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宝其人与其时代
第 1 章:干宝其人与其时代
干宝是谁?他为何要撰写一部记载神祇灵异、鬼怪变化的小说集?这两个问题看似简单,却是理解《搜神记》及其在中国文学史上独特地位的前提。历代学者对干宝的评价往往陷入两极:或将其视为严谨的史官,其志怪之作不过是史书余绪;或将其看作通俗文学的开创者,其撰述开启了小说叙事的先河。这两种判断各有依据,却都未能充分解释一位西晋史官为何会以毕生精力投入一部“发明神道之不诬”的著作。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将干宝置于他所处的时代与个人经历之中加以考察。
干宝生平事迹与两晋政治史的交织
关于干宝的生平,《晋书》本传是现存最早且最系统的记载,但即使是这篇仅数百字的传记,也存在若干令后世学者聚讼不已的问题。干宝的字,史籍无载,其生卒年亦难以确考。据当代学者综合考证,干宝约生于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年),卒于晋穆帝永和年间(345年前后),享年约七十余岁。这一大致的生卒范围已将干宝的一生与两晋之际的几乎所有重大事件相叠合。
干宝的经历与两晋政治史的交织,可从其入仕与迁转中窥见端倪。据《晋书》本传记载,干宝因“才名”被郡守举为佐著作郎,这是魏晋时期寒门或中下层士族常见的入仕途径。佐著作郎一职秩级虽低,却掌国史编纂,直接关系到史官的学术训练。干宝后因参与讨伐荆州的叛乱有功,赐爵关内侯,迁任尚书郎。关于这一任职的具体时间,学界尚有争议,但可以确定的是,它发生在西晋末年“八王之乱”向“五胡乱华”过渡的关键时期。
永嘉之乱(311年)后,北方士族大规模南渡,干宝亦在其中。南渡之后,干宝的仕途并未中断,反而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他先后被华轶辟为州郡掾属,后入东晋朝廷,历任司徒府、右将军府属官,以至散骑常侍。据本传记载,干宝曾受命领修国史,这一记载意义重大——它表明干宝在东晋政权中已获得主持史书编纂的资格,其史官身份得到了官方认可。
然而,干宝仕途的终点并不在东晋朝廷的高位。据记载,干宝最终“自家宰蒙求为散骑常侍”,请求外放为地方官,最终“以年老弃官归”。这一“自求”之举颇值得玩味。一个以史才闻名的官员,在年届六十之际主动放弃清贵的散骑常侍之职,请求外放并最终归隐,这暗示干宝晚年可能对朝廷政治有所失望,或者对个人学术事业有了新的规划。无论如何,这一选择与其日后倾注毕生精力于《搜神记》撰述的时间节点之间的关联,值得深思。
干宝交游的记载相对稀少,但仍有若干线索可循。《晋书》本传提到,干宝曾向晋孝武帝推荐其兄干庆,“论五行灾异”,显示干宝在学术上以阴阳五行、灾异占验之学见长。此外,干宝与同为史官的孙盛关系密切,两人在东晋初年同在朝廷供职,且都以直笔著称。干宝与东晋重臣王导、恒温等人亦有过从。这些交游关系表明,干宝并非孤立的个体,而是一个活跃于东晋政治与学术网络中的重要节点。
将干宝的生平嵌入两晋政治史的宏观框架中,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个人命运与时代动荡的互动关系。干宝的青年时期恰逢西晋统一后的短暂繁荣与随即到来的八王之乱;他的中年时期亲历永嘉之乱与衣冠南渡的剧变;他的晚年则在东晋相对稳定的政局中度过,但北方胡族的威胁始终未除。这种从战乱流离到相对安定的经历,为干宝观察与记录那些“人物变化”之事提供了特殊的历史语境——当现实的朝代更替、政治颠覆已超出常人的理解与预期时,对超自然力量的关注便不再仅仅是好奇心的产物,而可能成为某种解释世界、寻求意义的尝试。
史官身份与知识视野的形成
干宝之所以能够撰成《搜神记》这样一部体大思精的志怪巨著,其史官身份是关键因素之一。史官身份不仅赋予了他接触官方档案与私家记载的便利条件,更深刻地塑造了他的知识视野与撰述态度。
魏晋时期,史官制度的运作方式与两汉有所不同。两汉设太史令专掌天象历法与历史记录,而魏晋以降,史官职能逐渐分散化。除太史令外,著作郎、佐著作郎、中书著作郎等职皆掌史事,形成了一个松散但相对专业的史官群体。干宝所任的佐著作郎,便是这一群体中的基层成员。按照当时的制度,佐著作郎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著作郎编纂起居注与国史,整理诏令奏议,抄录保存各类文书档案。这意味着干宝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大量接触各类历史文献,包括正史所载的朝章典故、私家撰述的见闻杂记,以及各类官方文书与档案。
