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说”
什么是“小说”
你翻开这本书的封面,看到“志怪”和“志人”这两个词,是不是觉得有点陌生?没关系,这两个词确实不太好懂。但你一定知道“故事”是什么——睡前妈妈讲的那几个小片段,书上印着的那些有趣情节,都可以叫故事。而这本书要讲的“志怪”和“志人”,其实是古代中国人写的两类故事。
不过,这里有个小问题会把你绕晕:古人把他们写的这些故事叫“小说”。可我们今天说的“小说”,明明是像《西游记》《哈利·波特》那样厚厚的书,里面有很长很长的故事。那古代的“小说”和我们现在读的“小说”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呢?
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背后却藏着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秘密。要弄清它,我们得先搞清楚一件事:“小说”这个词在一千多年前刚出现的时候,根本不是指我们现在理解的文学作品,而是有别的意思。
“小说”原本是个贬义词
要理解“小说”这个词,得先回到战国时代,大约两千三百年前。那时候有一个大思想家叫庄子,他在一本书里写了这么一句话:
> “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
这句话出自《庄子·外物》篇。如果我们把每个字的意思弄明白,就会发现这句话在说什么。
先看“小说”这两个字。这里的“说”读作 yuè,不是我们今天“说话”的 shuō,而是“喜悦”的意思。所以“小说”就是“小的喜悦”,或者说是“让人高兴的小道理”。
再看“干县令”。“干”是求取、追求的意思,“县令”是当时的官名。整个“干县令”的意思就是“去求官”。
整句话连起来,庄子是在说:用那些浅薄的小道理去求官,那个人离真正的大道、通达境界可就差得远了。 他在批评那些只懂一点鸡毛蒜皮道理的人,认为他们的见识太窄,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大出息。
你看,在庄子这里,“小说”根本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长篇故事。它指的是浅薄的言论、不成系统的想法、一些零零碎碎的小道理。在庄子的价值体系里,这种东西是要被批评的,因为它登不上大雅之堂,配不上那些治国立业的大道理。
但这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正因为“小说”这个词在最初是贬义的,所以后来它反而成了一个固定的名字,用来称呼那些篇幅短小、内容分散、不成体系的文字作品。中国人给东西起名字有时候就是这样——用一个本来有点“low”的词,来统称一大类作品。
从庄子到汉代,又过了几百年。“小说”这个词的意思慢慢发生了变化。汉代有一本书叫《汉书·艺文志》,是古代一部很重要的图书目录,作者是东汉的史学家班固。他在《艺文志》里专门列了一个“小说家”的类别,收录了十五家作品。班固给“小说家”写了一段说明,原文是:
>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这句话里有几个关键词我们要弄懂。“稗官”指的是小官,专门负责收集民间议论。“街谈巷语”就是街头巷尾的闲谈,“道听途说”就是路上听到的传言。班固的意思是:写小说的人,大多是些小官员,他们记录的是街头巷尾的闲聊和道听途说的故事。
你看,从庄子到班固,“小说”这个词的意思变了。庄子说“小说”是浅薄的道理,班固说“小说”是小官收集的街谈巷语。虽然都带着“小”字,但班固的定义里已经包含了故事的成分——那些街头巷尾流传的小故事。
六朝时期:“小说”变成了我们现在理解的样子
时间再往后推到六朝时期,也就是公元220年到589年之间。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比较乱的年代,但恰恰是这段时期,古代的“小说”发展出了两种最重要的类型:志怪小说和志人小说。
我们先说说这两类名字的意思。
“志”是记录、记载的意思。所以“志怪”就是记录奇怪的事物,“志人”就是记录人物的故事。这里的“怪”不是我们现在说的“奇怪”到诡异,而是指神话传说中的妖魔鬼怪、神仙精魅。“人”就是真实或虚构的人物,尤其是那些有特点、有故事的人。
为什么要这样分类呢?因为六朝时期的人开始觉得,那些零零散散的故事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讲神神鬼鬼、妖异故事的;另一类是讲人间的奇人异事、名人轶闻的。这两类故事在内容上完全不同,但在形式上却很相似——都是短篇,都是随手记下来的,都没有复杂的结构。
六朝时期最著名的志怪小说集是《搜神记》,作者是干宝。这本书里记录了几百个关于鬼怪、神仙、灵异的故事。比如“干将莫邪”的故事,说的是春秋时期有个铸剑师干将,他给楚王铸了三年的剑,结果被楚王杀掉。他的儿子后来为他报了仇。这个故事后来被改写成了更大的作品《铸剑》,收录在鲁迅的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编》里。
