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堆的惊世发现
第1章:马王堆的惊世发现
1973年冬天,长沙东郊五里牌附近的土丘下,一座沉睡了两千一百余年的西汉墓葬被缓缓打开。考古工作者在墓室东南角的漆盒中,发现了一批用丝帛书写的古旧文献。这批帛书共计二十余种,字数超过十二万,涵盖了先秦至汉初的思想文化内容。其中,有一部长期失传、仅见于史籍记载的典籍——《黄帝四经》。
这个发现震动学界。在此之前,人们对《黄帝四经》的了解仅停留在《汉书·艺文志》的简短著录中:“《黄帝四经》四篇。”区区六字,既无原文流传,也无注释留存,仿佛只存在于历史的想象中。然而马王堆帛书的出土证明,这部被历代学者视为“子虚乌有”的典籍不仅真实存在过,而且保存得相当完整。
接下来的问题是:这部两千年前的佚书究竟写了什么?它与同墓出土的《老子》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它在历史上突然消失了?理解《黄帝四经》的命运,其实就是在理解中华思想史上一段被遮蔽的复杂历程。
马王堆帛书的出土背景与学术价值
要理解《黄帝四经》的发现为何如此重要,需要先把目光投向它的出土地——马王堆汉墓。这座墓葬位于今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郊,距市中心约四公里。关于马王堆的得名,当地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相传这里是五代时期楚王马殷的家族墓地,故称“马王堆”。然而1972年正式发掘后,考古学家很快发现,这个流传了上千年的说法完全是错的。
马王堆一、二、三号墓葬属于西汉初期长沙国丞相、轪侯利仓家族。一号墓墓主是利仓的夫人,二号墓墓主是利仓本人,三号墓墓主则是他们的儿子。墓葬年代约在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至汉文帝十二年(前168年)之间,距今超过两千年。一号墓的发掘在1972年达到高潮,墓中出土了大量珍贵文物,包括保存完好的女尸辛追夫人(这具湿尸至今仍是世界上保存时间最长的软体湿尸)、精美的漆器、丝织品和帛画。其中那幅T形帛画所呈现的死后世界图景,至今仍是研究汉代丧葬信仰的珍贵资料。
然而真正让马王堆在学术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是1973年12月发掘的三号墓。三号墓规模小于一号墓,但墓室保存更为完好。考古工作者在墓室东边箱的一个长方形漆盒内,发现了堆积成叠的帛书。
这批帛书的出土状况相当特殊。它们原本是叠放在漆盒中的,出土时已经粘连成块,部分字迹漫漶不清。经过帛书整理小组数年努力,最终整理出帛书二十余种,按内容可分为六类。第一类是六经类,包括《周易》《丧服图》《春秋事语》《战国纵横家书》;第二类是诸子类,包括《老子》两种(学界习称“甲本”“乙本”)以及《黄帝四经》;第三类是兵书类,包括《刑德》三种、《天文气象杂占》等;第四类是术数类,包括《阴阳五行》甲乙篇、《篆书阴阳五行》等;第五类是方技类,包括《五十二病方》《养生方》《导引图》等;第六类是地图类,包括《地形图》《驻军图》《城邑图》等。
在这批帛书中,《老子》两本的发现已经足够令人兴奋。传世本《老子》(即魏王弼本或河上公本)与帛书甲本、乙本的对读,让研究者看到了今本与古本之间的诸多差异,尤其在文本顺序和具体文字上,提供了重新审视道家经典的契机。但与《老子》同墓出土的《黄帝四经》,其学术价值更在《老子》之上——因为后者虽有版本差异,但文本流传从未中断;而前者则是一部完完全全的“死而复生”之书。
《黄帝四经》收录在帛书《老子》乙本卷前的四篇文献中。这四篇合抄在一幅宽约半米、长约一米半的整幅帛上,前有《老子》乙本,后有《九主图》和《明君图》。四篇各有一段篇题,分别题作“经法”“十六经”“称”“道原”。根据篇题和内容,整理者将四篇合称为《黄帝四经》。
这部书的重新问世,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我们可以直接阅读到先秦黄老学派的原始文本,而不再仅仅依赖《管子》《淮南子》等二手引述;意味着我们可以比较黄老思想与老子思想的异同,从而更准确地把握战国秦汉时期思想界的真实面貌;更意味着中国思想史上一个长期被忽略的传统,终于有了重新被认识的可能。
四篇文本的基本内容与内在结构
