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之始
第 1 章 传奇之始
"传奇"这个词在当代汉语里几乎不费力气就能让人联想到某些固定画面:才子佳人、江湖奇闻、异士高人、跨越生死的爱情。这些联想本身已经是一种层累的产物——它们混合了明清戏曲的舞台形象、宋代说话的口头传统,以及对唐代某些特定文本的远距离回响。当我们试图把"传奇"作为一个学术对象来讨论时,第一个难题恰恰在于:这个词承载了太多不同时代的指称,任何一个单一定义都会把其他含义排斥在外。
本章的核心任务是厘清"传奇"这个概念的边界。它不是要给出一个最终定义,而是要展示这个概念如何在历史中形成、扩张、分化,最终成为现代学术语境中一个相对清晰的文体范畴。我们将从四个角度展开:词义的历史层积、鲁迅以来形成的经典学术定义、"传"这一文体名号的谱系演变,以及阅读唐传奇文本时需要掌握的方法论。
第一节 从裴铡到现代学术:"传奇"一词的语义层积
"传奇"作为一个固定词汇进入文学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晚唐裴铡的小说集《传奇》。裴铡的生卒年不详,只知道他曾任高骈幕僚,《传奇》三卷收录约二十余篇故事。这部书在南宋《郡斋读书志》和《直斋书录解题》中都有著录,但原书至宋末已散佚,现存的篇目主要靠《太平广记》保存。从《太平广记》的引录看,裴铡的"传奇"二字,意思相当朴素——"传"是记录、叙写,"奇"是不寻常之事,二者合在一起,即"记述奇异之事"。这是一种描述性的命名,而不是文体分类的命名。
裴铡之前,已有大量类似的奇异故事集存在,如戴孚《广异记》、牛僧孺《玄怪录》、张读《宣室志》等,它们都没有以"传奇"自命。裴铡以"传奇"题名,更可能是对所收作品内容的一种概括,而非划定一个文学类别。然而,正是这个朴素的标题,在后世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含义。
到宋代,"传奇"进入了另一层语义场域,这就是说话艺术。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汴京的瓦舍伎艺,其中"小说"一家已分化出多个名目:"烟粉、灵怪、传奇"等。南宋耐得翁《都城纪胜》和吴自牧《梦粱录》对此有更细的分类:说话四家——小说、说经、讲史、合生,其中小说又分"烟粉、灵怪、传奇、公案"四科。这里"传奇"不再是某一部具体作品的标题,而是说话艺人对一类题材的归类,指那些讲述"情节新奇、人物特异"故事的节目。说话人对故事的分类标准主要是题材和情节类型,而非文体或语言形式,因此这里的"传奇"与我们今天说的唐传奇并不完全重合。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传奇"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可能与唐人小说有渊源关系,但经过了口头传说的再创造。罗烨《醉翁谈录》记录的"小说开辟"条下列出传奇类话本名目,如《莺莺传》《王魁传》等,这些篇名显然与唐人作品有关,但宋人讲说时已经加入了大量的铺陈和想象。所以宋代的"传奇"既指唐人小说故事的源头,又指说话艺术中一类经过再创作的节目。
