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官之志
第 1 章 史官之志
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前后历时十九年,凡二百九十四卷,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 403),下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综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之史事于一编。卷帙之浩繁、组织之严密、贯穿之通贯,使此书在中外史学史上几无并肩之作。此一规模空前之编纂工程,其启动、推进与完成,端赖多重条件之交汇:家学之濡染、学术之气候、政治之契机,三者缺一不可。本章核心问题即在厘清:司马光之个人动因、北宋中叶之智识准备、英神两朝之政策支持,及其与王安石新法对峙所形成的反向推动,如何共同决定了《资治通鉴》之基本取向。
一、家学渊源:自曾祖至己身之史学积淀
司马光之家世,渊源有自。其先世居陕州夏县,北宋以来已为一方文献之族。曾祖以下数代,皆以读书入仕为常轨,无骤贵骤衰之迹可寻。这种稳定而绵长之家族传统,为司马光日后从事大规模史学编纂提供了最初的精神土壤。
父司马池(979—1042),字和中,真宗景德二年(1005)进士,是考察司马光家学最直接之线索。司马池一生宦历南北,先后任职并州、滑州、泗州、杭州、郓州等地,官至天章阁待制、知谏院,跨真、仁两朝而卒于任。《宋史·司马池传》载其"性质直,不饰文采,临事有断",这一品格对司马光影响深远。司马池所至之处皆留心政教实务,于典章沿革、文献存佚多所留意,曾主持整理过若干地方志乘,亦曾参与朝廷典籍之校勘。这些实务工作虽不直接构成史学著作,然其文献意识与方法训练对少年司马光之浸润不可低估。
司马光幼承家学,智力早熟。据宋人笔记所载,少年时代(约七岁,依传统虚岁计)即能讲述《左传》大意,于当世即传为美谈。家人授以《左传》,"受之终卷,不忘一句",其天资之颖异可知。此一事实之意义,并不止于神童之灵慧;其所暗示之家学指向更为关键:幼童所习乃是一部史学经典而非蒙学识字之书。《左传》之于司马光,既是经学文本,亦是史学叙事,以编年体方式呈现春秋二百四十年之霸政兴衰,与《春秋》之褒贬笔法互为表里。这种以"事"代"理"、以"编年"代"纪传"之史观雏形,正是在家庭内部之耳濡目染中逐步形成。
兄长司马旦,长于司马光,亦为学问之士。司马光与其兄感情笃厚,兄弟间切磋学术之事常见于司马光文集与《涑水记闻》之记载。司马旦虽未留下独立之史学著述,然其治学路径与司马光相辅相成,兄弟二人之论学氛围构成司马光早期学术成长之微观语境。
就整体而言,司马光之家学并不具备某种鲜明的家法门户色彩,亦非承袭某一特定学术宗派而来。其家学之特质,在于文献之实务传统、官场之清廉操守与史学之早熟兴趣三者之结合。这种结合并非偶然,而是北宋初年由科举出身之普通士大夫家族所共享之典型经验:他们既无门阀世族之深厚资本以维系纯粹之文化传承,又不至于沦入寒门之窘迫而失学;他们依靠一己之勤勉与教养,在世代仕宦中累积精神资本,最终在某一子孙身上开花结果。司马光即此一典型之集中体现者。
二、时代风会:庆历儒学复兴与嘉祐以来疑经变古之双重孕育
任何伟大之史著皆植根于其时代之学术土壤。《资治通鉴》之编纂,绝非司马光个人闭门冥思之产物,而是北宋中叶特定知识气候之产物。要理解此一气候,须区分庆历(约 1041—1048)与嘉祐(1056—1063)两个阶段之不同气象。
