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卡斯托普
第 1 章 汉斯·卡斯托普:一个单纯的年轻人
开头一句话:einfach的翻译学
德语小说里少有比这更平实的开场。Ein einfacher junger Mensch reiste im Hochsommer von Hamburg nach Davos-Platz im Graubündischen,一个单纯的年轻人,盛夏时节从汉堡出发,前往格拉乌宾登州的达沃斯坪。第二句更短,他此行是去探望亲人,预计逗留三周。没有天气渲染,没有悬念布景,甚至没有给出人名。叙述者像在火车站填一张托运单,把旅客的类别、出发地、目的地和预计行程逐一登记完毕。可是读过全书的人回头看这一句,会看见它悄悄张开的裂缝:三周,这个数字在第一页就已经是谎言,而说话的人明明知道。开头因此成了一座计时器,从第一行开始倒数,倒数的终点不是情节的终点,而是一个人一生的意外走向。
中文读者在第一个词上就要做一次选择。einfach,钱鸿嘉的处理偏于单纯,杨武能取简单的青年一路到底,胡其鼎在普通与单纯之间调停。三个词都对,三个词都不全对。einfach在德语里同时是简单的、朴素的、单纯的,甚至带一点头脑简单、涉世不深的贬义暗流。曼挑这个词不是随手,他要的是一个没有棱角到近乎透明的容器,好把七年的高山空气、两大册的思想争吵、一整个战前欧洲灌进去。译成单纯,偏向了伦理上的干净;译成简单,偏向了智力上的平庸;译成普通,偏向了社会学上的中位数。曼的本意是三者通吃。我在三家译本之间来回换读多年,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个词在汉语里找不到单点登陆的地方,它注定要被拆成几份,分头过河。
人名也被叙述者按在差不多的水位上。汉斯,德语里最常见的教名,菜市场上的名字,任何一个日耳曼姓氏挂上它都不违和。曼后来在给小说写的自注里交代过,他有意选了这个最不挑人的名字,好让每一个读者都能毫无障碍地把自己放进去。卡斯托普这个姓氏在德语里也几乎查无实据,像一件熨得笔挺但没有家族纹章的西装。对照一下曼的其他主人公,托尼奥·克勒格尔带着异国姓氏的敏感,阿申巴赫顶着学者式的庄严,古斯塔夫·冯·阿申巴赫的冯字里有一整套巴伐利亚的体面。汉斯·卡斯托普什么都没有。他只有年龄、职业和一张三周有效的车票。
还有时间上的花招。第一章的末尾,叙述者忽然插话说,他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虽然其实不过是十几年前,可是中间隔着那场把一切都推远了的战争,于是它已经罩上了童话里从前二字的玫瑰色光晕。开篇的现实主义登记,到这里被叙述者亲手做旧。小说还没铺开场面,时间就已经被宣布为它真正的主角。这是全书第一个预告:在这里,钟表读数与生活内容之间的关系,将从第一页纠缠到最后一页。汉斯·卡斯托普自己对此一无所知,他正忙着看窗外升高的山。
同一处还有一个关于篇幅的玩笑。叙述者说,他本来可以指望把一个年轻人三周的经历讲得紧凑些,可是这个故事注定要讲得很长,而且越长越不像三周的故事,倒像一段漫长岁月的故事。这是小说家少有的坦白,等于在第一幕就向观众承认布景是会自己生长的。曼的读者如果带着《布登勃洛克一家》的记忆来读,会发现两个开头构成镜像:那部长篇的第一句写的是一个傍晚,孟街的老宅请客,一家人围坐在灯下吃汤,四代人的衰落就从这个最稳定的画面里缓缓漏气;《魔山》的第一句则把主人公从最稳定的世界连根拔起,送上爬升的火车。前者写市民时间的漫长衰减,后者写个人时间的意外膨胀,两部书合起来,是曼对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各下的一定义。开头的平实因此是装出来的,像海面装作平静。
汉堡:血统、财产与纪律