第三个语义转折发生在明清。元末明初,戏曲领域出现了一个与前两阶段都不同的用法:以南戏和昆山腔为代表的长篇戏曲被称为"传奇"。这种用法大致在明代中后期固定下来。清代李渔《闲情偶寄》专辟"词曲部"论戏曲,其中"结构"、"词采"、"音律"、"宾白"诸章都是讨论戏曲创作的方法论,而他使用"传奇"一词时,指的就是这种通常有三十至五十出、以生旦爱情为主线的大型戏曲剧本。"南戏"原本只是地域性的命名,"传奇"取代之,说明这种戏曲形式已被视为一种超越地域的、典范性的叙事体裁。明清人讨论"传奇"时,张生与崔莺莺的故事可能以戏曲的形式重新登场,但其指称的文学类别已经完全不同。
到了现代学术语境,"传奇"再次收窄,主要指唐代的一种特定文体:文言、虚构、具有自觉文学意识的叙事作品。这种用法自鲁迅《中国小说史略》(1924年初版)以后逐渐成为主流。鲁迅在该书第八篇"唐之传奇文"中明确将唐人小说纳入"传奇"这一文体范畴进行讨论,自此学术界的讨论多以"唐传奇"或简称"传奇"指称这一对象。
四重语义叠加的结果是:当我们今天说"传奇"时,至少可能同时指向裴铡的某一篇小说、宋元说话的一个门类、明清戏曲的某种形态,以及现代学术中的一个唐代文体范畴。这四种用法各自有独立的学术语境,不能简单等同。但在唐传奇研究领域,后一种用法已经稳固,读者如果看到"传奇"二字不加特别说明,通常默认指唐代的文言小说。
这种语义层积带来一个方法论上的后果:研究唐传奇时,必须明确区分裴铡题名之"传奇"与文体之"传奇"。裴铡的书名描述的是内容(奇异之事),而现代学术语境的"传奇"指向的是一种形式特征(虚构的文言叙事)。两者之间有相当距离。我们今天说《任氏传》是唐传奇,并不是因为它出现在裴铡的书里,而是因为它具备这种文体的形式特征。这两者的重叠只是一个历史巧合。
第二节 鲁迅的定义与"有意为文"的自觉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唐传奇的定位,构成了此后近百年学术讨论的基准文本。其核心论断如下:
> 传奇者流,源盖出于志怪,然施之藻绘,扩其波澜者矣。
这句话看似简短,却包含三个层次的判断。其一,"源盖出于志怪"——承认传奇与志怪之间的渊源关系,唐传奇的题材资源、故事母题确实大量来自志怪传统;其二,"施之藻绘"——强调唐传奇在语言上的自觉经营,文辞修饰是传奇区别于志怪的核心特征;其三,"扩其波澜"——指出叙事结构上的扩展,传奇的情节更为复杂、篇幅更为宏阔。鲁迅用一句话同时标定了传承关系与突破方向,这种双重判断成为后续讨论的基本框架。
"施之藻绘,扩其波澜"的具体含义,需要从志怪与传奇的实际文本差异中加以理解。六朝志怪以干宝《搜神记》为代表,其叙事风格可以用"粗陈梗概"来概括。《搜神记》中的许多故事,人物只有姓名,事件只有起讫,缺少对话、场景、心理描写。干宝自序明言其目的是"发明神道之不诬",具有明显的证史倾向——记录异事是为了证明神道真实不虚。这种取向决定了志怪的叙事是功能性的,记录即目的,不追求文学效果。
与之相对,唐传奇作者有意识地追求文辞之美和情节之妙。以沈既济《任氏传》为例,开篇有一段任氏与郑六相遇的场景:
> 郑子游,入西市衣肆,瞥然见之,丽人兮!……任氏曰:"某之业,所不足者,才调耳。"……
这一段写任氏的美貌,不是简单的"姿貌甚美"四字带过,而是通过郑六的视觉反应("瞥然见之")、任氏的自我评价("才调不足")以及后续的对话铺展开来。叙事者显然意识到,他所写的不是一个鬼神实录,而是一个具有文学价值的场景。这种"意识"——即作者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在创作一篇可供阅读的文学作品——就是鲁迅所谓"施之藻绘"的内在依据。
更关键的判断是"有意为文"四个字。这不是鲁迅原文中的话,但准确地概括了他对唐传奇与志怪本质差异的把握。鲁迅在第八篇中明确指出:"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这里的"演进之迹甚明"指向的正是创作心态的变化:唐传奇作者是主动地、带着文学目的去写作的,而志怪作者更多是记录性的、带有某种实用或宗教目的。
