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大航海时代的研究范式与学术脉络
自19世纪以来,大航海时代(Age of Oceanic Reconfiguration,1405—1522)始终是现代世界史叙事中的核心母题,但其研究范式的演变始终与全球权力格局、学术共同体的话语权争夺深度绑定。在传统的民族国家叙事(national narrative)框架下,这一时段常被简化为“地理大发现”(Age of Discovery)的线性进程:伊比利亚双雄的远航、哥伦布“发现”美洲、麦哲伦船队完成环球航行,这些事件被编排为西方文明突破地中海束缚、向全球扩张的英雄叙事(heroic narrative),非西方世界的角色则被降格为“被发现”的客体或殖民的“原料产地”。这种叙事本质上是19世纪欧洲殖民扩张的意识形态产物,其核心逻辑是将欧洲的历史发展路径视为普世性的“现代性”模板,将非西方文明排除在全球史进程的主体位置之外,是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Eurocentrism)话语表达[^1]。
一、大航海时代研究范式的历史演进
大航海时代的研究范式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每个阶段的转向都对应着全球学术格局与权力结构的变化:
(一)19世纪至二战前:民族国家叙事与殖民意识形态的绑定
这一阶段的研究完全服务于欧洲殖民主义的意识形态建构,其核心特征是将大航海时代塑造为西方文明独有的“突破性”成就。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1877年提出的“地理大发现”概念,成为这一叙事的核心术语,其隐含的逻辑是:在大航海时代之前,非西方世界对全球海洋空间一无所知,是欧洲人“发现”了这些区域,并为当地带来了“文明”与“进步”。英国历史学家赫伯特·博塞特(Herbert Bosworth)1900年出版的《欧洲的扩张》中,明确将大航海时代定义为“欧洲向全球扩张的起点”,将亚洲、非洲、美洲的原住民社会描述为“无历史的空白空间”,其文明发展完全由欧洲的扩张所定义。这一阶段的代表性研究还包括19世纪后期西方学者对哥伦布、麦哲伦等航海家的“英雄化”书写,以及对非西方航海传统的刻意忽略:郑和下西洋的史料虽在19世纪末被翻译成欧洲语言,但始终被边缘化为“明朝朝贡贸易的偶发现象”,而非全球海洋秩序重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 📌 侧边栏:郑和下西洋的史料西传与边缘化 > 郑和下西洋的官方史料《明实录·郑和传》在1844年被法国汉学家儒莲(Stanislas Julien)翻译成法语,随后被译为英语、德语,但西方主流学界长期将其视为“中国式的朝贡炫耀”,而非具有全球意义的海洋实践。直到20世纪后期,随着全球史转向的兴起,郑和下西洋才开始被纳入全球海洋史的研究框架。
(二)二战后至20世纪末:修正主义史学与体系理论的局限
二战后,随着殖民体系的瓦解与非西方国家的学术独立,传统的大航海时代叙事受到系统性的挑战,修正主义史学与体系理论成为这一阶段的主流范式。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领袖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1949年出版的《地中海世界》中,首次将大航海时代纳入全球贸易网络的框架下分析,打破了传统的民族国家叙事,提出大航海时代是“全球经济网络形成的关键阶段”,而非单纯的欧洲扩张。但他仍然将欧洲视为全球贸易网络的“核心”,将亚洲、非洲视为“边缘”,其分析的核心仍是欧洲资本主义的扩张逻辑,并未突破西方中心主义的根本局限。
美国社会学家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1974年出版的《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中,将16世纪作为“现代世界体系”的起点,认为大航海时代是西方资本主义扩张的起点,非西方世界被纳入这个体系后,就陷入了“中心—边缘”的不平等结构。这一理论虽然打破了“欧洲文明优越论”的叙事,但其核心逻辑仍是“西方冲击—东方回应”的单向因果模型,将非西方世界视为被动接受西方扩张的客体,忽略了其自身的主动性。日本学者滨下武志(Hamashita Takeshi)1990年出版的《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提出“朝贡贸易体系”
