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巴黎
万物各有其位
一、世纪之交的巴黎知识界
1900年的巴黎正在举办世博会。这场盛大的展览向世界展示着法兰西的荣光——埃菲尔铁塔已经站立了十一年,机械馆的穹顶下陈列着工业时代的奇迹,而遍布城市各处的展馆则把来自殖民地的奇异器物、服饰、面具和仪式模型带到了巴黎人眼前。在香榭丽舍大街的尽头,一座模仿暹罗寺庙风格的建筑引来无数好奇的目光;在人类学馆的展厅里,陈列柜中整齐排列着来自澳大利亚原住民的飞去来器、婆罗洲猎头族的盾牌和塔希提岛的贝壳项链。
对于普通巴黎市民而言,这些展品不过是异域风情的点缀,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但对于一群知识精英而言,这些来自远方的事物却构成了一个深刻的智识难题:如果说文明的进程是从野蛮走向开化,从蒙昧走向理性,那么这些“原始”民族所遵循的生活方式、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他们对事物进行分门别类的方式,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个问题的分量,远超它表面上的学术意义。因为它牵涉到的不仅是远方异族的生活逻辑,更是欧洲人自己的自我认知——他们是谁,他们从何而来,他们引以为傲的理性本身从何而来。
要理解这个问题的重量,我们需要把目光从博览会的人潮中移开,投向巴黎索邦大学的讲堂、波尔多大学的办公室,以及当时法国知识界正在酝酿的一场思想革命。在那里,一个叫埃米尔·涂尔干的人正在构建一套全新的学科,试图用全新的眼光来理解人类社会。而他的外甥马塞尔·莫斯,则在人类学、民族学和神话研究的交汇处开辟着一条独特的道路。1902年,这两个人的思考将汇入一部名为《原始分类》的著作之中。
但在那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两个人的故事——他们是谁,他们走过怎样的道路,他们的相遇和交游如何为这部小书的诞生铺平了道路。
二、涂尔干:从洛林到社会学之父
埃米尔·涂尔干1858年出生于法国东部洛林地区的一个小镇——埃皮纳勒。他的家庭是典型的犹太裔中产阶级,父亲是当地一位拉比。按照家庭的期望,年轻的涂尔干本该走向宗教的道路,但这个聪明的男孩在十几岁时就显露出对哲学的强烈兴趣,并最终彻底转向了世俗学术。
1879年,涂尔干考入巴黎高等师范学校。这所学校当时是法国思想界最重要的孵化器之一,培养了包括哲学家柏格森、饶勒斯在内的众多人物。在高师的三年里,涂尔干系统地接受了哲学训练,但他很快意识到,传统的哲学思辨无法回答他真正关心的问题——社会如何运作?人们为何遵守规则?集体的力量从何而来?
毕业之后,涂尔干在巴黎的几所中学任教多年,同时为《哲学评论》等刊物撰写文章。他的早期作品包括对孟德斯鸠的研究以及对社会分工问题的思考。1887年,他受邀前往波尔多大学担任社会教育学讲师——这在当时的法国大学中是一个几乎全新的教职,因为“社会学”这个词虽然已经存在,却远未获得学术正统地位。
涂尔干敏锐地意识到,如果社会学想要成为一门严肃的学科,就必须建立起自己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就必须与哲学思辨划清界限,就必须拥有自己明确的边界和研究对象。他要做的事情不仅是在大学里开设一门课程,而是要彻底改变人们理解人类社会的方式。
1893年,涂尔干发表了博士论文《社会分工论》。这部著作的核心命题看似简单:现代社会的个人为何不会因为分工的日益精细而分崩离析?答案在于一种他称之为“集体意识”的东西——一种在社会成员之间共享的信念和情感的集合。它不是任何单个人的意志,却实实在在地约束着每一个人。正是这种集体意识,构成了社会凝聚力的根基。
但涂尔干的野心远不止于此。他紧接着在1895年出版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系统地提出了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其中最著名的论断就是:研究社会现象时,必须始终从“社会事实”出发,将它们视为外在于个人的客观存在来加以考察。这句话看似抽象,但它意味着一种根本性的视角转换——当你去研究犯罪时,你不应该问某个罪犯为什么犯罪,而应该问:是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使得犯罪成为必然现象?当你去研究宗教时,你不应该问信众是否相信神,而应该问:宗教这种社会制度本身具有什么样的结构与功能?