"有意为文"作为唐传奇的标志,这一判断在后来的学术史中得到了基本认同。程毅中《唐代小说史》明确把"自觉进行文学创作"作为唐代小说的核心特征;侯忠义《隋唐五代小说史》也将"作者的自觉性"列为唐传奇独立成体的关键。汪辟疆校录《唐人小说》时,特别强调唐代作家在创作心态上与前代的不同——他们"为作小说而作小说",不再以"记异证道"为主要动机。
但这个判断也需要注意限度。承认唐传奇的"有意为文"特性,并不意味着所有唐代文言叙事作品都符合这一标准。初盛唐时期,如《古镜记》(旧题王度)、《补江总白猿传》等,介于志怪与传奇之间,仍保留较多的实录色彩;中晚唐某些作品则可能因作者刻意模拟史传笔法而呈现"非有意为文"的表象。所以,"有意为文"是一个程度问题,而非有无问题。本书讨论的唐传奇,主要指那些明确表现出文学自觉的成熟作品,大致涵盖代宗大历到懿宗咸通这一百多年间的创作高峰期。
第三节 从史传到传奇:"传"体谱系的演变与虚构的转折
"传奇"的第二个字"传",是理解这一文体谱系的关键。这个字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承担了多重含义,每一重含义都对应着一种文体传统。
第一种含义来自《春秋》经传传统。"传"最初是解释经典的文体,如《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说文解字》释"传"为"遽也",引申为"传述"之义,但这个义项主要指对经文的注释,与后世的传记文学关系较远。第二种含义来自史传传统。司马迁《史记》创立纪传体,"本纪"、"世家"、"列传"成为史书的固定栏目,"传"由此成为记述人物生平事迹的体裁。第三种含义才是杂传,即脱离正史框架、专门记述某一类人物的事迹,葛洪《神仙传》、刘义庆《幽明录》都可归入此类,但更典型的杂传如《列女传》《高士传》《逸士传》等,记述的是某一类特立人物。第四种含义是小说之"传",唐传奇中的《任氏传》《柳毅传》《霍小玉传》《李娃传》等,"传"字已经成为虚构叙事的标记。
四种含义之间存在内在关联:小说之"传"承自杂传之"传",杂传之"传"承自史传之"传"。但从史传到杂传再到传奇,有一个关键转折——虚构性的引入。
史传传统中,"传"的本质是实录。司马迁写作《史记》,其根本立场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每一篇列传都有真实的历史人物作为核心。即便允许某些传闻和推测(如《赵世家》中关于赵氏孤儿的长篇记载),整体上仍然以史实为骨架。史传作者的合法性建立在"信史"承诺之上,叙事中如有虚构成分,是作为修辞手段(如本传之外附带的"互见"叙事)出现,并非核心目的。
杂传开始偏离这一轨道,但仍保持相当的史传色彩。葛洪《神仙传》记述八十四位仙人的事迹,其中许多人物是神话和传说中的人物,但葛洪的写作立场仍然是"纪实"——他要在文本中证明这些人真实存在过,至少其事迹真实发生过。所以《神仙传》中的人物有姓名、有籍贯、有生卒年、有事件因果,这种形式上的"传记性"保留了史传的外壳。
唐传奇的核心突破在于:作者不再承诺所述为真实事件。"传"的传记外壳被保留,但填充其内的内容被作者明确视为虚构。沈既济《任氏传》结尾有一段议论:
> 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焉!……今夫时有幽(一作暴)丽之艳而不遭知己者,岂胜道哉哉!
