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妈妈死了
第 1 章 今天,妈妈死了
一九四二年,巴黎被占领,纸张配给,出版社印书像做走私生意。就在这一年,伽利玛出版社出了一本薄薄的小说,首印四千四百册,作者是三十八岁、从阿尔及尔来的法国人,在抵抗运动的地下报纸当编辑,白天写社论,夜里写这本书。没有任何人想到,这本书的第一句话会活过二十世纪,活到今天,被一代代读者背诵、篡改、辩诬、嘲弄,成为法语文学里被引用次数最多的句子之一,与普鲁斯特的那个长句分踞一短一长的两极。郭宏安译作: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柳鸣九译作:今天,母亲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金祎译作: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三个译本在第一个词上就分了家,妈妈还是母亲,而这句话的全部秘密,恰恰压在这个词上。这不是词汇学的问题,是判决书的第一行。
读这本书之前,最好先把手边能找到的译本都翻开第一页。这不是考据癖,而是因为这部小说的意义有一半住在语体里,住在人物开口的方式里,译本的差异会直接改写你对默尔索的判断。本章会随时停下来比较郭宏安、柳鸣九、金祎三种译文,它们是中文世界里流传最广的三个版本,分别代表了三种气质:郭宏安的句子最冷最硬,柳鸣九的句子最稳最文,金祎的句子最贴当代口语。三种文字会给你三个略有差别的默尔索,而你会发现,这三个默尔索在根本上惊人地一致,因为原作的骨头太硬,译笔撬不动它。
一句话的考古
先把这个句子放到文学史里掂一掂分量。十九世纪的小说以议论开场,以全景开场,以神话谱系开场,托尔斯泰要先用一句关于家庭的格言压住阵脚,巴尔扎克要先给你三条街的市容。二十世纪的小说学会了另一种开法,直接把人扔进事件的第一秒。而在所有这类开场里,加缪这句是最短促的,两行,十几个音节,信息却密得像铅块:一个死亡,一层不确定,一种令人不适的平静。后世无数作品向它致敬,也向它偷师。评论家们给过它很多头衔,二十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开头是其中最保守的一个。头衔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对读者做了什么:它在两秒钟之内取消了你对叙述者的一切预设立场。按照小说的惯例,母亲死了,叙述者应当悲伤;这个人不悲伤,他连日期都记不清。你还没来得及认识他,先被他冒犯了。
被冒犯是读这本书的第一课。加缪算准了这一层。他要的不是同情主人公,而是让读者在不知不 觉间先当一次陪审员:你皱眉了,你心里说了句这人怎么这样,那么恭喜,你已经站在两年后那间法庭的旁听席上,跟那群摇着扇子的看客坐在一起。等到小说第二部,检察官慷慨陈词,说这个人埋葬母亲的时候没有流泪,你在椅子上会不自在地动一下,因为你想起自己皱过眉。伟大的作家常常这样设套,陀思妥耶夫斯基让你跟拉斯柯尔尼科夫一起发烧,加缪让你跟法庭一起皱眉,然后各自收网。所以这一句话的考古,挖到最后挖出的是读者自己。这也是为什么这句话能被引用八十年:它不描述一个人,它测试每一个人。
妈妈,还是母亲:翻译的第一道门
法语原文的第一个词是 maman,一个孩子气的称呼,相当于中文口语里的妈妈,而不是书面语的、带有距离感和礼仪感的母亲。郭宏安和金祎选了妈妈,柳鸣九选了母亲。这不止是词汇选择,是两种默尔索的分野:一个到死都用孩子的称呼叫他的母亲,一个从第一行起就把母亲安放在得体的位置上。我倾向于前者。因为这部小说要讲的,正是一个不会使用得体语言的人,如何被得体的社会处死。柳鸣九的选择自有其道理,他要让句子站在汉语文学的台阶上,避免口语词冲淡开篇的庄重;可是庄重恰恰是加缪要拆除的东西。默尔索的冷不是因为用了大词,而是因为不用大词;他对母亲最后的、唯一的感情凭据,就是他嘴里还保留着这个小孩的叫法。译成母亲,这层凭据就薄了。