六朝时期最著名的志人小说集是《世说新语》,作者是刘义庆。这本书主要记录了东汉末年到东晋年间名士们的言行故事。比如“管宁割席”的故事,说的是管宁和华歆原来是好朋友,但管宁发现华歆对功名利禄太过热心,就果断地把坐席割开,表示要和他断交。这个故事后来成了著名的典故,用来比喻朋友之间志向不同。
你注意到没有,《搜神记》和《世说新语》在内容上天差地别:一个全是妖魔鬼怪,一个全是人间名流。但它们在形式上几乎一模一样——都是短篇,都是随手记录,都是文言文写的笔记。这种形式特征,我们叫它“笔记体”。
笔记体:六朝小说的共同特征
如果你把《搜神记》和《世说新语》各打开一页,就会发现它们长得非常像。每一则故事都很短,少的只有几十个字,多的也不过两三百字。每个故事前面有一个标题,比如“干将莫邪”“管宁割席”,或者“焦湖庙祝”“王蓝田食鸡子”。故事讲完就完了,没有复杂的起承转合,没有铺垫高潮,没有心理描写,几乎就是一段简短的叙述。
这种写法用现代的概念来说,就是“笔记体”。所谓“笔记”,就是随手记录的意思。作者看到或听到一个有趣的故事,随手记下来,不做太多加工。六朝人写小说不是为了发表,不是为了给人看,而是像我们现在写日记一样,把觉得有意思的事情记下来。
具体来说,六朝笔记体小说有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随手记录,没有编撰痕迹。 作者不是从头到尾构思一个故事,而是遇到什么记什么。《搜神记》里干宝说他写这本书,是因为他的哥哥曾经死而复生,他觉得世界上有鬼神存在,所以开始大量收集相关的故事。《世说新语》的编撰者刘义庆也是这样,他让手下的人把当时流传的名士故事记录下来,编成了一本书。这些都不是精心构思的文学作品,而是大量收集后整理的结果。
第二,篇幅短小,文字简洁。 六朝小说很少有超过五百字的单篇,通常都是一两百字讲完一个故事。这种短小和现代小说的长篇巨著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们现在读的小说,一本书可能有几十万字,里面有复杂的人物关系、情节发展、心理描写。但六朝小说一则故事就那么点字,只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不告诉你“为什么发生”“人物怎么想”“后来怎么样了”。比如《搜神记》里有一则“杀虎斩蛟”的故事,全文只有一百多字,讲了两个人比试谁杀的老虎和蛟龙多,然后就结束了,没有多余的描写。
第三,文言写成,接近口语。 六朝时期的人说话和我们今天不一样,他们用的是古汉语,写出来的文章叫文言文。但和后来那些雕琢华丽的骈文相比,六朝小说的文字算是比较浅显的,更接近当时的口语。它们不像《诗经》《楚辞》那样需要专门学习才能读懂,稍微有点古文基础的人都能看懂。这可能也和“随手记录”的性质有关——既然是随手记,就不会太讲究文字修饰。
这三个特征——随手记录、篇幅短小、文言写成——构成了六朝笔记体小说的基本面貌。它们既不同于庄子的“浅薄言论”,也不同于我们今天理解的“长篇小说”。那它们和现代儿童文学里的“故事”相比,又有什么相同和不同呢?
古今“故事”的异同
现在你打开一本儿童故事书,会看到什么?大概是一些配有漂亮插图的短篇故事,每个故事几页到几十页不等。故事里有角色,有情节,有对话,有时候还有道理。这些书通常用白话文写成,语言简单易懂,配图丰富,非常适合小朋友阅读。
六朝小说和现代儿童故事相比,相同的地方只有一点:都是讲故事的,都有一个或多个角色,都有一个简单的事件。
但不同的地方很多,而且很关键:
第一,语言载体不同。 六朝小说用文言文写成,你要读懂它,就得学习一些古汉语知识。现代儿童故事用白话文写成,不需要专门学习就能理解。这意味着六朝小说的阅读门槛比现代儿童故事高得多。一个普通的小朋友可以自己读完一整本《格林童话》,但如果没有一定古文基础,读《搜神记》就会遇到很大困难。
第二,内容来源不同。 现代儿童故事通常是作家专门为孩子创作的,内容经过精心设计,适合儿童的认知水平。六朝小说最初不是写给孩子的,它的作者也不是儿童文学作家。那些记录志怪故事的人,本意可能是为了证明鬼神存在,或者记录自己听到的奇闻;那些记录志人故事的人,本意可能是为了保存名士的言行轶闻。孩子读起来觉得有趣,那是后来的事,不是作者的初衷。
第三,篇幅形式不同。 现代儿童故事通常有完整的结构,有开头、发展、高潮、结尾,篇幅从几百字到几万字不等。六朝小说大多是一则一则独立的短篇,没有整体的结构框架,也没有完整的情节设计。你可以从中间随便挑一则开始读,不需要从头读到尾。
第四,功能目的不同。 现代儿童故事通常有教育意义,要教会孩子什么道理,或者至少要让孩子觉得有趣。六朝小说最初的功能是“记录”,目的是把听到的故事保存下来,而不是为了教育读者。《搜神记》里有很多血腥恐怖的故事,《世说新语》里有很多关于饮酒、清谈、放诞不羁的故事,这些内容放在今天可能不适合孩子,但它们在六朝时期被记录下来,是因为它们是“有意思的故事”,不是因为它们“有教育意义”。
这四个不同点告诉我们:六朝“小说”虽然名字也叫“小说”,但它和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完全是两种东西。 六朝小说是笔记体的短篇故事集,用文言写成,主要功能是记录;现代小说是经过精心构思的叙事作品,用白话写成,主要功能是阅读和审美。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怎么判断一篇古文到底算不算“小说”呢?