要看懂汉斯上山之前是什么人,得先看汉堡给了他什么。他是纯粹的汉萨城市的孩子,商人的外孙、商人的孙、商人的外甥,血管里流的是账簿。老卡斯托普家世代经营粮运,父亲约翰内斯把生意打理得体面而不知疲倦,母亲是议员蒂纳佩尔家的女儿,两家联姻是商人城市里最寻常也最稳固的构造。这个世界的全部信条写在交易所和教堂之间的那几条街上:勤劳、节制、守时、对未来负债并按时偿还。曼写汉堡只用了一章的边角料,可是那几页的口气,和他写《布登勃洛克一家》里孟街老宅的口气一脉相承,市民阶级的秩序像铜器一样发着安稳的光,而光是会暗的。
死是这个家族最早到场的东西。汉斯还不到学龄,母亲先走了;没过几年,父亲在一次出海旅行归来后也匆匆跟去。孤儿被祖父接走,在祖父的宅子里过了几年半旧贵族式的日子,然后祖父也躺进了灵堂,未成年的汉斯被交到舅舅詹姆斯·蒂纳佩尔手里。舅舅是个单身的好人,把监护责任执行得像执行一份信托,既不吝啬也不亲热。汉斯于是经历了一种奇特的教养:有财产,有姓氏,有完整的规矩,唯独没有可以扎根的人。曼后来要他一个人上山,一个人面对死亡和思想,这个孤儿处境是提前打好的地基。一个在汉堡有家室牵绊的年轻人,不会被三周的疗养院空气轻易留下。
熟悉曼的读者会认出,这份履历是从吕贝克搬来的。曼自己一八七五年生在汉萨名城吕贝克的参议员之家,父亲一九〇一年急逝,公司清算,全家迁往慕尼黑,那一年他刚写完第一篇像样的小说。十四年后写《魔山》,他把这套失去父亲的市民童年整个移植给汉斯,只是把粮行换成了船运,把吕贝克换成更大的汉堡。这不是偷懒,是方法:曼一生都在用同一个市民阶级的儿子做试验品,测这个阶级的良心还能承受多少自觉。从《布登勃洛克一家》的汉诺到托尼奥·克勒格尔再到汉斯·卡斯托普,一脉相承的都是那种对市民秩序既依恋又厌倦的中间状态。区别在于,前两位是艺术家的胚胎,汉斯连这个都不是。他被剥夺了出逃的唯一出口,只能留在原地被思想穿过。曼写到他时语气最松弛,因为这一次作者不必与主人公争夺艺术家身份,可以专心当一个监护人和观察者。
职业道路同样规矩得没有故事。汉斯的中学成绩始终在中游徘徊,换过学校,勉强通过毕业考试,随后进公司实习,再进大学读造船。为什么是造船,小说给的理由既充分又空洞:舅舅的关系,汉堡的行当,一份体面而不需要天分的工程师前程。曼在交代这一切时用了一种慈祥又刻薄的语气,反复强调这孩子各方面都恰到好处地不走极端,体格不算健壮也不算病弱,智力不算敏锐也不算迟钝,趣味不算高雅也绝不下流。他甚至替汉斯算了总账,说这样一个人对生活不欠什么,也不被欠什么。这句话说完没多久就被推翻了。
推翻它的正是那个著名的说法。叙述者说,汉斯·卡斯托普其实是个生活上的债务人,他欠着生活一笔重要的、了不起的债,一笔他既没有抵押也没有期限的债。我第一次读到这句时在页边画了线,多年后重读,发现整部《魔山》就是这笔债的催收记录。平地上的汉斯按部就班地付着利息,上班、实习、考试,一切正常;上山之后,本金开始滚算。曼的设计在此显出狠劲:他把欧洲大战前最后一辈市民子弟的全部平均数,交给一座高山去折磨。赌注是,如果这个中等之人身上能被逼出对生与死的认识,那么人人身上都有;如果他被消耗殆尽,那也是一个文明的消耗方式。
洗礼盘与祖父的两副面孔
小说第二章的标题像博物馆的展签:洗礼盘,汉斯·卡斯托普祖父的两副形象。这一章常被性急的读者跳过,我却愿意在它面前多站一会儿,因为曼把全书的主题在成吨的安静细节里预演了一遍。老祖父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是个穿旧式礼服的体面人,平日里是粮行老板,算账、发货、应酬;一到星期日和节庆,他换上细呢大衣、戴上浆过的领饰,坐在自家客厅的旧家具中间,让小孙子觉得祖父忽然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位更古老、更庄严的祖父,像从油画里走下来的长老。两副面孔,一个是商业时代的公民,一个是行会时代残留的贵族,在同一个老人身上和平共处。
