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丁与小说的诞生
菲尔丁与小说的诞生
1742年2月,伦敦书商亚历山大·多兹利推出一本匿名作品,书名古怪而冗长:《约瑟夫·安德鲁传,或皮乔拉爵士的有趣历史,仿阿里斯托芬与阿里斯提得斯之笔法》。这本书既不是当时流行的流浪汉小说续作,也不是传统说教文学的翻版,而是一种全新的叙事尝试。三年后,同一出版商推出了更为宏大的《汤姆·琼斯传,或弃儿的寓言》,六卷本的篇幅将这种新文类推向了公众视野的中心。
这两本书的作者正是亨利·菲尔丁。在此之前,他在伦敦戏剧界浸淫近十五年,以辛辣的讽刺剧和闹剧著称,是最受伦敦观众欢迎也最令当局头疼的剧作家之一。1730年代末期,他突然从戏剧舞台消失,转而拿起小说家的笔,这一转变令当时许多观察者困惑不解。两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相反的问题:为什么这位戏剧家的小说实验在沉寂多年后,值得我们重新投入严肃的关注?
答案藏在菲尔丁亲身经历的文学场域剧变之中。理解他为何转型、如何转型、转型之后创造了什么,不仅能让我们把握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小说这一文类在英国乃至欧洲文学版图上正式确立的时刻——更能帮助我们看清文学形式与社会结构之间深层的互动关系。当一种文学形式走向式微,当审查制度的压力改变了一整代创作者的命运,文学场域会如何重组?新的表达需求如何找到新的容器?菲尔丁的个案为这些问题提供了具体而微的答案。
舞台的黄昏:一个剧作家的困局
要理解菲尔丁的转型,必须先回到他戏剧生涯的现场。1730年代中期,菲尔丁是伦敦剧院圈最活跃的名字之一。他从学生时代的即兴喜剧演出起步,逐渐发展出一套独特的讽刺风格,善于将古典喜剧的框架与英国社会现实结合起来。他的剧作既能让观众笑得前仰后合,又能让权贵阶层如坐针毡。
1736年,他在皇家剧院推出《历史剧作家在威斯敏斯特的审判》,直接以英国首相罗伯特·沃波尔为主角的替身进行讽刺。这出戏引发了巨大争议,也为他招来了持续的关注——既是观众的热烈追捧,也是当局的警觉。菲尔丁的创作量在这一时期达到高峰,从1728年到1737年间,他创作或改编了约二十部剧作,涵盖了讽刺剧、闹剧、滑稽歌剧等多种类型。
然而,1737年成为转折点。沃波尔政府通过了著名的《戏剧审查法》,规定所有新剧目在上演前必须提交宫廷大臣审批,违者处以重罚。这一法案的出台并非针对菲尔丁一人,但它精准地击中了他的创作要害。在此之前,伦敦剧院的讽刺传统虽然时常引发争议,但始终在官方容忍的边缘游走;审查制度的存在改变了游戏规则,使得即兴式的社会讽刺几乎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菲尔丁在随后几年尝试了各种应对策略。他试图通过改编古典题材来绕过审查,将讽刺包裹在古代故事的壳子里。然而这种方式严重削弱了他的创作锋芒,失掉了与现实对话的直接性。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他最终获得了一份小法官的职位——这不仅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更意味着他本人成为了国家机器的一部分。1739年,他与夏洛特·克莱多克结婚,家庭责任的加重进一步限制了他的选择空间。
这种困局并非菲尔丁一人独有。审查制度的收紧改变了整个伦敦戏剧界的生态,迫使许多剧作家重新审视自己的创作方向。一些人转向私人演出和非法出版物,另一些人干脆离开了文学创作领域。菲尔丁选择了第三条道路:在一个新的文学场域中重新寻找位置。他在法律和司法实践中的新角色——尽管只是低级别的地方治安法官——反而为他提供了观察社会的新视角,这与后来小说中的广阔社会图景形成了隐秘的呼应。
理解这一时期的菲尔丁,需要借助皮埃尔·布迪厄的文学场域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布迪厄指出,文学场域是一个相对自主的社会空间,其中不同行动者(作家、出版商、批评家、读者)围绕文化资本展开竞争,每一种文学位置都对应着特定的权利关系和合法性来源。菲尔丁在戏剧场域中积累的资本——观众声誉、讽刺声望、与主流趣味的微妙张力——无法简单地转移到新场域中。他必须完成一种资本转换,将剧场中培养的叙事能力、对人性的洞察、对社会讽刺的敏感,转化为一种新的文学形式所要求的技能。