这个词在全世界都让译者头疼。英译者斯图尔特·吉尔伯特一九四六年把它译成 Mother,今天母亲死了,母亲一词在英语里同样偏书面,于是英语读者八十年来认识的默尔索,一开口就是个态度端正的成年人。美国译者马修·沃德一九八八年重译,干脆不译这个法文词,直接印成 Maman died today,妈妈今日死了,让英语读者读到一个异样的、亲切的、拒绝归化的音节。沃德在译序里说,他要还这本书 American 的坚硬,不加糖衣。更激烈的战事发生在韩国。旧译把这个句子处理成敬语体的昨日,家母仙逝了,用过去时,用敬语,把日期提到句首,一句话穿上三层衣服。二零零九年前后,一位记者撰文发难,说这个译法杀死了这本书:加缪的句子用的是与当下挂钩的复合时态,译成纯粹的过去时,死亡就被推远了;用敬语,默尔索对世界那点不管不顾的裸露就被裹住了;把昨天提前,连那份不确定都显得做作。这场论争闹到再版重译,成为翻译伦理的经典案例。中文是幸运的,妈妈这个词天然口语,天然亲近,郭宏安和金祎的版本因此近乎不可改动。
翻译的战争提醒我们一件常被忘记的事:默尔索的语言是赤裸的,赤裸是这部小说道德立场的形式。他不说委婉语,不用客套,不给死亡穿衣服。社会语言的全部功能恰恰相反,是给一切穿衣服。第一句话因此是一场微型决斗,孩子的直白对成年人的得体,决斗的胜负要到最后一页才揭晓。
时态与标点的机关
句子的第二个机关在时态。法语用的是复合过去时,相当于说妈妈在今天这个时间点里死了,动作钉在当下,而不是安放在遥远的叙事过去里。这个时态全书几乎一以贯之,萨特一九四三年写局外人解说时第一个抓住的就是它。萨特指出,法语小说的惯例是用简单过去时讲述,那种时态自带一种造物主式的笃定,仿佛事件早已完结,意义早已封存;而加缪改用复合过去时,句子立刻从历史降格为记录,每个动作都像刚刚发生,像监控画面,没有纵深,没有回味。萨特由此给出那个著名的比喻:默尔索的句子是一个又一个孤岛,每句话自成一体,说完就沉下去,句子与句子之间是虚空,没有因果的桥。于是叙述本身成了哑的,像照相,像电报,像海明威剥掉形容词之后剩下的那种白骨。罗兰·巴特后来在写作的零度里把这路文字命名为白色写作、中性写作,他举的样板正是局外人:一种纯洁的、不受感动的、近乎新闻式的语言,作家放弃了在语言里安放格调的努力,让词语退回到饥渴、光明、疲劳这些最基本的指称。这些理论放到第一章的开头,就是一句话:这本书的时态拒绝回忆。没有回忆,就没有怀念;没有怀念,哀悼就无处存放。
再看标点。今天这个词与死了这个词打架,人死了,今天还在,两个词硬碰硬地放在一行里,中间一个逗号,谁也不肯让谁。这个逗号是全书最重要的标点。法语原文里它断然地把两个时间切开后又缝在一起,读者被迫同时持有两样东西:一个进行中的世界,一件完成的事。然后是第二句,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注意这句的结构:先是一个礼貌的推测,也许是,紧接着一个彻底的缴械,我不知道。三段式,像三级台阶,一级比一级沉。有人统计过,不知道这个短语在全书中出现的频率高得反常,它是默尔索的口头禅,他的大部分回答都以它结尾。法庭上,律师最怕的就是这三个字,社会最恨的也是这三个字。一个人可以作恶,社会有办法;一个人对一切都说不知道,社会就没了抓手。语言学家会告诉你,我不知道在会话里通常是缓颊的过渡语,给进一步交谈留出空间;默尔索把它用成了终结语,说完就沉默,把球踢回给世界。于是这第二句就成了全书的第一份心理档案:对母亲的死期不确定,对这个不确定也不焦虑。读者被邀请去填补的,正是这份焦虑的空位,而大多数人填进去的是反感。
一封电报和一趟汽车
现在进入这一天。小说第一部的第一章,母亲下葬的整整一天,从一句电报开始。养老院发来的电文短得残忍,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十几个字,像账单,像发货通知。郭宏安的译文把这种电文体的干硬保留了,柳鸣九的也相去不远。默尔索的反应是盘算:这样我就赶得上两点的公共汽车,下午就能到,夜里守灵,明晚赶回城里,星期一照常上班。全程计划精确,像一个职员安排一次出差。请注意这里的叙述视角:他对电报没有写任何一句心理活动,没有震惊,没有悲伤,甚至没有没有悲伤的自责,只有一张时刻表。小说在这里第一次露出它的刀法:它不许你有任何抒情的间隙。
