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弃儿和一个时代
一个弃儿和一个时代
一部小说能有多大的力量?它能否穿透三百年光阴,仍让读者感到心跳加速、欲罢不能?它能否在纸张早已泛黄、连印刷它的铅字都已消亡的今天,依然被捧在某个人手中,一页一页翻下去,直到东方既白?
亨利·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史》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这部诞生于1749年的小说,至今仍是英语世界最长的长篇小说之一,六十八章,超过八十万字,讲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如何长大、如何流浪、如何跌入深渊又最终找回自己身份的故事。表面上看,它似乎离我们很远——十八世纪的英格兰、泥泞的乡间小路、决斗与私奔、旧贵族的没落与新阶层的崛起。但当你真正打开这本书,会发现那些人物说的话、做的事、经历的爱恨情仇,竟与我们今天的生活有着惊人的共鸣。
这本书凭什么跨越三个世纪?它的作者亨利·菲尔丁又是什么人?为什么一部描写“弃儿”的小说,偏偏诞生在英国小说艺术走向成熟的时刻?这些问题的答案,关乎文学,也关乎我们理解人类讲故事这门古老技艺的方式。
亨利·菲尔丁:从法律博士到小说大师的传奇人生
1707年4月22日,萨默塞特郡夏普汉庄园,一个男婴降生了。他的父亲埃德蒙·菲尔丁是当地一位还算体面的乡绅,但家道早已中落。这个男婴被取名亨利,就是日后震动英国文坛的亨利·菲尔丁。
菲尔丁的童年并不困顿。他的母亲莎拉·古尔德是一位农场主家的女儿,带来的嫁妆足以让这个家庭维持表面的体面。亨利从小被送往伊顿公学,接受古典教育,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为的是有朝一日进入教会或法律界——那是当时体面人谋生的正途。但年轻的菲尔丁显然志不在此。
1728年,二十出头的菲尔丁只身来到伦敦,身上揣着父亲的期望和几磅积蓄。他的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但他有一双观察入微的眼睛和一颗不安分的心。伦敦西区林立的剧院吸引了他。在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英国戏剧曾一度繁荣,莎士比亚、本·琼森、康格里夫等大师留下了大量经典剧作。然而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伦敦的剧院开始受到严格审查,政府担心舞台上的戏谑言论会动摇社会秩序,剧本必须经过审查官批准方能上演。
审查制度没有消灭戏剧,反而催生了一种独特的讽刺传统。剧作家们学会了用双关语、用暗示、用表面上无害的玩笑来传递危险的信息。观众们也越来越精明,他们懂得在字面意思之下寻找真正的笑料和批评。菲尔丁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迅速成为伦敦剧院界最炙手可热的剧作家之一。
从1729年到1736年,菲尔丁创作了超过二十部剧本,包括喜剧、滑稽剧、讽刺剧,几乎每一部都大获成功。他的戏讽刺贵族的虚伪、嘲笑暴发户的粗俗、揭露政客的贪婪。他的《咖啡馆政客》《悲剧的悲剧》《堂吉诃德在英国》至今读来仍然令人捧腹。在伦敦的剧院里,菲尔丁的名字就是票房的保证。
然而好景不长。1737年,政府颁布了《戏剧审查法》,规定所有剧本必须事先获得宫廷大臣的批准才能上演,否则剧作家和剧院经理将面临严厉处罚。这部法律几乎封死了菲尔丁的戏剧之路。他失去了最得心应手的表达工具,也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
三十岁的菲尔丁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他结了婚,有了孩子,积蓄寥寥,必须重新寻找出路。他做出了一个让许多人意外的选择:回到学校,进入法律的世界。1739年,他进入伦敦中殿律师学院学习法律;1741年,他获得律师资格;1747年,他被任命为米德尔塞克斯郡和威斯敏斯特市的治安法官。
这个选择的讽刺意味是明显的:一个曾被审查制度逼得走投无路的剧作家,如今成为了执法者。但菲尔丁并没有背叛自己。他把这个新身份看成是对社会进行观察的窗口。作为治安法官,他每天处理的都是伦敦最底层人民的纠纷——小偷、赌徒、骗子、酒鬼、妓女。他亲眼看见了法律在实际运行中的荒诞:有钱人逍遥法外,穷苦人动辄得咎;法官们敷衍了事,正义常常被权势扭曲。
正是这些经历为他的小说提供了素材。《弃儿汤姆·琼斯史》充满了对法律、秩序、道德虚伪的深刻洞察,而这些洞察都来自菲尔丁作为法官的亲身观察。他没有简单地批判社会,而是用一种复杂的、同情的眼光看待每一个人物——即便是那些在法律意义上犯下罪行的人。