这正是《约瑟夫·安德鲁传》诞生的背景。1742年,当这本书出现在伦敦书店里时,它面对的是一个尚未完全成形的小说市场。彼时的英国读者熟悉理查逊的书信体小说《帕梅拉》(1740)所引发的道德焦虑,也熟悉流浪汉小说引进后形成的叙事惯例。但菲尔丁的这部作品既不是道德训诫的容器,也不是冒险故事的简单延续。它开创了一种独特的叙事声音——作者以全知全能的姿态介入故事,以古典学识为装饰,以喜剧笔法为武器,直接与读者对话。这种叙事模式后来被称为“作者介入”或“菲尔丁式叙事”,成为英语小说传统的核心要素之一。
1737年的幽灵:审查制度与文学场域重组
1737年《戏剧审查法》的出台,是理解这一时期英国文学场域变化的关键事件。它不仅是具体的政策干预,更是一个标志性的历史节点,象征着国家权力正式介入文学生产的各个层面。
在此之前,伦敦戏剧界虽然在道德和宗教事务上受到一定限制,但在政治讽刺方面享有相对宽松的空间。这种宽容并非出于政府的善意,而是源于戏剧作为一种大众娱乐形式,其讽刺功能被默认为社会情绪的安全阀。观众在剧院里咒骂权贵、嘲笑大臣,某种程度上是在替整个社会释放压力。菲尔丁正是在这种氛围中成长起来的,他的创作风格与这种“半合法”的讽刺传统密不可分。
审查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默契。政府不再依赖事后惩罚的威慑,而是建立了事前审查的预防机制。这意味着剧作家必须在动笔之前就揣摩审查者的心意,将自我审查内化为创作过程的一部分。对于以即时反应和社会讽刺见长的喜剧创作者而言,这种限制几乎等同于艺术生命的终结。
菲尔丁的遭遇最能说明这种影响的深度。他在1737年之后的几部剧作明显失去了早期作品的锋芒。《1736年喜剧的历史》(1737)是他在审查法通过前夕推出的最后一部直接讽刺剧,之后他转入改编和私人演出领域。1740年,他改编了西班牙喜剧家莫里奈斯的作品,试图以古典外壳包装讽刺内容,但观众反应冷淡。这些失败清楚地表明:一个剧作家的讽刺生命与政治表达的制度空间是共生的。当后者被抽离,前者便失去了存活的土壤。
审查制度的影响还溢出到其他文学领域。它改变的不只是戏剧的生产条件,更是整个文学场域的权力格局。作家们开始重新评估不同文类的“安全系数”,出版商调整了选题方向,批评家的评价标准也在悄然改变。在这种重组过程中,小说这一尚未定型的文类展现出独特的优势:它不依赖公开演出,不受剧目审查的管辖;它通过私人阅读传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更为间接;它的形式还在发展之中,没有形成必须遵守的惯例。
这并不意味着小说创作者享有完全的自由。理查逊的《帕梅拉》就曾引发道德上的激烈争论,作家本人也承受了来自各方的压力。但相比戏剧审查的硬性限制,小说领域的回旋余地显然更大。菲尔丁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种差异,他的转向既是个人生存策略的成功运用,也顺应了文学场域结构变化的大势。
从更宏观的历史视角来看,1737年的戏剧审查是英国"腐败年代"(1714-1760)国家权力扩张的组成部分。沃波尔政府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社会控制机制,将君主专制时期相对分散的权力集中起来,应用于更为精细的社会管理。文学审查只是这个大趋势的一个切面。理解这一背景,有助于我们避免将菲尔丁的转型简单化约为个人选择或艺术抱负的结果。他的转向发生在特定的历史节点上,受到结构性力量的推动;作为个体,他的能动性体现在如何在约束条件下找到新的表达可能性。
《约瑟夫·安德鲁传》:小说实验的起点
1742年出版的《约瑟夫·安德鲁传》在小说史上占据着奇特的位置。它既不像《汤姆·琼斯》那样享有广泛的读者声誉,也不像《帕梅拉》那样引发了持久的道德争论。但对于理解菲尔丁的创作转型,这本书提供了一个不可替代的观察窗口。
从形式上看,《约瑟夫·安德鲁传》可以被读作对塞缪尔·理查逊《帕梅拉》的戏仿。理查逊的成名作讲述了一位女仆如何以美德抵御男主人的性骚扰,最终不仅保全了自己,还赢得了追求者的尊重和婚姻。小说以书信体写成,道德寓意清晰:贞洁终将得到回报,美德是最可靠的资本。菲尔丁笔下的约瑟夫·安德鲁是帕梅拉的男性对应物,同样是年轻的主人试图引诱的对象——但关键区别在于,约瑟夫坚定地拒绝了一切诱惑,他的抵抗理由不是道德说教,而是对古典美德的坚守和对绅士身份的自我期许。