公共汽车开动,乡下的夜色涌进车窗,咖啡店里亮着的灯、路上的行人、报童吆喝晚报的声音,一路往后退。加缪在这里写了一个著名的比喻,默尔索觉得这一切像一次昏昏沉沉的入睡,田野的轮廓、树、房屋,都像睡着了一样往后退。这个比喻值得多看一眼,它把开头的死亡轻轻拨到了背景里:一个刚刚死了母亲的人,看到的世界在入睡;他自己也在入睡。死亡、睡眠、麻木,三者在这趟夜车里完成了第一次换岗。然后他真的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自己靠着旅伴睡着了,脑袋歪在一个素不相识的穿军装的人肩上。母亲死了,他在陌生人肩上睡了一路,醒来第一感觉是脖子发酸,然后才想起发生了什么。请注意这个顺序:身体的感觉先于哀伤,脖子酸先于任何念头。全书的秩序在这里建立了,先有肉身,后有心情。法国批评家有一个说法,说默尔索是用皮肤思考的人。这话俏皮,却准确:他的每一个认识都要先经过体温、光线、酸痛的审核。
棺材前的咖啡与烟
到了养老院,门房领他去停尸间。这段路写得像一次探监:走廊,灯光,母亲被安置在停尸间里,棺材已经合上了。门房问他要不要看一眼,默尔索说不必了。这个拒绝在第二部的法庭上会成为重磅罪证,养老院院长作证说,他拒绝看母亲最后一眼。而加缪在这里给的理由方式是典型的默尔索式:没有理由。他不是怨恨,不是忌讳,不是恐惧遗体,他只是觉得不必要。不必要,这个词在他的词典里出现频率极高,与不知道并列双璧。世界安排了无数必要的仪式,开棺、看最后一眼、守灵、痛哭,他在每一站都签了不必要。
然后是那两样东西,一小杯牛奶咖啡,一支香烟。门房端来咖啡,他喝了,觉得暖。然后他想抽烟,犹豫了一下,在停尸间里、在棺材边上抽烟,合适吗。他问自己,想抽,又觉得不该。最后他想通了:这不重要,无所谓。他递给门房一支,两人对着棺材抽了。郭宏安在这里的译文干净利落,动作一个接一个,没有形容词盘旋。萨特分析这种写法像电报体,每个句子完成一次曝光就熄灭。而我想提醒读者注意这个细节真正冒犯人的地方:不是默尔索抽烟了,而是他犹豫过。犹豫,说明他知道社会的目光;不犹豫地抽,说明他权衡之后选择了自己的舒服。他不是不懂规矩的人,他是懂了规矩之后不伺候的人。这一支烟,比后来那五颗子弹更早地构成了他的罪名。检察官在法庭上翻来覆去讲的,正是这支烟和这杯咖啡:他接受了咖啡,他与门房抽烟,他还睡着了。在一个用礼仪给感情验资的社会里,物证永远比人证诚实,也永远比人证残忍。
这里值得停下来想一个问题:我们对死者的义务到底包含什么。开棺看一眼,是给活人看的;守灵,是给活人熬的;哭,是给活人听的。这些仪式的原始功能是社会的,是向共同体通报:我有感情,我尽了孝。默尔索的母亲死了,他向谁通报。他谁也不通报,他的感情没有账户,不需要验资。小说的深刻在于,它不站在默尔索一边辩护说这些仪式是虚伪的,也不站在社会一边控诉他冷血,它只是把双方并置,让读者自己选边,然后看你选边时有多快。大多数人选边极快,快到暴露了自己。
守灵夜:第一场审判
守灵一段是全书最安静的恐怖。夜里,养老院的老人们被带来向遗体告别,母亲的几位朋友坐在一侧,一屋子人围在昏黄的灯下。默尔索看着他们,觉得眼睛发涩,屋里越来越热,咖啡的味道混着老人身上的气味。老头们一个接一个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醒了,再点。他有一阵觉得这些脑袋都在朝着同一个方向晃,渐渐地,他产生了一个印象,用他自己的话说,大意是他们像是坐在这里审判我。这一句常常被读者轻轻放过,其实是全书的锁眼。母亲棺材前的守灵夜,预演了两年后法庭上的审判日;围着棺材打盹的老人,预演了围着被告席摇扇子的看客;他坐在两场审判的第一场里,唯一的愿望是睡觉。加缪把这个印象用得极省,一笔带过,不加任何惊叹。因为真正的审判从不需要法槌,只需要目光。目光聚拢的地方就是法庭,被看的人就是被告,这一点默尔索比谁都明白得早。