1897年,《自杀论》问世。涂尔干在书中展示了他方法论的力量:通过细致地分析不同国家、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婚姻状态的人群中自杀率的差异,他证明自杀绝非纯粹的个体心理现象,而是一种深刻的社会事实。天主教徒的自杀率为什么低于新教徒?已婚者的自杀率为什么低于未婚者?这些差异无法用个人性格来解释,只有回到社会整合程度的不同才能得到说明。
至此,涂尔干已经清晰地勾勒出了他的社会学帝国:它有自己的方法论戒律(从社会事实出发),有自己的核心概念(集体意识、社会整合、社会事实),有自己的研究领域(宗教、法律、道德、教育),并且它承诺能够用一种全新的科学眼光来理解人类社会。
但在这个帝国的版图上,有一个领域涂尔干始终牵挂却尚未充分展开——宗教。按照他的计划,宗教社会学应当是这个帝国皇冠上的宝石,因为宗教恰恰是最典型的集体意识表达形式,是最能揭示社会凝聚力根源的领域。涂尔干很早就意识到,要理解宗教的真正本质,就必须追溯到人类社会最原初的宗教形态。而要研究最原初的宗教形态,就必须首先理解“原始人”是如何构建他们关于世界的观念的——他们如何划分神圣与凡俗,如何区分不同的事物,如何在混沌的经验中建立起秩序。
这个思路,将他引向了分类问题。
三、马塞尔·莫斯:外甥、门徒与开辟者
在涂尔干的故事行进到关键处时,我们需要认识另一个关键人物——马塞尔·莫斯。
1872年,莫斯出生于法国上萨瓦省的多勒。这是一个与涂尔干的出生地相距数百公里的地方。莫斯的母亲是涂尔干的姐姐,换句话说,涂尔干是莫斯的亲舅舅。但这对舅甥之间的关系,远比一般的亲属关系复杂而深厚。莫斯从小就在涂尔干的影响下成长,在学术志向上深受其引导,但他最终所走的道路,却又与涂尔干的宏大叙事保持着微妙的距离。
莫斯早年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接受教育,与他的舅舅相同。他学习成绩优异,对古代宗教、日耳曼神话和比较法学都有浓厚兴趣。毕业后,莫斯先后在巴黎的几个学院任教,讲授社会学和宗教学课程。1898年,他与舅舅以及其他志同道合者共同创办了《社会学年鉴》——这是涂尔干学派的理论阵地,也是当时法国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学刊物之一。
从一开始,莫斯就展现出一种独特的学术气质。与涂尔干的宏大理论和体系化追求不同,莫斯更擅长的是精细的文本分析、敏锐的比较眼光,以及对细节的极度敏感。他对印度神话、凯尔特传说、古代日耳曼法律中的赠礼制度有着深入的研究。他的第一篇重要论文研究的是古代日耳曼人的祭仪祈祷,其精细程度令人叹为观止。
但真正让莫斯与涂尔干形成互补的,是他对“事实”的尊重——不是抽象的社会事实,而是具体的、历史化的、充满细节的人类行为与制度。涂尔干擅长从具体现象中提炼出普遍规律,而莫斯则更愿意在普遍规律的笼罩之外,捕捉那些无法被简单归类的复杂性。
《原始分类》正是这两种学术气质的交汇产物。涂尔干提供了核心的理论框架——社会的集体表征如何运作,分类系统如何反映了社会结构本身。而莫斯则提供了具体的民族志材料——来自澳大利亚部落、祖尼人、苏族印第安人的分类体系是如何组织的,它们各自呈现出什么样的特征。在这部作品中,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两个人的笔触在交替:理论段落往往出自涂尔干之手,而材料梳理和比较分析则明显带有莫斯的印记。
然而,如果仅仅把莫斯视为涂尔干的助手,那就大错特错了。莫斯后来在1912年发表的《论礼物》——研究波利尼西亚和美拉尼西亚社会中礼物交换制度的经典之作——表明他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交界处独立开辟了一片天地。他所提出的“礼物经济”的概念,他所揭示的人与物之间那种非功利性交换的逻辑,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成为20世纪人类学最重要的理论遗产之一。但在1902年写作《原始分类》的时候,莫斯还只是涂尔干身边一位才华横溢的年轻学者,他与舅舅的合作既是对前辈的追随,也是一次属于他自己的学术训练。
四、殖民扩张与欧洲的“原始”想象