这种工作性质对干宝的知识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搜神记》的内容来源,据干宝自述包括两类:一是“承于前载者”,即转录或改编自既有文献;二是“采访近世之事”,即亲身采访或根据时人传闻记录。这两种来源的形成,正依赖于史官的职业便利——前者使他能够接触到大量古代典籍与档案,后者则仰赖于他在仕宦过程中建立的人际网络。从这个意义上说,《搜神记》的撰述是干宝史官职业的副产品,只是他将编纂史书的方法与态度移植到了志怪材料的整理之上。
史官身份还塑造了干宝的撰述态度。《搜神记》最引人注目的特征之一,是其近乎冷酷的“客观”叙事风格。与后世志怪小说中常见的议论感慨不同,干宝在大多数条目中仅陈述事实,不发或少发议论。这种叙事策略并非源于干宝对神怪持怀疑态度,恰恰相反,他在自序中明确表示撰述目的是“发明神道之不诬”,即证明神灵之事并非虚妄。但他选择了一种“让事实说话”的叙述方式——不直接论证神怪的存在,而是通过大量具体案例的罗列,引导读者自行得出结论。
这种撰述态度与史官的职业训练密切相关。优秀的史官必须具备“秉笔直书”的品格,不因个人好恶而篡改事实。干宝将这一原则贯彻到了志怪材料的处理中:他以记录历史事件的标准来记录神怪事件,以编纂档案的方式来编纂灵异故事。这种做法产生了双重效果:一方面,它赋予了《搜神记》极高的史料价值,因为其中许多条目可以与正史记载相互印证,或补充正史之阙;另一方面,它也为《搜神记》赢得了可信度——当一位史官以编纂国史的严肃态度来处理神怪材料时,读者很难将其简单视为荒诞不经的街谈巷议。
干宝的知识视野还受到其学术兴趣的影响。如前所述,干宝曾向晋孝武帝推荐其兄干庆“论五行灾异”,显示他对阴阳五行、谶纬占验之学有专门研究。这类学问在两汉时期曾是官学,由太史令掌管,但至魏晋已渐趋民间化与私密化。干宝能够在朝堂之上公开讨论灾异之事,说明他将此类知识视为正当的学术议题,而非荒诞迷信。这一学术取向与《搜神记》的内容选择形成了对应关系——书中大量条目涉及占卜、梦兆、祠庙祭祀、因果报应等主题,这些正是灾异之学的核心关切。换言之,干宝之所以对这些题材产生兴趣,并非简单的个人偏好,而是其学术训练与知识背景的必然延伸。
干宝编纂《搜神记》的方法论,也可从史官传统中找到源头。中国史学的编纂传统中,向有“广采异闻”的惯例。司马迁作《史记》,即大量采用《诗》《书》之外的百家之言;班固修《汉书》,也收录了大量神怪传说。这些前例表明,史官在处理“正史”材料的同时,往往会将视野扩展到“边缘”材料之中,只是这些材料最终被纳入“志”或“列传”的框架之下,其神怪性质被制度化地淡化了。干宝的创新在于,他不再试图将神怪材料纳入正史框架,而是将其独立成书,但保持了编纂方法的史学严谨性。这一选择的后果是深远的——它标志着神怪叙事从史学的附庸中解放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文类,而干宝则成为这一文类的奠基者。
两晋之际的社会动荡与信仰危机
理解干宝为何撰写《搜神记》,还必须将其置于两晋之际的社会与思想背景之中加以考察。如果仅从个人因素着眼,我们或许能将干宝视为一个特例——一个对神怪之事有特殊兴趣的史官。但如果将视野拓展到整个时代,便会发现干宝的撰述并非孤例,而是呼应着整个时代的精神氛围与知识需求。
西晋的灭亡是中国历史上最惨烈的政治崩溃之一。短短数十年间,统一帝国便从表面繁荣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晋武帝统一三国后,曾被视为“天下晏然”的太平景象,但这种繁荣建立在极度脆弱的基础之上。宗室诸王权力膨胀、中央政府机能失调、社会矛盾持续激化——这些问题在武帝在位时尚可勉强维持平衡,一旦他驾崩,平衡便迅速被打破。八王之乱(291-306年)持续十六年,宗室王族自相残杀,北方精锐尽耗于内战。当“八王”的尸体尚未掩埋完毕,北方的匈奴、鲜卑、羌、氐等族已趁虚而入。永嘉之乱(311年)中,匈奴军队攻破洛阳,俘虏晋怀帝,焚毁宫室,屠戮士民。数年后,晋愍帝在长安继位,但仅过四年便城破出降,西晋正式灭亡。