这个设定的戏仿意图显而易见。菲尔丁在序言中明确表示,他要创造一种“新的叙事方式”,与理查逊式的道德说教小说形成对照。但戏仿只是起点,不是终点。在戏仿的框架之下,菲尔丁发展出了一套完全不同的叙事哲学。
《约瑟夫·安德鲁传》最为人称道的创新在于其叙事声音。菲尔丁放弃了理查逊式的“透明”叙述——即作者隐退、让角色自行说话的手法——转而采用了一种高度介入的叙事策略。他频繁地在故事进行中停下来,直接与读者对话,讨论情节的合理性、人物的动机、道德判断的复杂性。这种叙事模式被后来的小说理论家称为“异叙事”(heterodiegetic narration)或“裸露的作者”(authorial intrusion),它打破了传统叙事中虚构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界限,不断提醒读者他们正在阅读一部虚构作品。
这种叙事策略有多重功能。首先,它使菲尔丁得以保持他在戏剧创作中发展的那种讽刺距离。在舞台上,他通过人物的对白和行动传达对社会现实的批评;在小说中,他通过与读者的直接对话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其次,它为小说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喜剧效果:作者与叙述者之间的张力、严肃主题与戏谑口吻之间的反差,都成为笑料的来源。第三,它建立了一种新型的作者-读者关系,读者不再是信息的被动接收者,而是被邀请参与到意义的建构过程中。
从情节结构上看,《约瑟夫·安德鲁传》采用了流浪汉小说的框架,但进行了显著的改造。约瑟夫从乡绅家中出发,经历了一系列冒险,最后返回出发点并获得团圆。但与传统的流浪汉小说不同,菲尔丁笔下的旅行不是为了展示人性的一般弱点或社会的表面现象,而是通过精心设计的情节单元来探讨特定的社会问题:绅士阶层的道德沦丧、仆人群体的生存处境、法律制度的运作逻辑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菲尔丁对次要人物的塑造。小说中的许多配角——客栈老板、军官、旅行者——都以其独特的语言风格和行为逻辑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菲尔丁在这些人物身上投入的精力,丝毫不亚于对主人公的刻画。这种“众生相”的写法后来成为《汤姆·琼斯》的标志性特征,它表明菲尔丁关注的不只是个别主人公的命运,而是整个社会的面貌。
然而,《约瑟夫·安德鲁传》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小说在结构上存在明显的断裂,第二部分(约瑟夫与女仆菲茨帕特里克的冒险)与第一部分的关联松散,结尾的处理也显得仓促。这些缺陷反映出菲尔丁在小说形式探索中遇到的困难——他正在从零开始学习一种新的叙事艺术,还没有完全掌握长篇小说的整体布局。
但正是这些不完美使得这本书具有特殊的历史价值。它记录了一位天才作家在新领域探索的最初足迹,每一处失误都指向尚未解决的形式问题,而这些问题将在后续创作中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小说作为一种文类是如何从各种先驱形式中凝聚成形,《约瑟夫·安德鲁传》提供了一份珍贵的第一手材料。
《汤姆·琼斯》:小说话语场域的革命
如果说《约瑟夫·安德鲁传》是实验的起点,那么1749年出版的《汤姆·琼斯》则代表了菲尔丁小说艺术的全面成熟。这部六卷本的巨著不仅是菲尔丁个人的巅峰之作,更是英语小说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汤姆·琼斯》的故事框架看似简单:弃婴汤姆·琼斯被乡绅奥尔沃西收养,在长大成人后与庄园继承人布利非之间的矛盾冲突构成了情节主线。汤姆先后经历了两段爱情(与苏菲亚·韦斯顿的恋爱是全书的核心)与一系列冒险,从萨默塞特郡的乡间一直游历到伦敦的社会高层,最终真相大白:汤姆原来是奥尔沃西的亲侄孙,其出身远比养子身份高贵,于是继承了家产,迎娶了心上人。