与此同时,菲尔丁还在做另一件事:写小说。他的第一部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的冒险》发表于1742年,原本是作为对理查逊《帕梅拉》的戏仿之作,但写着写着就成了一部独立完整的作品。在这部小说里,菲尔丁确立了后来贯穿《汤姆·琼斯》的核心原则:他要把小说从感伤主义的泥沼中拉出来,让它成为一种严肃的艺术形式,一种能够与戏剧和史诗相提并论的艺术形式。
《约瑟夫·安德鲁斯》成功后,菲尔丁继续写作。1744年他出版了《神圣的狂喜》,1746年出版了《阿米莉亚》。但他的野心之作始终是《弃儿汤姆·琼斯史》。从1746年开始,他在这部小说上倾注了将近三年时间,每天写作十几个小时,最终在1749年2月完成了这部巨著。
小说出版后立即引起轰动。首版两千册在短短一周内售罄,这在当时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批评家们议论纷纷,赞赏者有之,攻击者有之,但没有人能够否认:一个新的文学时代开始了。
1754年,菲尔丁的健康急剧恶化,他患上了严重的哮喘和肝病。这一年,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前往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养病。他坐船横渡英吉利海峡和大西洋,结果在途中遭遇了一场暴风雨,船差点沉没。好不容易抵达里斯本后,他的身体并没有好转。1754年10月8日,亨利·菲尔丁在里斯本去世,年仅四十七岁。他的遗体被安葬在当地英国公墓的一块无名墓碑下。
他死后的第二年,《弃儿汤姆·琼斯史》在伦敦再版了六次。此后两百年里,这部小说一直是英国文学的经典之作,无数读者在汤姆·琼斯的故事中找到了欢笑、泪水和思考。
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兴起的时代背景
要理解《汤姆·琼斯》为什么诞生在1749年,我们得先理解它诞生在一个怎样的时代。
十八世纪的英国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从政治上说,1688年“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国王的权力被架空,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通过议会博弈来分配权力。从经济上说,工业革命尚在萌芽阶段,但商业贸易已经空前繁荣,伦敦成为欧洲最大的城市之一,人口超过五十万。从社会上说,传统的贵族等级秩序正在松动,一个新的“中间阶层”——商人、专业人士、小地主——正在崛起,他们渴望新的文化形式来表达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这种变革在文化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上,英国文学的最高形式是史诗和戏剧,它们都源于古典传统,用庄严的格律和崇高的语言来描述英雄和伟人的事迹。但到了十八世纪上半叶,这两种形式都开始显得过时。史诗描写的是神话中的英雄和远古的战争,与读者当下的生活越来越脱节;戏剧虽然还能吸引观众,但审查制度限制了它的表达空间,而且戏剧依赖于现场表演,无法像书籍那样在私密的空间里深入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
与此同时,一种新的文学形式正在悄悄萌芽。1719年,丹尼尔·笛福出版了《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一个人在荒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的故事。这部小说表面上是一个冒险故事,但它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叙事方式:用第一人称的口吻,细致地描写一个普通人——而不是国王、英雄或贵族——的日常生活、心理活动和对世界的观察。《鲁滨逊漂流记》的成功证明,读者愿意花很长时间阅读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只要这个故事足够引人入胜。
此后,塞缪尔·理查逊在1740年出版了《帕梅拉》,进一步推动了这种新形式的发展。《帕梅拉》采用书信体,让一个年轻女仆用书信的形式讲述自己如何抵抗雇主的不当行为,最终不仅保住了贞操,还赢得了对方的尊重和爱情。这部小说在当时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人称赞它是一部道德教育的杰作,也有人嘲笑它是一部充满说教的感伤之作。但无论如何,《帕梅拉》证明了小说这种形式能够触动读者的情感,让他们为虚构人物的命运而哭泣或欢笑。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菲尔丁决定创作《汤姆·琼斯》。他既不满足于笛福那种纯粹冒险的故事,也不满意理查逊那种充满说教的感伤主义。他要做的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创造一部史诗般宏大的作品,用喜剧的笔法描写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通过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来探讨人性、道德和社会。