庆历之际,范仲淹、欧阳修等推动儒学复兴,史学与经学同步受到激发。范仲淹以《岳阳楼记》"先天下之忧而忧"之担当精神,于庆历三年(1043)主持新政,虽旋即失败,然其所倡"士当先天下"、"经世致用"之风气,已深植于一代士人之意识中。欧阳修更为关键,其于经学、史学、文学三端皆有建树:经学方面著《易童子问》,质疑《周易》十翼之传统权威;史学方面独力撰成《五代史记》(即后世所谓《新五代史》),以编年体重新书写五代史;文学方面主导古文运动,倡"文以载道"。欧阳修之史学实践,对司马光影响至为直接:同样以编年为体裁,同样以"春秋笔法"自任,同样致力于通过历史叙事寄寓褒贬。
至嘉祐年间(1056—1063),疑经变古之思潮进一步深化。刘敞作《春秋权衡》,王安石亦撰《三经新义》(至熙宁方成书),对《春秋》、《周礼》、《诗经》等传统经典之权威解说提出系统质疑。司马光本人亦参与此一潮流,撰《疑孟》一卷,对《孟子》某些章节之真实性提出怀疑。这种集体性质之疑古精神,构成北宋中叶学术之核心特征之一。
此种学风为大规模史籍整理提供智识准备。宋代以前,史学常被视为经学之附庸;至北宋,史学逐步获得独立之学科自觉。欧阳修、刘知几后裔刘攽、以及吴缜等人,皆在史学方法论层面有自觉探索。司马光本人即此种自觉之代表,他在《资治通鉴》之《进书表》中明确宣称"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将史学之功能从"求真"拓展至"致用",此种定位恰是庆历以来"经世"思潮之史学化表达。
与此趋势并行者,乃疑古之方法训练。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时,对史料之考订极见功力。其《通鉴考异》三十卷,系统比较不同史源之异同,抉择取舍皆有据。这种严格之史料批判方法,正与同时代疑古之学术风尚相互呼应。
编年体之复兴亦为此期重要之现象。庆历以前,正史传统以纪传体为主流,自司马迁、班固以来相沿不改。欧阳修独力撰写《新五代史》采用编年体,并自言"春秋之义",已开风气之先。司马光继其后,以编年体贯通一千三百余年之史事,实乃承欧阳修之余绪而推向极致。此一形式之选择,非仅为方便之考量,而是对史学功能之根本理解:编年体以"时"为经,更能呈现治乱因果之连续性,与"资治"之旨趣更为契合。
嘉祐时期尚有两大史学工程可为司马光之直接前驱。《新唐书》之纂修,自庆历四年(1044)至嘉祐五年(1060),凡十七年成书,由宋祁、欧阳修领衔,集合当时一流史家之力量。此工程于体例、史料、文辞诸端皆有定则,为司马光之工作提供了组织与人才之经验。同时期薛居正等所编《旧五代史》亦受到整理与流传。两部《五代史》之并存与对照,使北宋史家意识到系统整理长时段史料之必要与可能。司马光之《资治通鉴》,某种意义上即是将此种断代史整理之经验,提升为贯通编纂之尝试。
值得一提者,乃司马光本人在嘉祐年间之学术活动。除参与疑经变古之讨论外,他已开始着手《通志》之初稿工作(此即《资治通鉴》之雏形)。据司马光自述,《通志》之编纂可溯至仁宗朝中期,至 1050 年代已积累相当规模。这种长期酝酿之写作状态,说明编纂之念并非一时冲动,而是司马光数十年学术积累之必然归宿。
综上,北宋中叶之学术风会,构成《资治通鉴》之智识前提:史学地位之独立化、史料批判之方法化、编年体之复兴、《新唐书》与《新五代史》之先驱工程,皆为此一巨著之诞生创造了条件。没有此种学术气候,司马光纵有冲天之志,亦只能独木难支。
三、编纂始末:自治平设局至元丰成书之十九年