然后是那只洗礼盘。祖父的灵堂里,棺木头上摆着卡斯托普家世代用来给婴儿施洗的大银盘,盆沿上錾着家族的纹章和祝词。婴儿的命名与老人的入殓共用一件器皿,生命的两个端口被同一只银盆接住。曼没有让任何人对此发表一句评论,满屋吊客谈的是遗产和天气,只有叙述者的镜头在那只盘子上多停了几秒。这一停,比后来多少关于死亡的雄辩都更靠近死亡。汉斯当时还是个穿水手服的孩子,被领着向祖父的遗体告别;多年以后他自己在山上凝视自己的手骨时,记忆深处泛起的正是这种端口的相接。我甚至愿意说,整部《魔山》就是那只洗礼盘的放大:一个年轻的受洗者走进一座垂死者的山,出山的时候受了另一种洗。
值得多看一眼的还有祖父遗容的写法。曼说,死去的老人脸上那些平日被庄重表情管住的细小肌肉全部松开了,因此那张脸反而比生前更庄严,像终于卸下了扮演两副面孔的劳累。死亡在这里第一次露面,就带着一种解脱的体面,这为全书定下了危险的基调:山上的病人们对死亡的亲近,并非临时的堕落,而是从这场童年告别仪式里就埋下的远因。汉斯记住的不是恐惧,是那种松弛。后来他在疗养院里一次次围观死亡,从垂死的俄国女人到表兄约阿希姆,他反复辨认的都是同一张卸了妆的脸。一个文明对死亡的态度,往往就藏在它给孩子看的第一具遗体上。北德市民的方式是穿好礼服、摆好银盘、绝不多言,曼的魔山要做的,是把这套体面掀开一道缝,让里头的困惑跑出来晒七年太阳。
这一章还交代了汉堡与山地的最初换算。祖父的葬礼之后,詹姆斯舅舅接管一切,汉斯搬进舅舅家楼上的房间,生活继续按市民的节拍运行。曼的笔在这里做了一件奇怪的事:他把汉堡写得越安稳,读者越感到那种安稳需要被打破。粮行的账目、舅舅的雪茄、餐桌上的舱位和运费,一切都严丝合缝,严丝合缝到透不过气。后来塞特姆布里尼要在山上嘲笑这种平地上的正经,说它不过是没被死亡提醒过的习惯。老头子的两副面孔早已替他说了一半:所谓体面,本来就是穿在必死之身上的一件礼服,礼拜日穿上,工作日脱下,谁也不去问礼服底下的那个东西。
把这一章读薄了,后面的账就算不清。很多论者把《魔山》的起点定在达沃斯的火车站,我不这样看。汉斯是在祖父的灵堂里第一次完整地看见死亡的布置,达沃斯不过是第二次,是加长加宽的第二次。洗礼盘立在棺头的那个下午,银器反着北德窗户灰白的光,一个孩子的余生在那光里被悄悄改了道。曼从不浪费这种安静的场面,他只把它们放在喧哗的思想辩论前面,像在乐章开头先给一个低音。
中人之姿:生活的债务人
现在可以说回到那个中等本身。曼为汉斯安排的资质,在教育学上近乎一份诊断书。记忆力尚可但不惊人,理解力到位但不深入,对艺术有点被动的欣赏,对音乐几乎没有感受,唯一的热情给了香烟和英国式的舒适,后来又添了一样,对餐桌上黄油质量的敏锐。叙述者用近乎溺爱的口吻罗列这些,仿佛在夸一个孩子不长歪。可是在这罗列底下,有一个冷冷的问题:这样的人配得上被写进一部大书吗?
曼的答案藏在小说的体量里。他不写天才,不写圣徒,不写病人膏肓的诗人,他写一个签证三周的见习工程师,然后让他活满一千二百页。这是对德国教育小说传统的一次深翻。从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开始,这个文类的主人公总要高出环境一头,总有某种内在的召唤引领他从经历中结晶出人格。汉斯·卡斯托普没有召唤,只有车票;没有使命,只有探亲。把他放进教育小说的模子里,模子立刻显得滑稽,因为教育者和他教育的东西都要打问号。T. J. 里德在论曼的名著里把这层反讽讲得很透:《魔山》是一部用教育小说的语法写成的反教育小说,它保留了这个文类全部的外形,导师、游历、对话、危机、成型,却让每一个环节都空转一步。汉斯最后确实变了,但那种变化既不向上也不向下,而是向内塌陷又重新鼓起,像被大雪压过又弹回来的帐篷。