要理解菲尔丁的雄心壮志,我们得知道当时的长篇小说是什么水平。在他之前,英国最长的原创小说是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和《摩尔·弗兰德斯》,每部大约二十万字。但这两部作品都是单一视角叙事,情节相对简单,结构也比较松散。《汤姆·琼斯》要做到的是:把一个跨越数年、涉及数十个人物的复杂故事编织成一个有机整体,让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每一个细节都服务于全书的主题。
这在当时是一种革命性的野心。小说这种形式在菲尔丁手中,从一种消遣性的通俗读物,升级为一门值得严肃对待的艺术。
《弃儿汤姆·琼斯史》的文学史地位
如果我们要给《汤姆·琼斯》在文学史找一个位置,它大概位于两个高峰之间:前面是弥尔顿的《失乐园》和蒲柏的《夺发记》,后面是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和狄更斯的《远大前程》。
这样说可能会让读者感到困惑。一部十八世纪的小说是怎么同时与十七世纪的宗教史诗和十九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产生关联的?答案在于菲尔丁的叙事策略。
《失乐园》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史诗之一,它用庄严的诗体语言讲述了一个宏大的故事——人类从伊甸园堕落的历史。菲尔丁在写作《汤姆·琼斯》时,有意借鉴了这种“史诗”的框架:他要用同样宏大的结构、同样的严肃态度、同样的观察入微的笔法,来描写一个普通人——而不是天使或英雄——的生活经历。换句话说,他要把“史诗”这个词从神学领域拉出来,放到人间。
《夺发记》是蒲柏的讽刺史诗,它用荷马史诗的格律来描写一场因剪掉一缕头发而引发的邻里纠纷。这种“高雅”与“低俗”的反差产生了强烈的喜剧效果。菲尔丁同样吸收了这种讽刺精神,但把他的讽刺从诗歌领域转移到散文领域,用小说的形式来描写英国社会的众生相。
更重要的是,菲尔丁为后来的小说家们指明了一条道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两位巨匠——简·奥斯汀和查尔斯·狄更斯——都深受他的影响。奥斯汀学习了他用喜剧笔法描写社会风俗的技巧,用讽刺和幽默来揭露人物的虚荣和愚蠢;狄更斯则继承了他描写社会底层的热情和对社会不公的批判意识。《汤姆·琼斯》中那个包罗万象的英国社会图景,在狄更斯的伦敦小说中找到了回响。
然而,菲尔丁对后世影响最深的,可能不是他的主题或人物,而是他的叙事方式。在《汤姆·琼斯》之前,小说家通常采用两种叙事策略:要么像笛福那样,让叙述者消失在故事背后,让读者仿佛在直接观看事件;要么像理查逊那样,让人物的内心世界完全占据文本,用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来推动情节。菲尔丁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可能性:他让叙述者成为故事的一部分,时不时地从故事中抽身出来,直接与读者对话,讨论情节的发展、人物的行为、道德的困境。
这种叙事策略在当时是革命性的。想象一下,你正在读一本小说,看到主角陷入困境,忽然页面上的文字停下来,告诉你:“亲爱的读者,我本打算在这里让你相信汤姆是无辜的,但考虑到你刚才读到的那些证据,恐怕我很难说服你。不过,请允许我提醒你: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只看他做了什么,还要看他为什么这么做,以及他做这些事时的心境如何。”然后,叙述者继续讲下去,把你的疑虑暂时搁置一边,但在故事的后面某个时刻再次提起这个话题。
这种手法在今天我们称之为“不可靠叙述者”或“元叙事”。菲尔丁是第一个在英语小说中系统性地使用这种手法的人。他把叙述者从故事后面的阴影中拉出来,让他成为故事的参与者甚至主角之一,与读者建立了一种亲密的、信任的关系。正是通过这种手法,菲尔丁成功地让一个长达八十万字的故事始终保持紧凑和引人入胜,因为读者始终感觉有一个人在陪伴着他们,引导着他们穿过这个复杂的故事世界。
小说核心框架:一个弃儿的身世之谜与冒险之旅
《汤姆·琼斯》的故事本身并不复杂,但要在这个框架里填充将近八十万字的细节,菲尔丁展现出了惊人的创造力。
