了。这场考试对杜甫的打击非常大,他后来在诗里多次提到这件事。
科举走不通,杜甫只能走推荐这条路。他在长安四处奔走,把自己的诗文拿给达官贵人看,希望有人赏识他、推荐他。但这种做法在唐朝叫做“干谒”,说白了就是请人帮忙说好话。杜甫性格耿直,不善于也不愿意低声下气地求人,所以这条路走得同样艰难。
从746年到755年,杜甫在长安整整待了十年。这十年是他人生中最困顿的时期之一。他没有稳定收入,寄居在长安城南的下层客栈里,有时候甚至穷到吃不饱饭。他的好友李白写过一首诗送给杜甫,其中有“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之类的句子,那是他俩在山东分别后不久写的。杜甫回赠的诗里则有“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这样既孤独又倔强的句子。你看,这就是杜甫:穷归穷,困归困,但他不会因此放弃自己的骨气。
长安的十年虽然困顿,却深刻地改变了杜甫的诗歌创作。原因是,在长安的那些年,杜甫开始把目光从山水转向了人。
杜甫在长安认识了一个叫郑虔的人。郑虔是当时著名的学者,诗书画三绝,但同样穷困潦倒,两人的处境相似,很快成了好朋友。杜甫还认识了一些长安城里的普通百姓:卖药的老人、种瓜的农民、租住茅屋的邻居。他开始写这些普通人的故事,写他们的辛苦和无奈。
最著名的一首诗是《兵车行》。这首诗写的是,唐朝政府频繁发动战争,强行征兵,导致无数家庭妻离子散。杜甫在诗里写道:
>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 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 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短短几句,一幅生离死别的画面就出来了。你能想象吗?那些被拉去当兵的人,腰间挂着弓箭,被迫离开家乡。送行的父母、妻子、孩子追着车跑,有的拉住衣服,有的跺脚大哭。那哭声大得能把云层都冲破。杜甫不仅写战争,他还写了一个士兵的独白:他们家的人已经死了一半了,但官府还在催着交税。士兵问:我去打仗是为了保护你们(皇帝),但谁来保护我的家人呢?这首诗的问法很直接,也很大胆。杜甫站在普通人的立场上,替那些没有权力的人发出了声音。
另一首重要的作品是《自京洛奉寄柳八对酒赠口号》。在这首诗里杜甫第一次使用了“诗史”这个概念,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概念阐述,但他用诗歌记录时事、反映社会现实的写作方式,已经非常明确了。他开始把诗歌当作记录历史的一种工具,这是杜甫和中国诗歌传统中大多数诗人最不一样的地方。
从纯艺术的角度看,杜甫在长安时期的诗歌也取得了重要突破。他的七言古诗写得更自由了,能够容纳更复杂的内容和更强烈的情感。《兵车行》《丽人行》这些作品,语言泼辣,节奏有力,和他早年那些宁静的山水诗形成了鲜明对比。杜甫的诗歌版图在扩大,他能写的题材越来越多了。
但这种扩大是有代价的。杜甫在长安的日子里,家庭负担越来越重。他的小儿子在贫寒中出生并夭折了,这件事对杜甫的打击极为沉重。他在诗里写过“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我作为父亲,最惭愧的事情就是让孩子因为吃不饱饭而死去。这种痛苦是真实的、深切的,不是诗人故意写得悲情,而是从骨血里流出来的哀伤。
长安十年,是杜甫人生的低谷,也是他创作的高峰。正是在这十年里,杜甫从一个写山水诗的文学青年,成长为一个关心民生疾苦的诗人。他的笔下不再只有风花雪月,而有了普通人的泪水和叹息。这种转变不是凭空发生的,而是因为他自己在苦难中走了一遍,所以他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流亡与家国:安史之乱中的生死抉择
如果把杜甫的人生比作一条河流,那么安史之乱就是一道分水岭。在这道分水岭之前,杜甫是一条在山间奔涌的溪流,虽然有曲折,但方向始终向上;在这道分水岭之后,杜甫变成了一条在平原上缓缓流淌的河,带着泥沙和伤痕,但水面更宽,承载的东西更重。