平庸的清单里有一项被曼反复点检,值得单独提出来说,就是汉斯对音乐的绝缘。曼自己是被音乐的结构养大的小说家,《布登勃洛克一家》里有特奥多尔弹钢琴弹垮一个家族的名段,《威尼斯之死》通篇架在音乐的动机技术上。可他把主人公造成一个听不出好坏的耳朵,让他在山上第一次被留声机里的歌声击中,击中的还不是什么艰深的作品,而是一支家常的德国民歌,菩提树。这个安排初看是降格,细看是精算:一个对艺术没有防御工事的人,艺术对他的每次入侵都是总的入侵。后来在留声机室里,汉斯把同一支歌翻来覆去听到深夜,那不是审美,是被乡愁和预感合谋打穿。曼由此绕开了写艺术家的全部套路,让艺术以偷袭的方式进入一个普通人的生命。平庸在此不再是缺陷,而是一块没有被开垦过的空地,长什么都算初雪。
中人之姿还有一层技术上的好处,曼用它做测震仪。塞特姆布里尼雄辩,纳夫塔更雄辩,克拉芙迪亚慵懒而危险,佩佩尔科尔恩一开口满屋子空气都在共振。只有汉斯是哑的,他听,他点头,他回去躺在躺椅上想。正因为他自己不发声,别人的发声才被原样记录下来;正因为他的立场是流沙,两种立场在他身上的拉锯才有张力。曼需要一个不完全属于任何一方的主人公,否则小说会塌成一册论文集。二十世纪的小说家里,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清醒地为思想争吵预留一个哑默的中心。乔伊斯让布卢姆也哑,但布卢姆的哑是市井的;汉斯的哑是市民阶级心不在焉的良知,它最后在雪地里说出了全书唯一的格言,说的时候仍然是借来的语言,半懂不懂的梦话。
对他的债务还有一个时间的注脚。曼动笔是一九一二年,写的是大战前夜的欧洲;停笔再续,中间隔着四年的堑壕战与上百万德国人的死亡。等小说一九二四年出版,那个从汉堡出发的单纯年轻人,对新一代读者来说已经像出土文物。可是奇怪,没有人觉得他隔。原因恰恰在于他的中等:他越是普通,越能容纳后来人。任何时代把自己代进汉斯都不费力气,因为他几乎不设防。这是曼下的最大的赌注,也是最划算的一笔。他赌普通人的内心值得一千二百页,事实证明他赢了,赢的方式是让所有自认普通的读者在读完后无法再心安理得地普通下去。
三周:探亲的算术
上山的过程被曼写成一场海拔的攀登,也是一场体温的攀升。汉斯从汉堡出发,火车向南,在兰德夸特换乘登山小火车,车厢变得短小,机车喘着爬坡,窗外出现他从未见过的景色,冷杉、激流、渐渐稀薄的空气。他带着雨衣和旅途读物,兴致是观光客的兴致,甚至有点为表兄的病感到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三周的预算在心里排好了队:看看山,陪陪约阿希姆,八月底前赶回汉堡报到上班。曼让这趟上升的旅程充满细小的凶兆,那位同车的妇人絮絮叨叨说山上的事,汉斯听着只当风声。他不知道,海拔每升高一百米,平地的道德律就要松一扣。
站台上等着他的约阿希姆·齐姆森穿着厚呢外套,脸色是山上人特有的褐红,热情里带着一种急促。表兄弟久别重逢,握手,寒暄,第一件事却不是去房间,而是被领着直奔主治大夫。宫廷顾问贝伦斯两米上下的个子,蓝红着脸,用听诊器在这位健康访客胸口逡巡片刻,说出了那句后来被无数次引用的判词的雏形,你这地方有一个小小的湿点。汉斯笑着收下这句话,像收下一句客套。晚上他被引进餐厅,看见满屋子病人衣着散漫地进食,听到玻璃门被人毫不顾忌地撞响,闻到空气里药和香水的混合气味。第一天结束,他在客房里睡去,做的梦把汉堡的港湾、学校的走廊和这座山上的餐厅搅在一起,梦的深处浮出一张早已死去的同学的脸,戴眼镜的希佩,他很多年没有想起过的人。
上山这一段常被当作过场,其实藏着曼最好的悬念手艺。登山小火车每转过一个弯,汉斯随身携带的平地世界就掉落一件:先是可靠的时间感,然后是食欲的规律,然后是对衣着体面的在乎。同车的旅伴絮絮地警告他山上的规矩,他礼貌地听着,心里给这些话盖上了乡下传说的戳。曼的叙述口吻始终站在汉斯肩上往远处看,看到的东西比汉斯自己多,但绝不提醒他。这种受限的全知是《魔山》的基本光学,叙述者什么都懂,却陪着主人公一起装不懂,偶尔才在括号里冷冷地补一句注脚。读者被邀请进入的正是这种优越又无力的位置:你看着一个好人一步一步走进温柔的陷阱,而陷阱的每个台阶都铺着地毯。三周探亲的框架因此获得了悲剧的结构,只是悲得没有声音,像雪落。