《黄帝四经》由四篇独立的文献构成,各有主题,各有侧重,合而观之,则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这里有必要逐一介绍各篇的基本内容,帮助读者在进入具体分析之前,先建立大致的印象。
《经法》是四篇中篇幅最长、内容最为系统的一篇,全文约五千字。《经法》的核心议题是“法”,但此处的“法”并非单纯的刑法或律令,而是一个涵盖天地运行规律、人事治理准则的综合概念。《经法》开篇即论“道”,认为“道”是万物之原,但“道”的具体落实则体现为“法”:“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度是天下最正确的东西,用法度来治理国家,就不会混乱。《经法》的作者显然试图在“道”与“法”之间建立一座桥梁:道是形而上的根据,法是形而下的规范,二者并非对立,而是体用关系。
在“道—法”的框架下,《经法》进一步讨论了刑名关系、君臣职分、征伐战略等具体问题。其中最具理论创发性的部分,是关于“形名”的论述。所谓“形名”,即名实关系问题——名称与实际是否相符,如何通过“正名”来达到“正形”,进而实现“正事”。《经法》认为,治理者的首要任务是审合形名:“审名审形,慎声指疑。”名实相符则治,名实相乖则乱。这套思路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法家思想,尤其是申不害、韩非一派的“刑名之学”。
《十六经》篇名中的“十六”可能是一种分段计数,全篇实际上由若干相对独立的段落构成,内容比《经法》更为驳杂。与《经法》偏重理论阐释不同,《十六经》更像是一部“黄帝言论汇编”或“黄帝事迹记录”,大量采用黄帝与臣下对话的形式展开论述。其中最著名的段落包括黄帝与力黑的对话、黄帝与阉冉的问答、以及关于伐死兵(征伐无道之敌)的论述。
《十六经》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保留了大量的兵家内容。篇中多次讨论如何选择战机、如何激励士气、如何以奇制胜,这些内容与《孙子兵法》《孙膑兵法》遥相呼应,揭示出黄老学派与兵家的密切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十六经》中的军事思想并非单纯的作战技巧,而是始终将战争置于政治正当性的框架下审视:征伐必须有道,战争必须服务于“禁暴除乱”的目的。这与《经法》中强调的“义兵”观念一脉相承。
《称》是四篇中篇幅最短的一篇,全文约一千六百字,但内容精炼,颇多警句。《称》的形式很特殊:它不是系统的长篇论述,而是一连串相对独立的格言警句的汇编,每条三五句至十数句不等,内容涉及阴阳、刑德、君臣、夫妇、内外、华夷等多个维度。
《称》的思想基调可以概括为“辩证”二字。篇中反复出现正反相成、物极必反的论断,例如“贱者贵之,贵者贱之”“直者木(默)而毀之”“大伐小”“阳之发也,或之者死矣”,等等。这些论断不是简单的诡辩,而是对事物转化规律的观察与提炼。《称》的作者似乎相信,只有把握住事物转化的契机与条件,才能在复杂的政治局势中做出正确判断。
《道原》是四篇中哲理意味最浓的一篇,篇幅约四百余字,但论述极为精要。《道原》的核心议题是“道”本身——什么是道,道有什么特性,人如何认识道。与《老子》直接描写“道可道,非常道”不同,《道原》的作者选择从否定性路径入手,先逐一排除那些“非道”的东西:道不在天,不在地,不在水中,不在火中,不在金石之中。那么道究竟在哪里?作者的回答是:道“恒无之初,迥(洞)同太虚”,道是超越一切具体存在的最高本体,万物因道而生,因道而形,因道而成。
从四篇的整体结构来看,《经法》论治国之“法”,《十六经》述黄帝之“事”,《称》集辩证之“言”,《道原》究超越之“道”。这四个维度——道、法、事、言——相互呼应,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如果我们把《黄帝四经》与同墓出土的《老子》乙本合观,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老子》乙本在前,《黄帝四经》在后,抄写者似乎有意将老子思想置于黄帝思想之前。这一排列顺序本身就透露出抄写时代(或抄写者)对于两家关系的一种理解。
“黄帝书”与“老子乙本”同墓而藏的深意