《资治通鉴》之编纂,可分为设局、初撰、定型、洛阳专注、书成五大阶段,前后凡十九年,恰与北宋英、神两朝之政治脉络相始终。司马光之个人生命史与编纂工作之进展高度同步,其关键节点可由下图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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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局之缘起,最早可追溯至英宗治平元年(1064)。司马光时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有感于历代兴废之迹散漫难求,遂着手编纂一略具规模之编年史,名曰《通志》,先成战国至秦二世之部分进呈。治平三年(1066)四月,英宗深感其意,正式下诏设书局于崇文院,资助其继续编纂,并特许借调龙图阁、天章阁、昭文馆、集贤院、史馆、秘阁之藏书以为参考。此一诏令意义重大:它意味着编纂工作由司马光之个人行为上升为朝廷之文化工程,由此获得稳定之人员经费支持,亦免于一般士大夫著述须自筹经费之困窘。
助手团队之组建,是设局后第一要务。司马光所选三人,皆一时之选:刘攽(1022—1088),博闻强记,擅长汉史,负责两汉部分;刘恕(1032—1078),精通魏晋南北朝史事,尤熟于本末之辨,负责魏晋南北朝至隋部分;范祖禹(1041—1098),治学谨严,于唐代史料最为熟悉,负责唐代部分。三人学术专长之互补,恰与全书三大时段之结构相契合。此种"分头并进、定期会商"之协作模式,得益于《新唐书》纂修之经验,亦为此后大规模集体编纂所沿用。
神宗即位(1067)后,对《通志》之编纂延续支持,且更上层楼。元丰三年(1080),神宗亲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制序文,置于卷首。这一赐名不仅赋予全书以政治合法性,更揭示此书之根本指向。"资治"二字乃由神宗所定,而非司马光自拟。这一事实提示读者:《资治通鉴》之编纂,自始即非纯粹之学术事业,而是与皇帝之治术关怀紧密交织。神宗赐序之事,学界历来有所讨论,然其将"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之立场明示于书名,确已构成对此书之根本定位。
编纂过程之技术性工作繁复异常。司马光于《进书表》中自述其工作方式:"先聚诸家之书,长编既定,然后删削成书。"此种长编法将同一史事在不同史源中之记载并列胪陈,然后择善而从;其取舍之依据与过程,悉载于《通鉴考异》三十卷。这一工作方法,于今日之史料学而言仍属典范。具体操作上,据司马光致其弟子书札中所述,长编须将正史、野史、笔记、碑铭乃至文集之相关记载一网打尽,篇幅往往十数倍于最终之正文;删削之过程,则须先列出"事目",再逐条比较,去同存异,去非存真,最后才凝结为正文之一句。司马光本人所承担之汉末至隋部分(实际由刘攽、刘恕分担大半),其稿本据宋人记载曾反复修改数遍,有"日削月删"之说。
政治之干扰亦不可忽视。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司马光与之政见相左,多次上疏反对。熙宁三年(1070),司马光出知永兴军(今陕西西安),旋于熙宁四年(1071)退居洛阳,朝廷中已有人建议撤销书局,神宗则明确表态保留,并将原崇文院书局之经费与人员移至洛阳,由司马光继续主持。这一决策使编纂工作得以延续,亦使洛阳成为《资治通鉴》定稿之中心。
元丰七年(1084)十一月,全书终于成稿进呈,凡二百九十四卷,《目录》三十卷,《考异》三十卷,合计三百五十四卷。神宗亲览后大悦,下诏嘉奖,并授司马光资政殿学士、提举崇福宫之衔。司马光此时已无意于官场荣辱,其全部心力仍贯注于学术。可以说,学术已成为其生命之唯一支点。
四、退处洛阳:政治失意与学术专深之反向辩证
司马光于洛阳之十五年(1070—1085),是《资治通鉴》编纂之核心阶段,亦是理解此书最深之关键。若仅从政治史角度观察,此一时期实为司马光之"失意期":熙宁新法推行如火如荼,他所主张之保守路线被边缘化;朝廷要职皆为新进之士所占,他则远离中枢,仅领虚衔。从学术史之角度观察,则此一时期恰为司马光一生创造力最为旺盛之时:除《资治通鉴》之主体工作外,他还撰成《涑水记闻》、《潜虚》、《家范》、《书仪》等重要著作,其产量与质量均臻于巅峰。