理解了涂尔干的理论野心和莫斯的学术气质之后,我们还需要把目光投向另一个至关重要的背景——殖民时代大规模积累的民族志材料,以及欧洲知识界对“原始思维”日益增长的好奇心。
从19世纪中叶开始,法国的殖民扩张在非洲、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传教士、行政官员、军官、探险家们深入到遥远的部落和社会中,带回了大量的第一手观察记录。他们描述了澳大利亚原住民神秘的成年仪式,记录了北美印第安人的萨满信仰,收集了大洋洲各岛屿部落的创世神话和宇宙论。这些材料最初散落在各种旅行报告、传教通讯和殖民期刊中,但到了19世纪末,它们已经被系统地整理和出版,成为欧洲学术界可以直接利用的珍贵资源。
与此同时,达尔文进化论的传播深刻地改变了欧洲人看待人类社会的视角。进化论所描绘的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自然演进图式,自然而然地被移植到了对社会文化的理解之中。人们开始相信,人类社会也遵循着类似的进化规律——存在着从“蒙昧”到“野蛮”再到“文明”的发展阶段,而欧洲的现代工业社会正处于这个进化序列的顶端。
在这个知识框架下,“原始人”不再仅仅是远方异族的成员,更成为人类童年的代言人。他们所使用的东西、所遵循的习俗、所相信的观念,被视为人类早期状态的遗存。通过研究这些“原始”社会,人们相信自己正在窥见人类心智的幼年时期正在发生什么。
然而,这种“进化论人类学”的主流范式并非没有遭到挑战。到了19世纪末,一批更细致的观察者开始注意到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那些被归类为“原始”的社会,其内部往往有着高度复杂的分类体系。澳大利亚原住民的社会被划分为严格的图腾群体,每个群体与特定类别的事物(植物、动物、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系统性的关联;美洲印第安人的宇宙论将世界划分为层次分明的领域,每一种存在都位于一个精确的位置之中。这些分类系统既不简单,也不混乱,它们有着自己的逻辑、自己的规则、自己的精妙之处。
这恰恰是涂尔干和莫斯在《原始分类》中所关注的焦点。他们并不满足于将“原始分类”简单归入人类心智的低级阶段——他们想要追问:这些分类系统的逻辑是什么?它们的依据从何而来?它们与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
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发展了他的核心观点:分类并非单纯的智力活动,而是对社会结构的投射。一个社会的成员如何划分事物,取决于他们首先如何划分自己。在一个按照氏族和图腾组织起来的社会中,事物被按照与氏族和图腾的关联来分类——凡是与本部落神话和仪式相关的,都被归入同一个范畴,而与敌对部落相关的,则被归入另一个范畴。分类的逻辑,根源不在个体的头脑中,而在社会的组织方式之中。
这个论断是《原始分类》最核心的洞见。它意味着,那些看似关于自然事物的分类——植物的种类、动物的分类、空间的划分——实际上讲述的是社会的故事。一株植物被归入某个类别,不是因为植物学家发现了它的某种客观属性,而是因为它与某个图腾群体的仪式实践和神话叙事之间存在着某种文化关联。这不是认识论上的错误,这是社会逻辑的产物。
五、从宗教社会学到一个关于分类的计划
现在,我们可以把涂尔干的个人学术计划与更广阔的知识背景联系起来,看一看《原始分类》究竟在涂尔干的整体思想中占据一个怎样的位置。
从涂尔干的学术谱系来看,《原始分类》并非一部孤立的著作,而是他宏大的宗教社会学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涂尔干始终认为,宗教是理解社会的最佳切入口,因为宗教所处理的恰恰是最根本的问题——什么是神圣,什么是凡俗,什么属于这个群体而什么不属于。而分类,作为人类组织经验的根本方式,自然成为宗教社会学的一个子题。原始社会的分类系统往往直接嵌入宗教和神话之中,对分类的研究因此构成了通向宗教本质的一条路径。