夜里的细节还有两个值得记下。一个是护士来送咖啡,坐在他对面,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另一个是天快亮时,他终于抵抗不住困意睡着了,醒来发现老人们都不见了,只有门房告诉他,他们去吃早饭了。世界照常运转,死亡不打断任何一顿饭。这种冷幽默是加缪从美国小说家那里学来的手法,评论界早就指出,詹姆斯·凯恩的邮差总按两遍铃给了加缪直接的启发,海明威的短句则是共同的祖师。两个类型作家的共同点是把叙述者的舌头割掉,只留眼睛。但凯恩和海明威留眼睛是为了叙事的紧张,加缪留眼睛是为了哲学的裸露,这是学徒与大师的区别,局外人学的是手法,偷的是灵魂。
天亮时分,母亲的朋友佩雷兹来了。一个患病的老人,养老院里母亲的未婚夫。这个称呼本身就够奇怪的,加缪故意用这个半庄严半滑稽的词提醒我们:母亲在养老院里有她自己的生活,有她的感情史,那是默尔索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的世界。佩雷兹戴着一顶圆帽,穿一身发亮的旧西装。他来得这样早,是因为他一夜没睡好。门房说,母亲和佩雷兹差不多形影不离,吃饭在一起,散步在一起,院里拿他们打趣,说他们是未婚夫妇。默尔索听着,没有说一句话。一个儿子在这里听说母亲的黄昏恋情,反应是零。可是换个角度想,这份零里未必没有东西:他既不嫌恶,也不感动,更不打听,他让母亲保有她的秘密。后来的送葬路上,正是这个佩雷兹一路追赶,脸色通红,大颗的汗和泪一起淌,几度掉队,又几度抄近路穿过田地追上来。真正为母亲流泪的,不是儿子,是母亲的老人未婚夫。加缪把哭分配给了他,把瞌睡分配给了儿子,这个分配就是判决之外的第二份判决,它替天回答了检察官:眼泪认人,不认伦理。
太阳升起:送葬的路
下葬的路上,太阳第一次出场。之前的一切还只发生在灯光、房间和车厢里,从这里开始,太阳接管了小说,此后再也没有撒手,一路照到海滩上那五颗子弹。默尔索对葬礼的全部记忆,几乎无一例外是物理性的:热浪、汗、光、尘土、口渴、太阳穴的突突跳动、发烫的路面。有一个护士送葬,脸上缠着绷带,只露两只眼睛,绷带已经被汗浸黄了。这个形象怪异得近乎超现实,像一颗被包扎好的头颅走在队列里,默尔索说,我盯着她脸上那圈白布看了很久。绷带之下没有脸,只有看与被看。这具被包扎的身体是全书的一个暗喻:伤是看不见的,痛是包起来的,社会给每个人缠上纱布,好让疼痛保持体面。默尔索没有绷带,他的一切都露在外面,于是他成了病床上的异类。
然后护士说了一句话,被无数批评家当作全书的题词来引用:走得慢,会中暑;走得快,就要出汗,到了教堂又会着凉。郭宏安与柳鸣九的译文大同小异,都是这两句进退两难。太阳底下没有两全的路,这句话由一个看不见脸的护士说出,几乎就是命运本身的发言:无论快慢,你都要付出代价。默尔索听懂了吗。他听懂了,他说,她说得对。他后来在海滩上的杀人,不过是这句话的加长版:太阳底下,动作没有正确的速度,人没有无罪的姿态。葬礼队伍在太阳底下走了将近一公里,默尔索对这一公里的全部记录是热和渴。神父的祈祷声、乡村的气味、铁锹碰碎土块的声音,他全都像隔着玻璃看。土落到棺木上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看。他记得的是豌豆田的轮廓、天上的光,以及随之而来的一个念头,渴。渴,这个字在葬礼上显得无耻,却是诚实的。全书的伦理观在这里定调:诚实常常显得无耻,得体常常依赖撒谎。