这个“大团圆”结局曾让许多后来的读者感到不满。托马斯·哈代批评它过于依赖偶然性和外部权威的介入,乔治·艾略特则对作者强行介入叙事的方式表示保留。但如果我们暂时搁置现代审美趣味的评判,将目光投向18世纪的文学场域,就会发现这个结局恰恰体现了菲尔丁对小说形式可能性的深刻理解。
《汤姆·琼斯》在叙事结构上的最大创新在于其“双重时间线”的设计。全书十八卷被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叙述从汤姆·琼斯降生到沃克斯霍姆赛马前夕”;“第二部分,叙述汤姆·琼斯在伦敦的遭遇”;“第三部分,叙述这场冒险的结局”。每一部分的地理范围和社会层次都有明确的界定,叙事节奏也随之变化。第一部分的田园背景对应于相对稳定的道德环境,汤姆的错误主要源于冲动和判断力不足;第二部分的都市场景则充满了阴谋和陷阱,汤姆几乎成为权贵博弈的牺牲品;第三部分的解决既有偶然性,也依赖主人公品格的最终证明。
这种结构设计服务于菲尔丁的核心叙事意图:通过一段跨越社会各阶层的旅程,展示人性的普遍性与社会环境的差异性。汤姆·琼斯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都保持着同样的善良本性;但同样的本性在不同的社会语境中会招致完全不同的后果。在乡下,他的不拘小节可能只是被视为有趣;在伦敦,他的大方和轻信却成为被人利用的把柄。菲尔丁由此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社会真相:道德判断从来不是纯粹的个人事务,而是社会权力关系的产物。
叙事声音在《汤姆·琼斯》中达到了更为圆熟的境地。菲尔丁不再满足于简单的作者介入,而是发展出了一种独特的“道德喜剧”风格。他频繁地停下来进行道德说教,讨论仁慈、善良、天真等概念的含义,但这些讨论总是以反讽的口吻呈现,避免了说教的生硬感。最著名的例子是小说第六卷中关于“天才”的著名论述,菲尔丁在讨论一个次要人物时突然转向对文学批评的讽刺,将“天才”概念的滥用揭露无遗。这种 digression(离题)是全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将故事叙述变成了与读者的持续对话,邀请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反思自己的判断。
《汤姆·琼斯》在出版后引发了截然不同的反应。普通读者热情追捧,伦敦的书店在发行当天就售出了上万册。但批评界的反应则复杂得多。塞缪尔·约翰逊虽然承认其“非凡的创造力”,但对小说中的道德模糊性表示担忧;理查逊本人则对菲尔丁的讽刺感到愤怒,他在后来的创作中多次以隐晦的方式回应这本书。最引人注目的批评来自亚历山大·蒲柏,他在一封私人信件中称赞《汤姆·琼斯》是“一本伟大的书”,但暗示其中的道德意图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单纯。
这些争议恰恰证明了《汤姆·琼斯》在文学场域中引发的震动。它不是一部让人安心接受的小说,而是迫使读者做出选择、表明立场的小说。菲尔丁通过这部作品将小说这一文类推向了公共讨论的中心,使其成为可以与诗歌、历史、哲学对话的重要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汤姆·琼斯》的“革命性意义”不仅在于它创造了什么,更在于它改变了文学场域中的权力格局,使小说获得了与其他文类平等甚至更高的地位。
理解《汤姆·琼斯》的历史意义,还需要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知识语境中。1740年代是英国启蒙运动走向高潮的时期,涌现出了从大卫·休谟的哲学到威廉· Hogarth 的艺术等一系列知识创新。小说在这一语境中的位置是什么?它既不像哲学论著那样追求普遍真理,也不像诗歌那样诉诸情感的升华,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提供了一种独特的人性知识。《汤姆·琼斯》的叙事实验表明,小说可以是认识世界的方式,而不仅仅是道德教化的工具。
文学场域中的资本转换: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在讨论了菲尔丁转型的具体历史背景和主要作品之后,现在有必要将分析提升到理论层面。布迪厄的文学场域概念为我们提供了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理解这一转型的新视角。