此种政治失意与学术专深之反向关系,并非偶然之巧合,而是北宋士大夫文化内在结构之体现。在传统中国士人之职业设计中,"学"与"仕"本为一体两面:出仕则为官僚,归隐则为学者;前者承担现实治理之责任,后者承担历史文化之传承。北宋科举制度之完善,使士大夫阶层高度膨胀,大多数中下层士人难以在官场中长期占据要职,转而以学术自处。司马光之退居洛阳,表面上是被政治排挤,实质上则是此种文化结构之典型运转。
洛阳本身为北宋之文化副中心。自五代以来,此地寺院林立、园林密布、藏书丰富,士大夫之流寓者甚众。司马光居洛期间,与邵雍、文彦博、富弼、吕公著、范纯仁等士大夫交往密切。邵雍之象数学、文彦博之政事经验、范纯仁之家学渊源,皆在不同层面影响其思考。然此种交往并未冲淡其学术专注。据《邵氏闻见录》、《独醒杂志》等宋人笔记所载,司马光在洛阳之日常极为规律:清晨即起,先治家事,然后入书房工作,至日落方休;其于《资治通鉴》之稿本反复修改,往往一句之定稿须经十数番推敲。
洛阳之独乐园,是司马光之主要工作场所。此园之具体位置约在洛阳城东南隅,今已难确考其址,然宋人题咏及司马光自作之《独乐园记》尚存,可知其中有"读书堂"、"弄水轩"、"见山台"、"钓鱼庵"、"采药圃"诸胜。园名"独乐",其意取自《孟子》"独乐乐"之典,强调个人精神生活之自足。此种园林化之学术工作空间,与唐人著述多在官署或寺院之传统不同,反映北宋士大夫之生活美学已趋精致化、私人化。
独乐园之具体运作亦可考见。司马光于园中设"读书堂"为主工作场所,每年秋冬两季集中精力撰写《通鉴》,春夏则整理其他著述并与友朋论学。其与邵雍之"安乐窝"相距不远,两人时常往返论学,然学术趣味各异:邵雍主象数,司马光重史学;二人相交重在道义而非学问之同。这种独立而稳定之学术环境,为《通鉴》后期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政治失意转化为学术专注之机制,可以作进一步审视。一般理解往往停留于"失意故而专注"之简单因果。细察司马光之实际经验,可发现一种更为复杂之辩证关系:他对王安石新法之反对,并非单纯出于权力竞争或个人意气,而是基于一套系统之政治哲学。这一哲学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强调"治道之要在于人君之心术与臣下之名节",强调"义理与功利之辨"。这种政治哲学之系统化表达,需要一种能够承载宏大叙事之文本形式。单纯之奏疏或政论,难以贯通古今以见其根源;而《资治通鉴》之编年体,恰好提供了此种贯通之框架。
换言之,《资治通鉴》并非司马光政治失意之"逃避"或"慰藉",而是他政治主张之"深化"与"系统化"。他无法在现实政治中推行其路线,于是将此种路线投射于历史叙事之中,通过对古代治乱兴衰之系统梳理,为其政治哲学提供历史之根据。此种以学术承载政治关怀之路径,正是传统中国士大夫文化中最深沉之传统之一。
五、王安石新法之刺激:政治对峙与史学批判之转化
司马光与王安石之对峙,是理解《资治通鉴》思想取向之关键一环。然此种对峙并非自始即存,亦非仅止于权力之争夺,而是两种政治哲学、两种学术路径之根本分歧。此种分歧不仅塑造了司马光晚年之政治立场,更深刻渗透于《资治通鉴》之文本肌理之中。
二人早年实有交往。神宗即位前,司马光与王安石同在汴京任职,皆以文学、政事知名于时。司马光年长王安石六岁,对王安石之才学颇为推许;王安石亦曾以诗赠司马光,可见交情之不浅。然此种私交并未能阻止日后之政见分歧。分歧之根源,溯及熙宁二年(1069)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推行新法之时。司马光对青苗法、均输法、保甲法、市易法等核心新法皆持反对意见,认为这些措施"与民争利"、"破坏祖宗成法",并多次上疏神宗直言极谏。