三周的算术从第一周就开始失灵。汉斯量体温,买来山上人人配备的体温计,含在嘴里,读数停在三十七度八上下。他给舅舅写信,措辞从笃定变成商量。第二个星期他发现自己已经会用山上的方式把毯子裹成茧,会在静卧时研究云的走向,会像老病人一样对餐厅座位的政治了如指掌。曼写这段转变用的全是日用品:躺椅、毛毯、保温杯、餐巾环。汉斯的市民外壳被这些柔软的器物一层层裹住,等他察觉时,三周的倒数已经变成了开放的等式。叙述者在此不慌不忙地补一句,说这样的延长在山上司空见惯,三周变三个月,三个月变三年,疗养院的大门有一种单向阀的性质。读者在这句话里第一次听见整部小说的心跳。
约阿希姆的角色在这段算术里常被低估。他是那个想把三周算清楚的人,他是军人,把服役视为生命的正业,把养病视为可耻的脱岗。表兄弟俩构成一组对照:汉斯随波逐流地留下,约阿希姆咬着牙想走。曼用一个探亲者的犹豫写尽了两千年来所有人在责任与舒适之间的犹豫。汉斯给舅舅的信越写越含糊,他自己也说不清是病把他留下,还是山上的日子发明了他的病。这个说不清,正是曼要的。三周是平地时间的单位,精确、可核销;山上时间的单位是无限的当下。两种时间在汉斯体内换算,汇率每天浮动,最后平地时间破产。
三十七度八:留下来的理由
医学在小说里扮演了一个暧昧的公证人。贝伦斯的湿点,克罗科夫斯基的精神分析讲座,一日数次的静卧,五小时的户外疗养,这些安排构成一座精确运转的钟塔,每个病人都按塔上的钟生活。汉斯的三十七度八在这座钟塔里被宣布为事实,而事实一经宣布就有了身份的力量。他开始领病人专用的蓝皮病历卡,开始和其他病人讨论各人的病灶如同讨论各人的星座。曼的讽刺在这里细得像针尖:没有人撒谎,医生看见阴影,病人感到疲倦,仪器记录热度,可是所有这些诚实的读数加在一起,得出的是一个任何人都没有打算过的结论,一个健康社会的准成员,被自己的体温拘留了。
这场拘留有一处细节最见曼的功力:汉斯从未真正病倒。全书从头到尾,他没有任何一次咯血、发烧到危险或卧床不起的重症经历,他的病始终停留在读数、阴影和医生的措辞里。周围人在他眼前死去,他自己却以一种低烧的暧昧状态活过了七年。这个安排让一切关于他生病的说法都悬在半空,也让一切关于他装病的指控无从落实。曼需要一个既非病人也非健康人的主人公,好让他可以从两个立场发言,又不必为任何一个立场负责。三十七度八不是诊断,是一种存在状态的名目,类似但丁炼狱里的那些灵魂,罪已定,罚未满,于是在等待中把等待过成了生活。疗养院制度对这种状态负有全部责任,曼看穿了这套制度的秘密:它不治愈,它收容;它不与死亡作战,它给死亡安排床位和膳费。
值得注意的是汉斯接受判决的方式。他没有抗议,没有要求复查,甚至没有认真打算过下山后再找汉堡的大夫。他半推半就地把自己交了出去,像把自己交进一家舒适的保险柜。曼没有解释这种顺从,他只是展示。展示一个人如何用医学的名义给自己放一个不设截止日的假,展示疾病如何在没有成为痛苦之前,先成为一种方便。后来桑塔格写《疾病的隐喻》,历数结核病在两个世纪里被附加的全部意义,其中最隐蔽的一种正是这种方便:病是许可证,允许人退出竞争、迟到、任性、把自我放在世界前面。《魔山》比她的诊断早了半个世纪,而且不是作为批判写成,是作为一部把这种方便写透到令人不安的小说。
三周变成七年,表面上是医学事件,内里是形而上学事件。曼后来在自注里承认,他最初只打算写一个中篇,一个威尼斯之死的滑稽对篇,一百来页的疗养院闹剧。可是山顶的时间缠住了作者本人,故事越长越深,中篇的骨架撑不住,只好让汉斯一住七年,让小说一写十二年。这段写作史本身就是主题的一部分:平地上的人带着限期上山,山用无限期把他留下,无论这个人是主人公还是作者。三十七度八因此不只是一个读数,它是山发给汉斯的第一张收据,证明他从此欠着山的,也欠着生活的。
我每读一遍都更确信,留下来的真正理由不在肺里。汉斯上山前的日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