马王堆三号墓中出土了两部道家文献:一部是《老子》乙本(与《黄帝四经》抄在同一幅帛上),另一部是《老子》甲本(单独抄写在另一幅帛上)。三号墓的墓主下葬年代约为公元前168年,即汉文帝在位时期。这意味着这两部道家文献在抄写和随葬时,距汉朝建立不过三四十年。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老子》乙本与《黄帝四经》抄写在同一幅帛上,意味着什么?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抄写者(或墓主)将这两部书视为一组,共同代表了道家的完整面貌。换言之,“黄”指《黄帝四经》,“老”指《老子》,合而言之即“黄老之道”。这正是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所言:“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但更细致的考察表明,《黄帝四经》与《老子》并非简单的并置关系,而是一种有意识的整合。如果仔细比较帛书文本,可以发现《黄帝四经》对“道”的理解与《老子》既有继承又有发展。《老子》强调“道法自然”,主张清静无为;《黄帝四经》虽然也以“道”为最高范畴,但更强调“法”的规范性作用,主张君主应当“依法度而治”。换言之,《老子》提供的更多是一种人生哲学和宇宙论,《黄帝四经》则将这套思想落实为具体的政治治理术。
这正是“黄老学”的核心特征:黄老学派不是简单地传授老子或黄帝的学说,而是以老子思想为理论根基,以黄帝事迹为政治典范,创造性地发展出一套兼顾“清静”与“刑名”的治国方略。这套方略的特点,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道家理论框架+法家操作方法”。它既不像《老子》那样对“法治”持保留甚至否定态度,也不像法家那样完全抛弃道德资源,而是试图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西汉初年的统治者们对黄老学如此青睐。秦朝以法家立国,二世而亡的惨痛教训让汉初君臣深刻认识到,纯任刑法不足以长治久安;但完全回归儒家那种繁复的礼制体系,又与战乱之后亟待恢复的经济社会现实格格不入。黄老学恰好提供了一条中间道路:它承认法治的必要性,但将法治的根基建立在“道法自然”的形而上原理之上;它主张君主清静无事,但同时强调君主必须“审合形名”,保持对臣下的有效控制。这种“外道内法”“阳儒阴法”的统治策略,在西汉初年结出了丰硕的成果——史称“文景之治”的太平盛世,正是黄老学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实践成果。
那么,为什么同一部《老子》,会抄出两个不同的版本(甲本、乙本)?帛书整理小组的研究表明,甲本和乙本在文字、篇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甲本的《德经》在前、《道经》在后,乙本的顺序则与今本相同;甲本避“邦”字讳(不避“盈”“恒”),乙本避“邦”“盈”字讳(不避“恒”),由此推断甲本抄写年代较早,大约在刘邦在位期间,乙本抄写年代较晚,大约在惠帝至文帝初年。两本并存说明,至少在墓主生前,《老子》的不同传本都在流传,尚未形成定本。
这一发现对于理解“黄老学”的形态具有重要意义:所谓“黄老学”并非一个教义统一、组织严密的学派,而是包括多种文本传统和思想倾向的松散群体。《黄帝四经》与《老子》甲本、乙本同墓出土,正说明墓主(或抄写者)持有开放的态度,不拘一家之说,而是兼收并蓄。这种兼容并包的学风,或许正是黄老学在汉初蓬勃发展的原因之一。
汉初黄老学的兴盛与衰落
黄老学在西汉的兴盛,并非凭空出现,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要理解这段历史,需要把目光投向战国时期。
“黄帝书”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中期。《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慎到著十二论。”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今《慎子》有《天道》《上下》篇。”又引刘向《别录》曰:“慎子学黄老道德之术。”这说明慎到是早期黄老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庄子·天下》篇也提到“彭蒙、田骈、慎到”一家,评其“齐万物以为首”“知万物之皆有所可,故曰选”。田骈、慎到等人的思想已经显示出融合道家与法家的倾向,这正是黄老学的基本特征。