王安石有一著名之政治宣言:"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宋史·王安石传》)此言精确概括了其变法之基本取向:突破既有之限制(包括自然之灾异、舆论之反对、传统之约束)以推行新政策。司马光则针锋相对,提出"祖宗之法不可变",认为治国之道在于"顺天理、合人心",新法之种种措施皆与此原则相悖。二人之根本分歧,实即"变"与"不变"、"革新"与"守成"两种政治哲学之对峙。
此种对峙对《资治通鉴》之编纂产生深远影响。其关键在于:司马光并未直接在新书中抨击王安石新法。以史学著作议论当世,本为传统所忌,亦非士大夫所应取。然他却通过对古代变法者、改革者之叙述,曲折传达其批评之意。
最显著之例,即书中对商鞅、王莽之处理。商鞅以变法著称于史,秦国之强固赖其力,然其结局则为车裂之刑,五月而秦亡。《资治通鉴》卷二至卷七记述商鞅事迹,司马光于叙事中暗寓批评之意:商鞅之法虽能强兵,然其严刑峻法与"以义制利"之儒家原则相悖,秦之速亡实与其政之酷烈有直接关联。王莽之叙述更可见此种深意:作为外戚篡位而推行新政之典型,王莽在《通鉴》中被处理为"乱臣贼子"之标本,其"新政"之种种措施皆被叙述为扰民之政。
此种历史叙事与当代政治之呼应关系,自宋以来已为学者所察觉。南宋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已点明:"温公之书,非独取其事而书之也,其意固有在矣。"近人陈寅恪、钱穆等亦曾指出《资治通鉴》中之"春秋笔法",认为司马光借古讽今之用意至为明显。然此一层深意之发现,须以细致之文本细读为基础,不可作过度之穿凿附会。司马光之历史批判,毕竟以史事为依据,而非以影射为目的。
此种政治对峙对司马光史学方法之塑造,亦为题中应有之义。当现实政治中无法推行其主张时,司马光选择了以学术承载政治关怀之路径。然此种选择并非消极之逃避,而是积极之转化:他通过对史料之批判整理、对史事之系统编排、对历史因果之深入分析,构筑起一套贯通古今之政治哲学体系。这一体系之完成,即《资治通鉴》之最终形态。换言之,《资治通鉴》不仅是一部历史著作,更是司马光与王安石政治对峙之学术结晶;它既是对北宋中叶政治困境之回应,亦是对未来治国者之永恒忠告。
此种"以史为谏"之传统,自汉代司马迁以降即有之。然司马光之独特处,在于他将此种传统推向极致:他不满足于个别史事之褒贬,而追求整个通史体系之"致用"功能;他不仅寄托个人之政治关怀,更通过集体编纂之方式,将此种关怀制度化、经典化。这是《资治通鉴》在传统史学中占有独特地位之根本原因,亦是理解此书之关键入口。
本章小结
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之条件,可归为三层递进:家学渊源构成其最初之史学兴趣与文献素养;庆历、嘉祐之际之学术风会为之提供智识准备与方法训练;英、神两朝之政策支持与王安石新法之政治刺激,则为之提供完成之契机与方向。
本章之论述,有若干判断值得特别强调。其一,《资治通鉴》之编纂,并非司马光个人之偶然成就,而是北宋中叶特定文化、政治生态之产物。家学、学术、政治三者缺一不可。其二,洛阳十五年之退处,并非纯粹之政治失意,而恰是《资治通鉴》主体工作之完成期,政治失意与学术专深形成反向辩证关系。其三,王安石新法之刺激,并非仅止于政治层面之反对,更深刻转化为司马光之史学批判视角:他对商鞅、王莽等历史人物之批评,曲折反映其对当代变法者之针砭。
理解此一编纂缘起,仅是入门之阶。下一步必须追问者,乃司马光为何选择编年之体而非纪传之体。此一形式抉择背后,蕴含着对史学功能之根本理解:编年体以"时"为经,更能呈现治乱兴衰之连续因果,与"资治"之旨趣更为契合。下一章将深入剖析此种体裁抉择背后之史学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