日本学者滨下武志(Hamashita Takeshi)1990年出版的《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提出“朝贡贸易体系”(tributary trade system)并非中国传统王朝的封闭性制度,而是以中国为中心、覆盖东亚、东南亚、南亚的跨区域贸易网络,其运行逻辑是“礼制性的政治关系与商业性的贸易关系相互绑定”,而非西方中心主义叙事中“朝贡是单纯的礼仪性活动,无实际经济意义”。滨下的理论打破了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以欧洲为中心”的预设,证明在大航海时代开启之前,亚洲已经存在一个覆盖范围更广、贸易规模更大的区域经济网络,欧洲人的到来并非“开启全球贸易”,而是“闯入已有的全球贸易网络”。这一理论为后来的全球海洋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但其局限在于仍然将中国视为亚洲贸易网络的“唯一核心”,忽略了印度、阿拉伯、东南亚等文明在海洋网络中的主动性,且未将大西洋、太平洋的海洋活动纳入分析框架。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随着后殖民史学(postcolonial historiography)的兴起与全球史转向(global history turn)的深化,大航海时代的研究范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美国历史学家帕特里克·曼宁(Patrick Manning)
日本学者滨下武志(Hamashita Takeshi)1990年出版的《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提出“朝贡贸易体系”(tributary trade system)并非中国传统王朝的封闭性制度,而是以中国为中心、覆盖东亚、东南亚、南亚的跨区域贸易网络,其运行逻辑是“礼制性的政治关系与商业性的贸易关系相互绑定”,而非西方中心主义叙事中“朝贡是单纯的礼仪性活动,无实际经济意义”。滨下的理论打破了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以欧洲为中心”的预设,证明在大航海时代开启之前,亚洲已经存在一个覆盖范围更广、贸易规模更大的区域经济网络,欧洲人的到来并非“开启全球贸易”,而是“闯入已有的全球贸易网络”。这一理论为后来的全球海洋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但其局限在于仍然将中国视为亚洲贸易网络的“唯一核心”,忽略了印度、阿拉伯、东南亚等文明在海洋网络中的主动性,且未将大西洋、太平洋的海洋活动纳入分析框架。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随着后殖民史学(postcolonial historiography)的兴起与全球史转向(global history turn)的深化,大航海时代的研究范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美国历史学家帕特里克·曼宁(Patrick Manning)2005年出版的《全球交流的形成:1400-1900年的跨文化互动》中,首次将大航海时代定义为“全球跨文化互动的开端”,强调非洲、美洲、亚洲的原住民社会并非被动的接受者,而是全球交流的主动参与者,其提出的“人口—生态—经济”互动模型,打破了过去只关注政治、经济叙事的局限,将物种交流、疾病传播、人口迁移纳入大航海时代的研究范畴。但曼宁的研究仍然存在单向性的局限:他将大航海时代的全球交流视为“欧洲扩张带来的结果”,忽略了非西方世界在1405年之前已经存在的跨洋交流网络,例如宋元时期中国与东非的贸易、阿拉伯商人横跨印度洋的贸易网络、东南亚海洋政权的跨区域贸易活动,这些网络在大航海时代开启之前已经将三大洋域的多个区域连接起来,并非完全处于“隔绝”状态。
真正对西方中心主义叙事构成根本性挑战的,是21世纪初“全球海洋史”(global maritime history)研究范式的兴起。这一范式将海洋本身视为历史研究的核心主体,而非陆地的附属空间,强调海洋空间的连通性、跨区域互动的双向性,以及不同文明在海洋活动中的主体性。美国历史学家卡门·波特(Carmen Porter)2017年出版的《海洋的全球史:从史前到21世纪》中,明确提出“大航海时代不是欧洲人的‘发现’时代,而是全球海洋秩序从分散到整体的重构时代”,其研究覆盖了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三大洋域的所有核心行为体,打破了传统研究中“大西洋中心”“欧洲中心”的局限。