判断框架:记录方式 + 内容类型 + 篇幅长短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框架。这个框架有三个维度:记录方式、内容类型、篇幅长短。用这三个维度去分析一篇古文,你就能大致判断它属不属于六朝意义上的“小说”。
维度一:记录方式。 六朝小说的本质是“笔记”,也就是随手记录。这意味着它通常没有完整的叙事结构,没有复杂的情节设计,只是简要把一个事件描述出来。如果一篇文章有明确的开头、发展、高潮、结尾,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和环境描写,有精心设计的悬念和转折,那它很可能不是六朝小说——而是后人创作的更成熟的叙事作品。比如《柳毅传书》《莺莺传》这些唐代传奇,虽然也讲神怪故事和人间故事,但它们的篇幅更长,结构更复杂,显然不是随手记录的笔记,而是有意为之的文学创作。
维度二:内容类型。 六朝小说分两大类:志怪和志人。志怪讲的是鬼神、精怪、仙异、卜筮等内容;志人讲的是名士言行、历史人物、奇闻轶事等内容。如果一篇古文的内容涉及这两类,那它有可能是六朝小说;如果内容是讲政治、军事、哲学道理的,那它很可能属于“子部”或“史部”,不是“小说”。比如《道德经》是讲道家哲学的,《左传》是讲历史的,它们虽然也包含一些故事片段,但整体上不是小说。
维度三:篇幅长短。 六朝小说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篇幅短小。一则故事通常只有几十字到几百字,很少超过一千字。如果一篇文章特别长,有好几千字甚至上万字,那它很可能不是六朝小说,而是更晚期的作品,或者根本就不是“小说”这个类别的。比如《聊斋志异》虽然是志怪小说集,但它是清代的作品,篇幅也比六朝小说长得多。
用这个三维框架去分析,你就能大致判断一篇古文是否属于六朝小说。我们来做几个练习:
练习一:《桃花源记》算不算六朝小说?
《桃花源记》是陶渊明写的,讲的是一个渔夫误入桃花源的故事。这个故事涉及“武陵人”这个具体人物,篇幅大约三百字,属于短篇。从内容上看,桃花源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理想世界,有一点“志怪”的味道,但又不是讲鬼神精怪,而是讲一个虚构的人间乐园。从记录方式上看,《桃花源记》有完整的叙事结构——渔夫发现桃花源、进去看看、出来后再也找不到——这更像是有意创作的故事,而不是随手记录的笔记。所以《桃花源记》更像是一篇文学性的散文,而不是六朝意义上的“小说”。
练习二:《搜神记》里的一则“蚕神”故事算不算六朝小说?
《搜神记》有一则故事说:从前有个女孩很想念父亲,她家的马就偷偷跑到她父亲那里,把他驮了回来。后来父亲觉得马是畜生,不应该这样对待它,就把马杀了。马皮脱下来挂在院子里,有一天大风把马皮吹起来,裹住了女孩,把她变成了蚕。这个故事涉及神灵(蚕神),篇幅大约一百字,属于短篇,形式上是随手记录的笔记。所以它完全符合六朝小说的三个特征,属于典型的志怪小说。
练习三:《史记》里的一篇“项羽本纪”算不算六朝小说?