战国末期,黄老学进一步发展。《鹖冠子》《尸子》《魏公子》十三篇(今仅存《吕氏春秋》引文)等作品,都包含明显的黄老思想。更值得注意的是《管子》一书的编纂。《管子》并非一人一时之作,而是战国至秦汉期间齐国稷下学者的论文汇编。其中《心术》上下、《白心》《内业》等篇,系统阐述了“道”与“法”的关系,提出“法出乎权,权出乎道”“名定则物不竞,分明则私不行”等命题,成为黄老学的重要文献基础。
秦朝统一后,曾短暂出现过以“阴阳五行”为骨架的“黄老术”实践。《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始皇“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们多以黄帝为偶像,鼓吹神仙方术。但这套“黄老术”已经严重偏离了早期黄老学的政治哲学方向,滑向了宗教迷信的泥潭。焚书令的颁布,更是给百家之学造成了毁灭性打击,《黄帝四经》正文的独立流传大约也在这时中断了。
楚汉相争与西汉建立,为黄老学的复兴提供了历史契机。刘邦本人起于草莽,读书不多,对儒生的繁文缛节不感兴趣,但他身边聚集了一批来自齐鲁燕赵的游士,其中不乏黄老学者。丞相萧何、曹参是早期黄老政治的重要推动者。《史记·曹相国世家》记载:“参之相齐,齐七十城。天下初定,胶西长盖公明黄老言,令畜甲兵,与时变应,及俱入秦,一遵萧何约束。”曹参在齐国推行黄老政治,收到了“各得宜”的效果。后来他继萧何为相国,将这套做法推广到全国,留下“萧规曹随”的千古美谈。
汉惠帝、吕后时期,黄老学继续发展。《史记·外戚世家》记载,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窦太后是汉文帝的皇后、汉武帝的祖母,她在文景武三朝政治中具有巨大影响力。正是由于她的坚持,汉武帝初年仍有一位名叫卫绾的儒者因“所学皆黄老言”被免职。黄老学在汉初政治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文景之治的繁荣,为黄老学赢得了实践层面的信誉。《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文帝时“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贾谊《新书·过秦论》也评价汉初政治“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并兼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这些记载表明,黄老学主导下的“无为而治”,确实带来了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的稳定。
然而,黄老学的黄金时代并没有持续太久。汉武帝即位后,局势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年轻的武帝志存高远,他不满足于“无为而治”带来的小修小补,而是要大展宏图,建立不世功业。这需要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资源,需要一套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作为支撑。黄老学那种“清静寡欲”“与时迁移”的政治哲学,显然无法满足这种需求。
建元元年(前140年),汉武帝下诏举贤良方正。丞相卫绾奏言:“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这一建议得到武帝采纳,但并未直接针对黄老学。真正给黄老学致命一击的,是五年后的“独尊儒术”。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再次下诏举贤良。儒生董仲舒在对策中系统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董仲舒的理由是:“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这一政策的直接后果是:儒家经典被立于学官,设立五经博士,弟子员人数日益扩大;而包括黄老学在内的其他诸子之学,则被逐出官学体系,只能在民间流传。更关键的是,黄老学赖以生存的政治基础消失了——当国家意识形态转向“尊儒”之后,那些以黄老学为进身之阶的官员和学者,不得不改弦更张,转向儒学。