安史之乱发生在公元755年冬天。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率领十五万大军从北方南下,攻占了洛阳,又在第二年攻破了长安。唐玄宗逃往四川,太子李亨在灵武自行即位,这就是唐肃宗。盛世大唐一夜之间陷入了战火。
杜甫当时在哪里?安史之乱爆发时,杜甫正在长安城南的家里。他听到洛阳沦陷的消息后,立刻带着家人向西逃难。他们从长安出发,一路翻山越岭,走了很久才到鄜州(今陕西延安富县),杜甫把家人安置在羌村,自己则只身前往灵武投奔唐肃宗,想为朝廷效力。
杜甫在去灵武的路上被安史叛军抓住了。叛军看他穿得破破烂烂的,以为他只是个普通书生,就把他押回了长安。杜甫在长安被关了一段时间,但他始终没有投降叛军,也没有接受任何伪职。这段时间里,他写了一首著名的诗《春望》:
>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国破山河在”——国家虽然破了,但山河还在。这句话里有悲痛,也有一种不屈的力量。长安城里的春天照常到来,花开了,草长了,但杜甫看着这些景色只觉得想哭。“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战火已经持续了三个月,一封报平安的家信比一万两黄金还要珍贵。杜甫那时候最担心的,就是鄜州羌村的家人。他还写了一首《羌村》三首,记述他后来好不容易脱身回去探亲时的情景。有一句写道“群鸡正乱叫,客至鸡斗争”,邻居家的鸡正在打斗,客人来了。这句诗朴素得有点奇怪,但你仔细读,就能感受到那种劫后余生、回到家中看到日常光景时的复杂心情——既是安定,又有无处安放的感慨。
杜甫后来找到机会逃出了长安,投奔了在灵武的唐肃宗。唐肃宗看他千里迢迢来投奔,很感动,给了他一个左拾遗的官职。左拾遗是谏官,专门向皇帝提意见的,虽然官品不高,但位置重要。杜甫很珍惜这个职位,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但好景不长,杜甫因为在朝廷政治斗争中站错了队,触怒了唐肃宗,被贬出朝廷,贬到华州(今陕西渭南)做司功参军。
就在去华州的路上,杜甫看到了安史之乱给普通百姓带来的巨大灾难,写下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三吏三别”。这六首诗是:《石壕吏》《新安吏》《潼关吏》《新婚别》《无家别》《垂老别》。每一首都写一个普通人在战争中的遭遇,每一首都催人泪下。
《石壕吏》讲的是:杜甫夜宿石壕村,半夜有官吏来抓壮丁。村子里已经没有年轻男人了,老翁翻墙逃走,老妇出来应对。官吏凶巴巴地让老妇交人,老妇哭着说自己的三个儿子都在前线,两个已经战死了,家里只剩下吃奶的孙子和寡居的儿媳。官吏还是不依不饶,最后老妇被带走,天一亮杜甫只看到老翁一个人送客。这首诗最令人心痛的地方在于它的克制——杜甫没有直接骂官吏,他只是把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写出来。但正因为是原原本本写出来的,才更显得残酷。杜甫自己住在老翁家里,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但他无力阻止。这种无力的感觉,贯穿了杜甫后半生的写作。
《三别》同样沉重。《新婚别》写一个新婚的妻子送丈夫去打仗,她对丈夫说:你去吧,我等你想当一个新婚的妻子,但你走了我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了。《无家别》写一个士兵打完仗回来,发现家已经没有了,村庄也荒废了。《垂老别》写一个老人被征去当兵,拄着拐杖和家人告别。
“三吏三别”的写作是杜甫诗歌创作的一个高峰。在这几首诗里,他的写作技巧达到了圆融的境界:他用最简单的语言,讲最沉重的故事;他不评判,不议论,只呈现,但呈现本身就构成了最有力的评判。他把普通人的尊严和苦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写——这些被抓去当兵的人,有恐惧,有不甘,有对家人的牵挂,但他们还是在走。这不是麻木,这是中国普通百姓在乱世中表现出的韧性。杜甫看见了这种韧性,所以他写的不是单纯的控诉,而是一种更深沉的理解。