布迪厄区分了三种基本的资本形式:经济资本(金钱和物质财富)、社会资本(社会关系网络)、文化资本(知识、教养和制度化的文化权威)。在文学场域中,文化资本通常是决定性的竞争筹码,但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文类领域,文化资本的构成和相对价值也会有所变化。
菲尔丁在戏剧场域中积累的资本是特殊的。他拥有观众认可——这属于社会资本的一种——以及批评界承认其讽刺才能的声誉。但更重要的是,他在这一过程中发展出了一套特定的认知工具:对社会互动的敏锐观察、对语言幽默的驾驭能力、对戏剧结构的专业知识。当戏剧场域因为审查制度的建立而失去了表达的自由度时,这套认知工具并没有随之贬值,但它需要被转化为新场域可接受的资本形式。
这种转化并非自动发生,而是依赖于一系列策略性的选择。首先,菲尔丁必须学习新场域的规则。小说的形式规范、读者的期待视野、出版流通的机制,都与他熟悉的戏剧领域不同。他在1742年转向小说创作时,这个文类还处于形成之中,没有固定的惯例需要遵守,但这也意味着没有现成的路径可以遵循。他的策略是将戏剧经验进行“形式转化”:舞台上的对话变成了小说中的人物语言,戏剧的幕场结构转化为卷次的划分,喜剧的讽刺精神则保留为小说的基本语调。
其次,菲尔丁必须重新定位自己的文化权威来源。在戏剧场域,他的合法性主要来自观众的认可和剧评人的肯定;进入小说场域后,这些资本虽然有一定的转移价值,但必须与新的权威来源——主要是书评人、知识界精英的认可——进行整合。《汤姆·琼斯》引发的争论表明,菲尔丁在追求更广泛的文化认可方面取得了部分成功,但这种成功是不稳定的,依赖于批评话语的持续关注。
从场域分析的角度看,菲尔丁的转型还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边界工作”的过程。布迪厄指出,文化生产者经常通过定义自己领域的边界来确立合法性——明确什么是“我们”做的、什么不是“我们”做的。菲尔丁在转向小说后面临的任务之一,就是界定小说与其他叙事形式的区别,同时与直接竞争对手——特别是理查逊——拉开距离。他的策略是将理查逊的道德主义小说作为反面参照,强调自己的创作是“喜剧”而非“悲剧”,是“描写”而非“说教”。
这种边界工作在《约瑟夫·安德鲁传》的序言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菲尔丁明确批评了当时流行的“说教小说”(didactic novel),认为它们以道德训诫为目的,牺牲了叙事的娱乐性。他主张小说应该像喜剧一样,通过展示人性中可笑的一面来达到认识目的,而不是通过树立道德榜样来教训读者。这种自我定位帮助菲尔丁在新兴的小说场域中占据了一个独特的位置:既不是理查逊式的道德严肃主义者,也不是流浪汉小说式的冒险故事作家,而是一种新型的“喜剧史诗”的创造者。
理解文学场域中的资本转换,对于我们今天的研究具有方法论上的启示。首先,它提醒我们不要孤立地看待作家选择,而要将选择置于结构性约束和可能性空间中加以考察。菲尔丁转向小说不是简单的个人爱好或艺术理想的产物,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能动性与结构互动的结果。其次,它表明文类的兴衰不是自然演进的结果,而是社会权力关系变化的表现。小说在18世纪英国的崛起,与中产阶级读者群的扩大、出版业的发展、阅读文化的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第三,它帮助我们理解文学评价的历史性:我们对经典作品的判断标准本身是历史建构的产物,不是跨越时间的客观真理。
下表展示了菲尔丁在两个场域中的资本构成对比:
| 资本类型 | 戏剧场域(1730年代) | 小说场域(1740-1750年代) | |---------|---------------------|--------------------------| | 经济资本 | 演出收入、剧本报酬 | 版税、法官薪俸 | | 社会资本 | 观众认可、同行网络 | 读者群体、批评界关注 | | 文化资本 | 讽刺声誉、戏剧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