对于亲历这一剧变的士人来说,政治崩溃不仅是政权的更替,更是秩序与意义的双重瓦解。中国士人的精神世界向来以儒家伦理与天人感应学说为基石,前者提供社会秩序的规范,后者提供人事与天命之间因果解释的框架。然而,两汉之际的政治动荡已经对这套世界观造成了第一次冲击——王莽代汉、光武中兴的事迹让人们意识到,天命的转移可能是剧烈的、突兀的,而非温和渐变的。两晋之际的崩溃则更为剧烈:它不仅是一个朝代的覆灭,更是北方主要地区被异族占领、华夏文明核心区域沦为战场的灾难性事件。当这种规模的灾变发生时,传统的天人感应学说已难以提供充分的解释——什么样的罪孽能够招致如此惩罚?什么样的德行能够解释少数士人的幸存?
在政治崩溃的同时,信仰领域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两汉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经学与谶纬之学,在魏晋时期急剧衰落。曹魏代汉的过程中,儒学与谶纬的权威已被严重削弱——一个“篡逆”而来的政权,很难真诚地宣示自己是天命所归。司马氏代魏的过程更为血腥与曲折,政治合法性的建构因此更加依赖强制而非说服。与此同时,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后,经过数百年的消化吸收,在两晋时期已形成相当规模的信众群体;道教也在民间信仰的基础上逐步制度化,形成了有组织的道教团体的雏形。佛道二教的兴起,为动荡时代的人们提供了儒家之外的精神选择。
这种信仰多元化的格局,既是社会动荡的结果,也为干宝等知识人的精神探索提供了背景。《搜神记》中大量涉及佛教因果报应、道教修炼飞升、民间鬼神祭祀的内容,正是在这种思想氛围中产生的。干宝并不排斥这些外来的或非正统的信仰因素,而是将其与传统的阴阳五行、鬼神祭祀熔于一炉。这种兼容并蓄的态度,既反映了时代思想的杂糅特征,也暗示了干宝试图在传统资源之外寻找解释世界的新的可能性。
干宝的自序为我们理解他的撰述动机提供了直接线索。在序言中,干宝明确提出了两个问题:其一,“推此以考虞舜之禅,夏禹之代,汤武之王,皆由列宿所舍,上下连累为之征应”;其二,“若山川星辰之审迁,草木花实之详种,鸟兽昆虫之殊别,品类之以物,宜无不从”。这两个问题分别涉及政治更迭的征兆与自然变异的原因,而它们的共同指向是:在传统秩序崩溃之后,是否还存在可以把握的规律与预兆?干宝通过编纂《搜神记》,实际上是在尝试回答这一问题——他汇集了大量关于神灵、鬼怪、异兆、占验的记录,试图从中归纳出可供遵循的规律。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干宝的撰述也可视为一种集体焦虑的升华。两晋之际的士人普遍处于高度的不安全感之中:他们随时可能死于战乱或饥荒,亲友离散,田园荒废,朝不保夕。这种焦虑需要某种出口,需要被赋予意义并得到某种程度的缓解。干宝通过对神怪的记录与研究,为时人提供了一种解释框架——即使现实世界充满混乱与苦难,仍有一种更高的秩序或力量在暗中运作,个体的善恶终将得到报应,神明的意志终将得到彰显。这种解释或许无法改变现实,但它至少提供了一种心理上的安慰与秩序感。从这个意义上说,《搜神记》不仅是一部个人著作,也是时代集体心理的投射。
值得注意的是,两晋之际的志怪撰述并非干宝一人之事。与他几乎同时代的葛洪,撰写了《神仙传》《抱朴子》等涉及神仙道教的作品;东晋中期出现的《搜神后记》托名陶潜所作,内容体制与《搜神记》高度相似;再稍后的刘义庆组织编纂了《幽明录》《宣验记》等志怪集子。这些作品构成了一种“志怪撰述的热潮”,其时间分布恰好与两晋之际的社会动荡及随后的相对稳定期相吻合。这种时间上的对应关系,并非巧合可以解释,而是清晰地揭示了志怪撰述与社会背景之间的内在联系。
《搜神记》的撰述宗旨与方法
在考察了干宝的个人经历与时代背景之后,现在可以具体分析《搜神记》的撰述宗旨与方法。这是理解干宝为何撰写此书的关键环节。
干宝在《搜神记》自序中明确陈述了他的撰述宗旨。这篇自序是中国小说批评史上的重要文献,它不仅说明了撰述动机,还涉及对志怪小说性质与功能的理论思考。干宝写道:
> 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亦安敢谓无失实者哉。卫朔失国,二传互其所闻;吕望事周,及长蒙世俗之辨;况仰述千载之前,记殊俗之表,缀片言于残阙,非夫至精而孰若此邪?