这里的"异物之情也有人焉"明确指向任氏——一个狐妖。但作者并非要证明这个狐妖真实存在,而是通过这个虚构形象探讨一种普遍性的命题:"异物"尚且有情,那么人类社会中那些有才华而无人赏识的女子,岂不是更值得哀怜?叙事的虚构性不再是记录的工具,而是表达观念的载体。
元稹《莺莺传》的处理方式更有意思。这篇作品长期被视为"自传",作者与张生的对应关系被历代读者反复讨论。但即便是作者本人,在文本中也未承诺这是实录。张生对莺莺始乱终弃的结局,如果理解为作者的自我辩护,那么辩护的对象是当时社会对"始乱"的指责——但作者恰恰通过虚构的拒绝("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将责任推给了一个虚构人物。这种叙事策略与史传的实录精神已经截然不同。
从史传到传奇的"传"体演变中,虚构性的引入不是一个瞬间的断裂,而是一个渐进的累积过程。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这一谱系:
| 文体类型 | 核心功能 | 写实程度 | 代表作品 | |---------|---------|---------|---------| | 史传 | 记录历史人物 | 高度实录 | 《史记》列传 | | 杂传 | 记述特殊人物 | 部分实录 | 《神仙传》《列女传》 | | 早期唐传奇 | 志怪向传奇过渡 | 实录与虚构并存 | 《古镜记》 | | 成熟唐传奇 | 文学虚构 | 明确虚构 | 《任氏传》《柳毅传》《莺莺传》 |
这一谱系中,"传"字的语义经历了从"史实记录"到"文学虚构"的迁移。同一文体形式(以"传"命名的叙事文本),承担了完全不同的文化功能:前者是认识工具,后者是审美对象。
理解这一谱系演变,对阅读唐传奇有直接的方法论意义。唐传奇的作者借用"传"的史传外壳,是为了赋予虚构叙事一种形式合法性。当我们看到《柳毅传》这样的标题时,应该意识到:李朝威并不是在写柳毅这个人的"历史",而是在虚构一个具有文学价值的故事;"传"在这里只是一个体裁标签,不是真伪承诺。这与宋人讲说"莺莺传"时把故事当作历史人物的爱情传奇来讲述,立场完全不同。
第四节 阅读唐传奇的方法论:要素、策略与结构
确定了"传奇"的文体范畴之后,接下来一个更实际的问题是:面对具体的唐传奇文本,应当如何阅读?这一节讨论三个相互关联的方法论维度:构成要素的识别、叙事策略的理解、文本结构的把握。
第一个维度是"史才、诗笔、议论"三要素的综合。这一概括出自宋代评论家对唐传奇的总结,宋人多有类似表述,如赵彦卫《云麓漫钞》指出唐人小说"文备众体,可见史才、诗笔、议论"。这里的"史才"指叙事的章法——事件的起承转合、人物的关系网络、场景的时空安排,这些都接近史传的叙事技艺;"诗笔"指文辞的修饰——典故的运用、对仗的讲究、意象的经营,这些是诗歌传统提供的修辞资源;"议论"指篇末或篇中的评述——作者借人物之口或直接出场,对故事作出价值判断。
这三要素的并存,使唐传奇成为一种高度综合的文体。以《李娃传》为例,全文以史传笔法开篇:"汧国夫人李娃,长安之倡女也。"这种开门见山的人物介绍是史传的标准笔法。中间叙述荥阳生与李娃相遇、离散、重逢的过程中,夹杂大量诗赋——李娃所唱歌辞、荥阳生所吟诗句,构成叙事的抒情层次。结尾则有一段议论,论及李娃的"节行"与"情义"。三种要素各司其职:史才负责情节推进,诗笔负责情感渲染,议论负责价值升华。
阅读唐传奇时,识别这三种要素的分布与配比,是理解作品的关键。一篇以"史才"为主的作品(如《南柯太守传》),情节逻辑是其核心;一篇以"诗笔"为主的作品(如某些描写神女的小说),意境氛围是其核心;一篇以"议论"为主的作品(如《谢小娥传》后半段),观点表达是其核心。绝大多数成熟唐传奇都是三者并用,但侧重不同。