但《原始分类》又不仅仅是一个准备性的章节。涂尔干和莫斯赋予它某种独立的理论价值:分类问题本身就值得严肃对待。在两人看来,西方哲学长期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分类方式,并非天然合理,也不是人类理性的必然产物。西方哲学传统倾向于将分类视为人类理智的固有功能,视为某种先验的逻辑范畴的外在表现。康德的哲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将时间和空间设定为人类认识的先验形式,将范畴设定为知性的基本结构。
涂尔干和莫斯要挑战的恰恰是这个先验论的假设。他们认为,分类系统是历史的产物,是社会演化的结果,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的人使用着不同的分类逻辑。我们今天所熟悉的科学的、逻辑的分类方式——按照事物的客观属性进行划分,使用排除和包含的层级关系——只是众多分类方式中的一种,而非唯一合理的一种。“原始”社会的分类系统遵循的是另一套逻辑——氏族逻辑、图腾逻辑、仪式逻辑——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错误的”或“低级的”。它们只是反映了不同的社会组织原则而已。
这个论断在1902年发表时具有巨大的思想冲击力。因为它不仅重新定义了“原始思维”的性质,更从根本上动摇了西方理性主义的自我标榜——理性本身并非先验给定的东西,而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历史产物。这个洞见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持续发酵,深刻地影响了人类学、社会学和哲学的发展轨迹。
1902年,《原始分类》作为《社会学年鉴》第二卷的一个专辑出版发行。它只有薄薄的一册,篇幅不过百余页,论述的也只是一个相对具体的专题。但它所提出的问题——分类的逻辑究竟从何而来?社会的组织如何塑造了思想的组织?——却如同投入湖面的一颗石子,激起的涟漪绵延至今。
```mermaid timeline title 涂尔干与莫斯的知识轨迹(1870-1902)
1870s-1880s : 涂尔干求学巴黎高师 <br> 早期哲学训练 1887 : 涂尔干任教波尔多大学 <br> 社会学教职创立 1893 : 《社会分工论》出版 <br> 涂尔干方法论奠基 1895 :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br> 社会事实概念确立 1897 : 《自杀论》出版 <br> 社会整合理论完成 1898 : 《社会学年鉴》创刊 <br> 涂尔干学派形成 1902 : 《原始分类》出版 <br> 莫斯与涂尔干合作完成 ```
本章小结
回到本书开篇提出的问题:《原始分类》这部小书是如何诞生的?涂尔干和莫斯为什么要研究“原始人”的分类?
经过这一章的追溯,答案已经逐渐浮现。
涂尔干是法国社会学之父,他的理论野心是建立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在他的整体计划中,宗教社会学是皇冠上的宝石,而分类问题则是通向宗教本质的关键入口——因为原始社会的分类系统直接嵌入在宗教和神话之中,它们不是认识论的工具,而是社会组织的镜像。
莫斯是涂尔干的外甥,也是他的学术传人。他带来了精细的比较分析能力和广博的民族志知识,使这部作品在理论框架之下拥有了扎实的材料基础。
而把他们两人推向这个研究题目的深层力量,则是殖民时代积累的民族志材料与欧洲知识界对“原始思维”的普遍好奇。进化论的余波让欧洲学者相信,通过研究“原始”社会可以窥见人类心智的早期状态;而细致的田野观察则逐渐揭示出,那些被归为“原始”的分类系统并非混乱无序,而是遵循着严格而精妙的逻辑——只是这种逻辑的根源不在个体的理智中,而在社会的组织方式中。
《原始分类》正是这三重力量交汇的产物: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框架提供了分析工具,莫斯的比较民族志知识提供了经验材料,而时代的精神氛围则提供了问题意识。三者缺一不可。
理解了这些背景之后,我们现在可以进入这部作品的内部,去看看它的核心论证究竟是怎样展开的。在下一章中,我们将逐层剥开《原始分类》的理论内核:它如何描述原始分类的特征,它如何解释这些特征的成因,以及它最终将引向一个怎样的关于人类思想本质的一般性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