这段话表面上是在为撰述过程中的“失实”可能进行辩护,但实际上揭示了干宝的史料批判意识。他承认“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却仍不敢保证完全“失实”,因为信息来源本身可能存在偏差。然而,这种自我辩护并非终点,紧接着干宝便转向了更为核心的声明:
> 及其著述,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
这句话是理解《搜神记》的关键。“发明神道之不诬”,即证明神道(神灵之道)并非虚妄不实。干宝不是在简单记录神怪故事以供娱乐,而是在进行一项严肃的论证——通过大量案例的汇集与编排,论证神灵、鬼怪、因果报应等超自然现象的真实存在。这一宗旨将《搜神记》与纯粹的消遣之作区分开来,赋予了它明确的知识论意图。
从撰述方法上看,干宝采用了多种手段来实现这一宗旨。首先是材料的广泛搜集。干宝在自序中列举了他的材料来源:“群言百家,不可胜览;大禹之镇山川,逾太行;荆山之役,伏尸流血;及秦始皇、李斯之并灭七代,以为书契之作,犹可言也。”虽然这段文字存在版本校勘上的困难,但基本可以确定,干宝大量参考了既有文献与时人传闻。他在自序中还提到,曾采访于父亲身边的人和家中的婢女,记录他们所讲述的灵异事件——这种田野调查式的材料搜集方法,在当时的撰述中相当罕见。
其次是材料的系统编排。《搜神记》二十卷的编排并非杂乱无章,而是遵循着一定的分类逻辑。前几卷主要记载古代的神话传说与历史人物的灵异故事,如神农嫁女、后羿射日之类;中间卷次转向近世的人物变化与鬼神显应;后几卷则大量收录当时的见闻与传说,时代愈近,记述愈详。这种从古到今的编排顺序,既符合史书“以类相从”的惯例,也暗示了一种编年意识——干宝试图让读者相信,这些神怪事件并非孤立的偶然,而是贯穿古今的持续现象,从而增强论证的说服力。
再次是叙事的标准化处理。干宝在记录神怪事件时,采用了一种高度程式化的叙事模式。每个条目通常包含以下要素:时间(多为精确的年号纪年)、地点(多为具体的州县乡里)、人物(通常标明身份与姓名)、事件(神灵显灵、鬼魂作祟、异象出现等)、结果(报应应验、灾祸化解等)。这种程式化的处理方式,使得原本千变万化的神怪故事具有了统一的叙事外壳,从而更容易被纳入历史记录的框架之中。例如,书中记载的一则关于“干将莫邪”的故事,虽然情节曲折离奇,但干宝仍将其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通过时间、地点、人物的明确标注,将其伪装成一则“历史事件”。
最后是材料的互证与呼应。《搜神记》各条目之间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形成了复杂的互文关系。例如,某一条目记载的鬼魂显灵与另一条目的因果报应形成呼应;某一时代的灾异记录与同时代的政治事件相互印证。干宝有时会在一条记录末尾注明与其他条目的关联,引导读者进行比较阅读。这种编纂策略的目的是强化整体论证的效果——当读者发现这些分散的条目能够相互印证、共同指向一个结论时,对“神道不诬”的信念便会自然形成。
干宝的撰述宗旨与方法,在《搜神记》文本中留下了清晰的痕迹。通过若干具体案例的分析,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干宝如何实践他的理论主张。
以“左慈显术”一则为例。左慈是东汉末年的方士,传说能以法术变出酒肉、驱使羊群。干宝在记载这一事件时,首先交代了左慈的身份与所在时代(东汉),继而详述其在曹操面前演示法术的具体过程,最后以曹操的恐惧反应与左慈的安然离去作为结尾。整个记述严格遵循了史书叙事的规范: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缺一不可。干宝没有在文中直接论证法术的真实与否,而是通过细致的场景描写与曹操的反应,让“事实”本身说话。这种处理方式典型地体现了干宝“发明神道不诬”的撰述策略——他相信,只要将事实完整、客观地呈现出来,读者自会得出正确的结论。