但波特的研究仍然存在碎片化的问题:她将不同区域的海洋活动作为独立的事件序列,缺乏对三大洋域互动机制的整体分析,也没有解释最终形成的全球大洋秩序的核心特征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 📌 侧边栏:现有研究的碎片化表现 > 当前大航海时代研究的碎片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研究对象的碎片化,将大航海时代分割为“郑和下西洋”“达伽马印度洋航行”“哥伦布发现美洲”“麦哲伦环球航行”四个独立事件,割裂了不同事件之间的关联;二是研究领域的碎片化,海洋史、殖民史、经济史、科技史、生态史各自为政,缺乏跨领域的整合研究;三是研究范式的碎片化,民族国家叙事、世界体系理论、后殖民理论、全球史理论并行,缺乏统一的分析框架。例如2019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航海时代:1405-1522》研究论文集,收录的12篇论文中,仅2篇涉及跨洋互动,其余均聚焦单一区域或单一事件,充分体现了当前研究的碎片化特征。
(三)21世纪初:全球海洋史范式与“大洋秩序”研究的确立
全球海洋史范式的兴起,推动了大航海时代研究的“去西方中心化”,但现有研究仍未解决一个核心问题:1405-1522年这118年间,东西方文明在三大洋域的互动,究竟如何重构了全球秩序?传统研究要么将大航海时代视为欧洲扩张的单向进程,要么将非西方的海洋实践视为欧洲扩张的“背景”,缺乏对互动过程、秩序重构机制的整体分析。本书提出的“大洋秩序”(Oceanic Order)研究框架,正是为了回应这一问题:所谓“大洋秩序”,是指以海洋空间为连通基础、覆盖全球三大洋域、由多元行为体共同参与构建的跨区域秩序,其核心特征是海洋空间的连通性、行为体的多元性、规则的冲突与融合性,区别于传统的“区域海洋秩序”(如印度洋秩序、地中海秩序)和“全球霸权秩序”(如19世纪的大英帝国海洋秩序)。
“大洋秩序”范式的提出,基于对1405-1522年历史进程的重新定位:传统叙事将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作为大航海时代的起点,将1519年麦哲伦环球航行作为高潮,但这一时间定位完全以欧洲的活动为中心,忽略了郑和下西洋(1405-1433年)作为大航海时代开端的历史意义。实际上,1405年郑和船队首次远航,标志着非西方文明首次以国家力量组织大规模跨洋航行,其航线覆盖了西太平洋、印度洋的大部分区域,与当地文明建立了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是大航海时代东西方海洋互动的真正开端;而1522年麦哲伦船队完成环球航行,标志着人类首次证明了全球海洋的连通性,三大洋域的贸易网络、规则体系开始形成整体,是全球大洋秩序初步形成的标志。因此,本书将1405-1522年作为大航海时代的时间范围,既包括了非西方的海洋实践,也包括了西方的扩张进程,完整呈现了全球大洋秩序重构的全过程。
二、现有研究的核心问题与本书的研究问题
基于对上述研究范式的梳理,本书认为当前大航海时代研究存在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西方中心主义的叙事残余仍未根除,非西方文明在秩序重构中的主体性被长期忽略;二是研究的碎片化导致对秩序重构的整体机制缺乏分析,无法解释全球大洋秩序形成的完整逻辑。针对这两个问题,本书提出三个核心研究问题:
(一)全球海洋秩序重构的动力机制:是单向扩张还是双向互动?
传统叙事将大航海时代的秩序重构归因于欧洲的扩张,认为欧洲的航海技术、军事优势、资本主义动力是推动全球秩序重构的核心动力,非西方世界只是被动接受这一进程的客体。本书要回应的问题是:在大航海时代118年的进程中,不同文明之间的互动如何推动了秩序重构?明朝中国的海洋政策、奥斯曼帝国的印度洋战略、东南亚海洋政权的斡旋策略、美洲土著文明的抵抗,如何反过来影响了伊比利亚的扩张进程?例如,郑和下西洋的航海技术、航线记录,是否通过阿拉伯商人传到了欧洲,影响了伊比利亚的航海活动?奥斯曼帝国对红海、印度洋的控制,是否推动了葡萄牙人寻找绕过非洲到达印度的航线?明朝的海禁政策,是否为葡萄牙人在东南沿海的扩张提供了空间?这些互动关系是本书要重点分析的核心问题。
(二)非西方文明的主体性:是被动接受者还是主动参与者?
传统叙事将非西方文明视为大航海时代的“受害者”或“被动接受者”,忽略了其主动参与秩序重构的行为。本书要分析的问题是:明朝中国、奥斯曼帝国、东南亚海洋政权、美洲土著文明等非西方行为体,在大航海时代的秩序重构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其行动的逻辑是什么?例如,明朝在1433年停止郑和下西洋、转向海禁政策,并非如传统叙事所说的“闭关锁国”,而是基于国家安全、财政压力、内部政治斗争的综合考量,这一政策转向如何重塑了东亚、东南亚的海洋秩序?奥斯曼帝国在1517年征服埃及、控制红海之后,如何与葡萄牙人在印度洋展开竞争,试图维护已有的印度洋贸易网络?东南亚的马六甲苏丹国如何在明朝、葡萄牙、阿拉伯商人之间斡旋,维持自身的贸易枢纽地位?这些非西方文明的主体性行为,是本书要重点论证的核心内容。
(三)全球大洋秩序的核心特征:与之前的区域秩序有何本质区别?