安史之乱从755年爆发,到763年基本平息。八年战乱,让唐朝的人口从鼎盛时期的几千万骤减,关中地区的人口锐减了一半以上。杜甫亲眼见证了这一切,他用诗歌记录了这一切。这些诗篇后来被人们称为“诗史”——意思是用诗写成的历史。杜甫不是用史学家的笔记录事件,而是用诗人的心感受事件,他把个人的悲欢和时代的命运绑在一起,让每一个读到他的诗的人都能感受到那个时代普通人的呼吸。
漂泊西南:在草堂里寻找安身之所
安史之乱基本平息之后,杜甫并没有迎来安稳的生活。763年到770年这最后的七八年,是杜甫人生中漂泊最频繁的时期。他从甘肃出发,经由成都,最终在湖南一带去世。
这要从759年说起。那一年杜甫辞去了华州司功参军的官职,原因是他在政治上感到深深的失望,加上华州发生了大旱灾,民不聊生。杜甫带着家人离开了华州,开始了漫长的漂泊。他们先到了秦州(今甘肃天水),在秦州住了几个月,生活非常艰苦,又继续向南走,最后在年底到达了成都。
成都和长安、洛阳都不一样。这座城市位于四川盆地,气候温润,物产丰富,有“天府之国”的美誉。杜甫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畔建了一座草堂。草堂就是用茅草盖的简易房子,和我们现在住的钢筋水泥房子比起来当然简陋得很,但杜甫在这里度过了一段相对安宁的时光。
杜甫在成都草堂写了很多诗,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大概是《春夜喜雨》:
>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这首诗写成都春天的雨。杜甫说,好雨是懂得时节的,春天一到它就来了。它跟着风在夜里悄悄落下,滋润万物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夜里小路和云都是黑的,只有江上的渔船上亮着一盏灯。第二天早上看去,锦官城(成都)里到处是湿润的花朵,红彤彤的一片。你看这首诗,情绪是温暖的、喜悦的。杜甫在下雨的夜里睡不着觉,他推开窗户,看到那幅画面,心里是开心的。一个经历了许多苦难的人,能在平凡的自然景象中找到快乐,这是非常珍贵的。
但成都的生活并不总是这么安稳。杜甫在成都的几年里,主要靠朋友严武的接济度日。严武是成都的地方长官,也是杜甫的老朋友,他多次给杜甫送米送钱,还推荐杜甫做过一阵子检校工部员外郎,这也是后来人们称杜甫为“杜工部”的由来。但严武并不是一个始终稳定的朋友,他性格暴烈,有一次喝醉了酒差点拿刀杀了杜甫。杜甫对这段友谊的感情很复杂——他感激严武的资助,但又不喜欢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
764年严武去世,杜甫失去了最重要的靠山。765年,他离开成都,乘船沿江而下,开始了他人生中最后一段漂泊。他先后到过嘉州(四川乐山)、戎州(四川宜宾)、渝州(重庆)、忠州(重庆忠县)等地,每到一处都住不了太久。767年秋天,他到了夔州(今重庆奉节),在这里住了将近两年。
在夔州期间,杜甫的创作进入了又一个高峰期。他的眼睛已经开始老花了,身体也每况愈下,但他的诗却越写越精炼、越写越深刻。这个时期他写的最有名的作品是《登高》:
>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这两句被誉为唐诗中最壮阔的对句之一。你闭上眼睛想象一下:秋天到了,大风呼呼地吹,树叶一片一片地落下来,发出沙沙的声音。长江水浩浩荡荡,一浪接一浪地涌过来。在这两句诗里,宇宙的浩大和人生的短暂形成了强烈的对照。杜甫站在江边的高台上,他是“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万里的土地上,他一直是漂泊的客人;人到晚年,一身的病,独自登上高台。他说自己“艰难苦恨”,眉毛都快愁白了。杜甫那时候才五十五岁,但因为饱经风霜,看起来已经很老了。
768年,杜甫离开夔州,继续向东漂泊。他经过岳阳、潭州(长沙)、衡州(衡阳)等地,最后在770年冬天病逝于湘江的一条小船上,终年五十九岁。
杜甫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