另一个案例是“三王墓”(干将莫邪)故事。这一故事叙述了干将被楚王杀害、其子赤鼻欲为父报仇的经过,最终以赤鼻遇山中客、客代为复仇、楚王头颅被烹的情节告终。干宝在记载这一故事时,采用了与史传文学高度相似的笔法:明确的历史背景(楚怀王时期)、具体的人物姓名与关系、详尽的事件经过、以及首尾完整的情节结构。这种处理方式使得这则原本荒诞不经的故事获得了历史文本的外观,从而在读者的接受过程中被赋予了某种“可信度”。
干宝的方法论在《搜神记》中的应用,表明他已自觉地将史学的编纂原则引入志怪领域。他试图通过材料的广泛搜集、系统的编排、标准的叙事处理、以及互证与呼应的编纂策略,将志怪故事从“街谈巷语、道听途说”的边缘位置,提升到可与史书比肩的知识领域。这一尝试的意义超越了单纯的文献编纂——它实际上是在为神怪叙事的合法性进行辩护,是在传统经史之外开辟一个新的知识空间。
干宝史官身份与志怪撰述的内在张力
干宝的史官身份与其志怪撰述之间,存在一种深刻而微妙的关系。前者提供了撰述的能力与资源,后者则是对前者的一种偏离与超越。理解这一张力,是把握干宝及其时代精神面貌的关键。
从正面看,史官身份为《搜神记》的撰述提供了必要条件。干宝作为史官,具备接触官方档案与私家文献的便利条件,这使他能够搜集到远超常人的材料。史官的职业训练赋予了他严谨的编纂态度与批判意识,这使他能够在浩繁的材料中进行筛选与甄别。史官的人际网络则为他提供了采访近世之事的渠道,使书中大量条目具有第一手资料的鲜活感。没有史官身份的铺垫,《搜神记》的撰述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从反面看,志怪撰述又是对史官职责的某种越界。在传统史学的框架中,神怪内容并非完全被排斥,但它们必须被纳入“天人感应”的解释框架之中,被转化为政治秩序的指示信号。《汉书·五行志》详细记载各类灾异,但始终将其与朝政得失相联系;《后汉书·五行志》《续汉志》亦循此例。这种做法意味着,神怪内容的存在价值在于其为政治史服务,而非独立自足的叙事对象。干宝的《搜神记》则打破了这一框架——它不再将神怪内容作为政治史的附庸,而是将其提升为撰述的主体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干宝虽然以史官身份起家,却在撰述实践中越出了史学的边界,开辟了一个新的文类领域。
这种张力在《搜神记》文本中有多处体现。例如,干宝在记载某些神怪事件时,采用了与正史高度一致的叙事规范,这体现了他作为史官的自觉追求;但在材料的选择与编排上,他又明显偏离了正史的惯例,大量收录不见于官修史书的民间传说与私家见闻,这种做法又背离了他作为史官的本分。再如,干宝在自序中明确表达了对“神道不诬”的信念,这种信念与他作为史官应有的客观立场之间存在潜在冲突——一个真正中立的史官不应预先设定论证的结论,而干宝的撰述恰恰是以结论为前提的。
这种张力并非干宝个人的困境,而是整个时代精神状态的反映。两晋之际,儒家经学与史学传统的权威性已大幅削弱,而佛道二教与民间信仰的势力则在迅速扩张。在这一背景下,干宝试图通过撰述《搜神记》来为“神道”辩护,实际上是在用传统的史学方法来应对非传统的信仰内容。他相信,只要材料的呈现足够充分、编纂的态度足够严谨,神怪叙事的合法性便能得到确立。这种信念本身已带有过渡时代的特征——它既不像两汉经师那样完全依托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