这一段里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声学细节:送葬的队伍里有神父、有唱诗的孩子、有门房、有院长、有佩雷兹,加上抬棺的人,浩浩荡荡,可是小说几乎没有给任何人一句完整的话。整支队伍是哑的,只有脚步、喘息、佩雷兹的手杖点地和他压不住的抽泣。默尔索置身其中,像一个带不动感情节奏的乐器。加缪写群像只用声音和汗水,这种省略让葬礼变成一场无声电影,而默尔索是唯一清醒的观众。他后来在法庭上陈述杀人动机时说,是因为太阳,全场哗然。其实早在葬礼上,太阳已经杀过一次人,杀掉了仪式应当包裹的那具遗体之外的一切表演空间。两场太阳,一场照棺,一场照枪,中间隔着两年。批评家热内·基尔把这个贯穿全书的太阳称为小说里真正的第二主人公,我愿意再进一步:太阳是检察官的证人席上最诚实的证人,它两次出席,两次都指控了体面。
母与子:一本没有锁的账
这一章里还埋着母与子的全部前史,被压缩在几句话里。母亲在养老院住了三年,是默尔索送的。为什么送,小说只给了两个理由的碎片:他工资不够雇人照顾,母子之间又无话可说,家里一旦没有人讲话,他自己待着也闷。三年里他常去,后来去得少了。这些账目第二部的审判会逐条核对,检察官质问,他把母亲送走,是因为付不起钱吗,不,是因为他心里没有她。而在第一章里,加缪给过一个更阴冷的句子,大意是:几年来母亲常常跟他无话可说,一个人待着,也就慢慢地想睡了。还有那个更刺人的细节:谈到母亲的年龄,他答不上来,想了一会儿,说大概六十来岁吧,说不准。读者到这里会本能地替他脸红。可是加缪要的就是这阵脸红。他要把家庭感情的账本摊开给文明社会看:多少母与子,一辈子共享一套房产、一个姓氏、无数顿饭,却连彼此的岁数都懒得记住。默尔索不过是这场普遍失败的会计。别人把这个账本锁进抽屉,逢年过节取出体面的那一页来念;默尔索的可怕在于,他的抽屉没有锁。
但账本上并非全是赤字,细读能看到几笔难以归类的进项。他记得母亲在养老院过得不坏,傍晚和朋友出去散步,养了花草;他转述院里人的说法,语气平直,却并不贬损那个地方。第二部里他还有一句更迟到的表白,等待死刑时他忽然明白,母亲在晚年找了一个未婚夫,决定再结一次婚,在那围着养老院的夜色里,她一定是感到自由的,准备把日子重新过一遍。这句出现在全书倒数第二页的话,是儿子对母亲最深的抵达,也是加缪埋在开头、等读者带着全部成见走完全程后再引爆的雷。第一章的冷与结尾的这句懂,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读小说读得快的人,会以为默尔索始终没想过母亲;读得慢的人记得,他曾几次停顿,眼皮底下有东西一闪而过,只是他没有语言去打捞。不是没有感情,是没有感情的通货。感情在他那里不是可以流通的货币,不能兑成眼泪、挽联和法庭上的悔恨,它只能是他皮肤下的温度。
十二个小时的睡眠
葬礼结束,他急于脱身,唯一的念头是回去睡上十二个小时。赶车的路上几乎是一路小跑,晒了一天的太阳,身体里空空的。小说第一章的最后一句,郭宏安译作:我想到我将睡上十二个钟头,心里很快乐。一个在母亲下葬日感到快乐的人。文学史在这里打了个寒噤。可是细读这句话,快乐的对象是睡眠,是身体的解脱,不是死亡。他不是为母亲死了而快乐,他是为这一天结束了而快乐。这个区别,法庭不承认,加缪要你承认。桑塔格在反对阐释里主张,面对艺术品应当先恢复感官的锐度,而不是急于把形式翻译成意义;用在默尔索身上同样成立,他说他快乐,快乐就只是快乐,不必上升为对亡母的背叛。把一切感觉都道德化,恰恰是那个法庭的做法,不是好读者的做法。
回头看,这一章是全书唯一一次完整记录默尔索杀人之前的生活,也是社会给他记录在案的第一份口供。葬礼的每一个细节,牛奶咖啡、香烟、拒绝开棺、守灵时睡着、下葬时没有流泪、急着赶车回来睡觉,两年后都将在法庭上被逐一出示,成为没有灵魂的铁证。第一章因此在结构上是一部审判文书的前置卷宗,你现在读到的每一笔闲笔,都是未来的呈堂证供。萨特说这部小说每一句话都是抵抗解释的堡垒,我再加一句:每一句话也都是伏击解释的陷阱。我的建议是,第一遍读,只管跟着他的身体走,困就是困,热就是热,渴就是渴;第二遍读,再把每一个舒服记下来,那份清单就是你未来受审的证据。加缪用一章的篇幅教会读者一件事:这部小说里,没有无事生非的细节,只有尚未被传唤的证人。
无所谓的人:一种语法,一种立场
葬礼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