《史记》是司马迁写的史书,里面有大量的历史人物传记。“项羽本纪”写的是项羽的故事,篇幅很长有好几万字,内容是历史事件,不是鬼神精怪,也不是名士轶闻。所以它完全不符合六朝小说的任何一个维度——它不是笔记体的短篇故事,不属于志怪或志人,而是正史里的“纪”,属于史部的作品。
通过这三个练习,你应该对三维判断框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现在你可以用这个框架去分析你遇到的任何一篇古文:先看它的记录方式是随手笔记还是精心创作,再看它的内容是志怪、志人还是其他类型,最后看它的篇幅是短小还是冗长。三者都符合的,基本就是六朝意义上的“小说”。
六朝文体分类体系的形成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有一个疑问:既然六朝时期有了“志怪”和“志人”的分类,那为什么它们还叫“小说”,不直接叫“志怪书”或“人物故事集”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中国古代图书分类的传统。
中国古代的图书分类有一个著名的体系叫“四部”,也叫“四库”,就是把所有的书分成四大类:经部(儒家经典)、史部(历史著作)、子部(诸子百家的著作)、集部(文学作品)。这个分类体系从魏晋时期开始形成,到唐代基本固定下来,一直沿用到清代。
在四部体系里,“小说”属于子部。按照传统的定义,子部小说是指那些不成体系、难以归类的短篇作品,包括各种杂记、轶闻、传说、笑话等等。志怪和志人最初就被归入子部小说,因为它们的篇幅短小,内容零散,不像经史那样有完整的体系和明确的类别。
但实际上,六朝人自己已经意识到,志怪和志人虽然被统称为“小说”,但它们其实是两类很不相同的东西。所以慢慢地,后人在讨论这些作品的时候,开始用“志怪小说”和“志人小说”这样的名称来区分它们。
下面这张流程图展示了六朝文体分类体系是怎么形成的:
```mermaid flowchart TD A["小说"概念诞生<br/>庄子:浅薄言论] --> B["小说"概念演变<br/>班固:街谈巷语] B --> C["子部小说"大类<br/>志怪+志人+其他杂记] C --> D["志怪小说"<br/>鬼神精怪故事] C --> E["志人小说"<br/>名士轶闻故事] C --> F["其他杂记"<br/>笑话·知识·见闻]
D --> G["《搜神记》<br/>干宝"] D --> H["《幽明录》<br/>刘义庆"] E --> I["《世说新语》<br/>刘义庆"] E --> J["《搜神记》中<br/>的部分志人内容"]
style A fill:#e1d5e7 style B fill:#d5e8d4 style C fill:#fff2cc style D fill:#dae8fc style E fill:#f8cecc style F fill:#d5d5d5 style G fill:#dae8fc style H fill:#dae8fc style I fill:#f8cecc style J fill:#f8cecc ```
从这个流程图你可以看到,“小说”这个词从庄子那里诞生,最初的意思是“浅薄的言论”。经过几百年演变,到了六朝时期,它已经变成了一个统称各种短篇杂记的大概念。在这个大概念下面,志怪和志人是两个最重要的子类——一个讲神怪,一个讲人物。它们虽然内容不同,但都被归入“子部小说”,因为它们都符合“篇幅短小、随手记录、内容零散”的特征。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讲六朝小说的时候,必须同时讲志怪和志人——它们本来就是同一大类下的两个分支,就像一棵树上分出来的两根树枝。
本章小结
这一章我们解决了“什么是小说”这个基础问题。你现在应该明白,古代的“小说”和我们现在读的“小说”根本不是一回事。
“小说”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庄子》里,是一个贬义词,指的是浅薄的言论、不成系统的道理。到了汉代《汉书·艺文志》,班固把它定义为“小官收集的街谈巷语”,开始带上了“故事”的色彩。到了六朝时期,“小说”进一步演变成了一个统称,指那些篇幅短小、随手记录、内容零散的文字作品。
六朝小说是我们这本书的主角。它分为两大类:志怪小说记录鬼神精怪的故事,志人小说记录名士人物的轶闻。这两类作品在内容上天差地别,但有一个共同特征——都是笔记体的写法:随手记录、篇幅短小、文言写成。
要判断一篇古文是不是六朝意义上的“小说”,可以用三维框架:记录方式(随手笔记还是精心创作)、内容类型(志怪、志人还是其他)、篇幅长短(短篇还是长篇)。三者都符合的,基本就是六朝小说。
这个判断框架对你接下来的阅读很重要。因为这本书后面要详细讲的志怪和志人故事,都需要你能够正确识别它们,知道它们属于哪个类型,理解它们和现代故事的差异。有了这个基础,你就能更好地欣赏六朝小说的独特魅力了。
下一章,我们就要正式进入志怪小说的世界,看看那些鬼神精怪的故事是怎么被记录下来的,它们讲的都是什么内容,以及古人为什么会热衷于讲述和传播这些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