故事开始于英格兰西部一个叫威斯特摩兰的郡,那里坐落着一座古老的乡绅宅邸——索尔兹伯里庄园。宅邸的主人布林伯利先生是一位富有的乡绅,妻子已经去世多年,他独自抚养着一对儿女:女儿苏菲亚和儿子比特鲁姆。
在这个庄园里还住着一位特殊的客人——汤姆·琼斯。汤姆是一个被布林伯利先生收养的孤儿,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布林伯利先生声称是在自家门口发现他的,但关于他的身世有各种流言蜚语。有人说他是布林伯利先生和一个女仆的私生子,有人说他是某个贵族的弃儿。汤姆不知道自己的出身,但他在庄园里长大,与苏菲亚青梅竹马,两人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故事的第一卷描绘了汤姆和苏菲亚在庄园里的生活,以及他们与周围人物的关系。布林伯利先生是一个典型的十八世纪乡绅:固执、傲慢、注重面子胜过注重真相。他收养汤姆,但从不把他当成真正的家庭成员,更不允许苏菲亚与他有任何超越兄妹的感情。当他发现苏菲亚爱上汤姆时,暴怒之下将汤姆赶出了家门。
被逐出庄园后,汤姆开始了他漫长的流浪生涯。他一路向东,穿过英格兰的城镇和乡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冒险。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慷慨的好人、阴险的骗子、热心的朋友、背信弃义的同伴。他在酒馆里与人决斗,差点丧命;他被卷入一场官司,险些入狱;他爱上一个又一个女人,又一次又一次地失恋。
与此同时,苏菲亚也逃离了庄园。她无法忍受父亲强迫她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于是女扮男装,踏上了寻找汤姆的旅途。一路上,她同样经历了无数惊险:被人欺骗、遭遇危险、险些落入坏人手中。两个年轻人在命运的安排下不断错过,又不断靠近。
故事的最后几卷,所有的线索汇聚在一起。汤姆的身世之谜终于揭晓——他不是什么卑微的弃儿,而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的合法儿子。原来,他出生时被一个嫉妒的亲戚偷走并遗弃,那个亲戚想要夺取本应属于汤姆的遗产。当真相大白后,汤姆不仅恢复了自己的身份,还继承了父亲的财产。他和苏菲亚终于能够光明正大地结合,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框架——从被遗弃到找到身份,从流浪到回归——是菲尔丁刻意选择的。他要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一个悬念:汤姆究竟是谁?他的父母是谁?他为什么被遗弃?正是这个悬念让读者欲罢不能,一章接一章地读下去,直到最后真相揭晓的那一刻。
但仅仅有悬念是不够的。菲尔丁深知,真正让一部小说流传后世的,是那些让读者牵肠挂肚的人物。让我们来看看几个最重要的角色。
汤姆·琼斯本人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善良、慷慨、勇敢、富有同情心,对朋友忠诚,对弱者仁慈。但他又冲动、好色、缺乏判断力,常常因为一时兴起而陷入困境。他被赶出庄园的原因是他在酒后试图与苏菲亚发生关系——这在当时的社会看来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即便苏菲亚本人是愿意的。菲尔丁对汤姆的态度是复杂的:他既赞赏汤姆的天性善良,又不回避他的缺点和错误。他想告诉读者的是,一个人可以是好的,同时也可以是不完美的。道德不是非黑即白的判断题,而是一道需要时刻保持警醒的思考题。
苏菲亚·韦斯顿是小说中最光彩夺目的人物之一。她是菲尔丁心目中理想女性的化身:美丽、善良、聪明、坚强、富有主见。她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有钱男人——包括一个叫布利非的表兄——只因为她心里只有汤姆。当父亲强行要把她嫁给布利非时,她选择了一条在当时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道路:离家出走,独自踏上旅途。她一路上表现出惊人的勇气和智慧,但始终没有放弃对汤姆的爱和对幸福的追求。
布利非是汤姆的对立面。他出身体面,受过良好教育,举止得体,似乎在各方面都优于汤姆。但他的内心是虚伪的、残忍的、自私的。他表面上对苏菲亚彬彬有礼,实际上只把她看成一笔财产;他表面上与汤姆称兄道弟,实际上一直在暗中陷害他。当最后他的真面目被揭穿时,读者会发现他是小说中最可恨的人物——不是因为他的罪行有多严重,而是因为他把道德当成伪装,把善良当成工具。
这部小说为什么值得今天的读者花费时间
说了这么多,读者可能会问:所有这些——十八世纪的英国、菲尔丁的生平、小说的结构——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花几十个小时去读一部三百年前的小说?