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指》写于“独尊儒术”之后不久,其中对道家的推崇可以理解为一种“最后的辩护”。但即便是司马谈本人,也不得不承认“道家非愚则诬”——道家如果不是愚蠢,就是欺骗。他提出的“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其实已经是在用儒家的框架来重新定义道家的价值。
黄老学退出政治舞台之后,《黄帝四经》的命运也随之沉浮。这部书的正文从此不见于任何记载,既无注疏传世,也无引用留存。唯一的线索是《汉书·艺文志》的著录:“《黄帝四经》四篇。”但《汉书》成书于东汉初期,作者班固并没有见过《黄帝四经》的原文,他只是根据刘向、歆父子的《七略》转录了这一条目。这意味着,在班固生活的时代,《黄帝四经》已经失传了。
为什么会失传?一个合理的推测是:《黄帝四经》原本就不是一部独立的著作,而是战国至汉初黄老学者编纂的论文汇编,它的存在形态类似于《管子》——多篇文章的合集,而非一人一手的专著。这种形态的文本在失去政治支持、退出学术主流之后,很容易散佚失传。相比之下,《老子》有明确的作者(老子其人虽然模糊,但关尹子等传人是确实存在的),有“道德五千言”的完整文本结构,有西出函关的传说作为文化叙事支撑,因此在民间一直保持着传承脉络。
从“被遗忘”到“重新发现”
《黄帝四经》失传之后,历代学者只能从只言片语中揣测它的面貌。晋代葛洪《抱朴子·内篇》提到:“《黄帝》九鼎神丹经》《黄帝泰一神丹》《黄帝一经》。”但这些都是炼丹术士伪托黄帝之名的著作,与先秦黄老学无关。唐代成玄英《老子义疏》、陆德明《经典释文》中偶尔引用“黄帝书”,但所指是否即《黄帝四经》,已经无法确证。
清代考据学兴起后,学者们开始重新审视《汉书·艺文志》的著录,试图复原先秦学术版图。龚自珍《六经正名》主张“仲尼未生,先有六经;仲尼既生,自明六经”。王先谦《荀子集解》注解《非十二子》时,首次指出《天论》中“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一段可能出自《黄帝四经》的引文。这些零星的尝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真正让《黄帝四经》重见天日的,是1973年马王堆帛书的出土。帛书整理小组经过数年的缀合、拼复、释读,终于将四篇文本恢复原貌。1976年,《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正式出版了《老子》乙本卷前的四篇古佚书,定名为《经法》《十六经》《称》《道原》。1980年,文物出版社出版了四篇的全文释文与注释本。
帛书出土后,学者们很快意识到这部书的学术价值。唐兰率先提出:“《黄帝四经》就是这四篇。”这一论断很快得到学界认可。此后,关于《黄帝四经》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涉及成书年代、思想内容、学术源流、政治哲学等多个维度。
成书年代是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帛书整理者根据《十六经·姓争》“高阳问力黑”的记载,推断篇中黄帝与力黑的对话记录了真实的历史事件,因此成书年代较早。裘锡圭则从语言特点入手,指出《黄帝四经》中出现了“兆”“百姓”等词,而这些词在《老子》中并未出现,认为其成书年代可能晚于《老子》或至少不早于战国晚期。余嘉锡《古书通例》提出“古书不题撰人”的通例,认为讨论《黄帝四经》的作者意义不大,关键在于确定其学派归属。
这些讨论至今仍在继续,但一个基本共识已经形成:《黄帝四经》是先秦至汉初黄老学派的核心文献,成书年代约在战国中晚期至秦汉之际,最晚不迟于墓葬下葬年代(公元前168年)。无论具体的成书时间如何,它保存了两千余年前黄老学派的原始面貌,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除了文本考证,《黄帝四经》还引发了关于黄老学与法家关系的热烈讨论。余英时援引《管子·法法》“宪律制度必法道”的论述,认为黄老学的“法”建立在“道”的形而上学基础之上,与法家的“法”有着本质区别。李学勤则强调黄老学与阴阳家的关系,指出《黄帝四经》中大量使用阴阳刑德的概念,这些概念源自阴阳家而非道家。
丁四新《〈黄帝四经〉研究》对四篇文本进行了系统梳理,认为《经法》侧重政治哲学,《十六经》侧重历史叙事,《称》侧重辩证思维,《道原》侧重宇宙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