传统研究对大航海时代之后形成的全球秩序缺乏系统分析,要么将其视为欧洲霸权秩序的延伸,要么视为全球贸易网络的开端,未解释其与之前的区域海洋秩序的本质区别。本书要分析的问题是:1522年初步形成的全球大洋秩序,其核心特征是什么?与之前的印度洋朝贡贸易秩序、地中海基督教-伊斯兰教秩序、东亚朝贡贸易秩序相比,有哪些本质性的变化?例如,之前的区域海洋秩序的核心是“政治关系优先、贸易关系附庸”,而全球大洋秩序的核心是“贸易关系优先、政治关系服务于贸易利益”;之前的区域海洋秩序是多元中心的,而全球大洋秩序最终形成了以欧洲为中心的不平等结构;之前的区域海洋秩序对海洋空间的管控是松散的,而全球大洋秩序形成了排他性的海洋垄断规则。这些本质区别是本书要重点阐释的核心内容。
三、本书的研究方法、史料基础与章节结构
(一)研究方法
本书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打破单一学科、单一范式的局限,具体包括四种方法: 1. 互动史学(History of Interactions)方法:打破“西方冲击—东方回应”的单向因果模型,将不同文明视为全球海洋秩序重构的平等参与者,分析不同行为体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而非单向的冲击或回应。例如,在分析葡萄牙人进入印度洋的进程时,本书不仅会分析葡萄牙的扩张策略,还会分析印度洋沿岸文明(阿拉伯商人、印度港口政权、奥斯曼帝国)的应对策略,以及这些应对策略如何反过来影响葡萄牙的扩张路径。 2. 海洋空间分析(Maritime Spatial Analysis)方法:将海洋本身视为历史研究的核心主体,而非陆地的附属空间,分析海洋空间的自然属性(季风、洋流、岛屿分布)如何影响航海活动、贸易路线、文明互动的格局。例如,本书会分析印度洋的季风规律如何决定了贸易航线的季节性,太平洋的岛屿分布如何影响了麦哲伦的航行路线,大西洋的洋流如何推动了伊比利亚的航海技术进步,而非仅关注陆地上的国家行为。 3. 比较制度分析(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方法:比较不同区域的海洋制度(如明朝的朝贡贸易制度、奥斯曼帝国的印度洋税收制度、葡萄牙的“海上卡伯特制”、东南亚海洋政权的“贸易—海盗”混合制度),分析不同制度的优劣、互动与演变,解释为何葡萄牙的排他性海洋制度在16世纪初期占据了优势,又为后续的海洋秩序演变埋下了伏笔。 4. 物质文化史(History of Material Culture)方法:分析航海技术、贸易商品、海洋器物等物质文化的传播与互动,解释物质层面的交流如何推动全球海洋秩序的重构。例如,本书会分析中国的罗盘、阿拉伯的三角帆、欧洲的卡拉维尔帆船如何融合成15-16世纪的跨洋航海技术,中国的瓷器、东南亚的香料、美洲的白银如何流动形成全球贸易网络,这些物质交流如何打破了区域海洋秩序的边界。
(二)史料基础
本书采用多语言、多类型的史料互证方法,打破单一语言史料的局限,具体包括四类史料: 1. 多语言档案史料:包括中文的《明实录》《明会典》《郑和下西洋史料汇编》《瀛涯胜览》等,阿拉伯语的《伊本·白图泰游记》《印度洋贸易档案选编》,欧洲的《葡萄牙航海日志集》《西班牙殖民档案选编》《麦哲伦船队航行记录》,奥斯曼帝国的《红海—印度洋贸易档案选编》,拉丁美洲的《征服者日记选编》《土著贡品录》等,覆盖了三大洋域所有核心行为体的官方记录。 2. 考古与物质史料:包括东南亚、印度洋、大西洋海域的沉船考古报告,例如1998年福建泉州后渚港南宋沉船(出土香料7000余斤、瓷器近万件,证明宋元时期中国与印度洋的贸易规模远超此前认知)、1999年马六甲海峡葡萄牙克拉克帆船沉船、2007年广东沿海明朝正德年间贸易沉船等;还包括传世的航海图、星盘、罗盘、贸易商品等实物史料,以及泉州、卡利卡特、马六甲、里斯本、塞维利亚等核心港口的考古报告。 3. 口述与民间史料:包括东南亚华人的家谱、口述史,印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