这是一个合理的问题。阅读任何一本书都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而现代人有太多可以打发时间的方式:电视剧、游戏、社交媒体。我们为什么还要去读《汤姆·琼斯》?
我的回答是:因为这本书里有一些东西,是你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
首先,是它的尺度感。《汤姆·琼斯》是一部真正宏大的作品。它描写了从贵族到乞丐的各色人等,展现了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全貌——城市的喧嚣和农村的宁静,贵族的傲慢和贫民的困顿,法律的名义公正和实际偏私。你跟着汤姆从英格兰西部的乡间走到东部的港口城市,穿越整个国家,一路上看到的是一幅包罗万象的社会画卷。在今天这个碎片化的时代,我们很难找到一种艺术形式能够提供这种“全景式”的体验。电影太长,电视剧太短,只有小说——特别是像《汤姆·琼斯》这样的长篇小说——能够让你沉浸在一个完整的世界里,花足够长的时间去理解它的每一个角落。
其次,是它的道德复杂性。汤姆·琼斯不是一个“正面人物”,苏菲亚也不是一个“完美女主”。他们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有自己难以克服的弱点和时刻保持的善良。菲尔丁拒绝用简单的道德标签来定义任何一个角色。他笔下最可恶的人也会在某些时刻表现出人性的一面,而最可爱的人也会在某些时刻做出令人失望的事情。这种复杂性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我们自己就是复杂的,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个人也是复杂的。我们习惯了非黑即白的叙事,习惯了好人胜利坏人受罚的故事结局,但《汤姆·琼斯》告诉我们,真实的世界不是这样的。要真正理解一个人,理解一个社会,需要付出更多的思考和更深的共情。
第三,是它的幽默感。这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汤姆·琼斯》是有史以来最有趣的小说之一。菲尔丁的讽刺不带恶意,他的幽默源自对人性弱点的敏锐观察,而不是简单的笑话堆砌。读这部小说,你会发现自己在笑——不是那种哈哈大笑,而是一种会心的微笑,一种在恰当的时刻出现的轻松感。在今天这个压力重重的社会里,能够让人真正放松下来的阅读体验是弥足珍贵的。
最后,是它对现代文学的深远影响。如果你想理解我们今天阅读的许多小说——从奥斯汀到狄更斯,从乔伊斯到当代文学——你就必须理解菲尔丁。《汤姆·琼斯》是英语小说的一个源头,许多后来的作家都从这里汲取了养分。你可能不会直接去读十八世纪的文献,但你读的那些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小说,里面有很多东西是从菲尔丁那里传下来的。理解了《汤姆·琼斯》,你就理解了一种文学传统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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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不会假装《汤姆·琼斯》是一部轻松易读的消遣小说。它很厚,有八十万字,用的是十八世纪的英语,其中还夹杂着拉丁语短语和当时的俚语。阅读它需要耐心和专注。但我要告诉你的是,这种投入是值得的。当你真正进入这个世界,跟随汤姆的脚步穿越英格兰,当你开始理解为什么他一次又一次地陷入困境,为什么他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在塑造着他的命运,你会感到一种在其他地方很难找到的满足感。
这就像是一次漫长的徒步旅行。出发前你会犹豫:这条路太长了吗?我能走完吗?但一旦你迈开脚步,沿途的风景会让你忘记疲惫。等你终于到达终点,回望走过的路,你会庆幸自己没有放弃。
```mermaid timeline title 亨利·菲尔丁的人生轨迹与创作生涯 1707 : 出生于萨默塞特郡夏普汉庄园 1728 : 只身前往伦敦追寻戏剧梦想 1729-1737 : 伦敦剧院界最炙手可热的剧作家 1737 : 《戏剧审查法》颁布,戏剧生涯被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