第二个维度是"小事大情"的叙事策略。唐传奇篇幅大多不长(数千字),情节看似简单,但承载的情感和思想却相当复杂。这种以小事件承载大情感的手法,是唐传奇有别于史传叙事的关键。
具体来说,唐传奇作者善于选择一些看似偶然的、微小的事件,作为故事的入口。《莺莺传》的入口是张生游蒲州时偶遇崔氏母女,《任氏传》的入口是郑六在西市衣肆偶见任氏,《霍小玉传》的入口是李益在长安某家见到霍小玉——这些入口都是日常生活的偶然片段,没有英雄史诗式的宏大开场。但正是通过这些偶然入口,作者展开了复杂的情感与人性主题。
理解这一策略,要求读者不能停留在故事表层。一个看似简单的"邂逅",背后可能是对门第制度、女性命运、士人伦理的深层追问。元稹写张生与莺莺的故事,表面写情,实际追问的是士人在礼教与情感之间的取舍;蒋防写李益与霍小玉的故事,表面写爱情悲剧,实际追问的是士人对婚姻承诺的态度。这些"大问题"都通过"小事件"展开,读者如果不穿透表层,就只看到故事;如果穿透表层,就看到作者借故事提出的思想命题。
第三个维度是文本结构的辨识。唐传奇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若干常见的结构模式,其中最典型的是"小序 + 正文 + 论赞"的三段式。
"小序"是开篇的简短交代,通常交代故事来源、作者意图,或介绍主人公身份。沈既济《任氏传》开篇:"任氏,女妖也。……"这是一段说明性文字,简要点出任氏的身份(女妖)以及作者的叙事立场。白行简《李娃传》开篇则用一段完整的传记式序言交代汧国夫人的来历。不同作品的小序长度不一,但功能相近:为正文的阅读设定一个框架。
"正文"是故事主体的展开。这部分通常采用史传笔法,按时间顺序叙述事件,但也可以有插叙、倒叙、预叙等手法。值得注意的是,正文中常穿插诗赋。这些嵌入的诗赋不是装饰,而是叙事的延伸——人物的内心独白、情境的氛围渲染、情节的关键转折,往往通过诗赋完成。元稹《莺莺传》中张生与莺莺的唱和诗,是理解两人情感变化的关键文本;脱离了这些诗,《莺莺传》的故事就失去了情感的具体性。
"论赞"是篇末的评论文字,多以"异史氏曰"或类似形式出现,模仿司马迁《史记》中"太史公曰"的笔法。这部分内容的功能复杂,有时是作者的道德评价,有时是普遍性的哲理阐发,有时是抒情性的感慨。李公佐《谢小娥传》末尾有一段议论,将谢小娥的故事与历史上为父报仇的烈女相提并论,这是一种道德评价;而《任氏传》末尾"今夫时有幽丽之艳而不遭知己者,岂胜道哉哉"则更多是抒情与哲理的结合。
理解这种三段式结构,对分析唐传奇的层次很有帮助。读者可以把"小序"看作作者的"立言"——他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正文"看作故事本身;"论赞"看作作者的"点题"——他通过这个故事想表达什么。三者配合起来,才能完整理解作品的意义层次。
最后,需要强调一个方法论上的平衡:唐传奇的解读不能被任何单一方法所限制。"史才、诗笔、议论"的分解是一个分析框架,不是解读的全部;"小事大情"的策略提示一种关注方向,不是固定的解释模式;三段式结构是常见形态,不是唯一结构。在具体作品中,这些要素往往以复杂方式交织,强行套用任何既有框架都可能导致简化。唐传奇的丰富性,部分正来自于它在不同文本中对这些要素的不同配比和组合。读者应当在掌握这些基本方法之后,回到具体文本,让作品本身的特征引导阅读。
本章小结
本章从四个角度建立了关于唐传奇的基本认知框架。词义史的追溯表明,"传奇"这个词承载了从裴铡题名、宋元说话分类、明清戏曲类别到现代学术文体概念的多重含义,研究唐传奇必须明确自己在哪一个语义层面使用这个术语。鲁迅的定义揭示了唐传奇区别于志怪的两个核心特征——"施之藻绘"的文辞自觉与"扩其波澜"的叙事自觉,二者背后是"有意为文"的创作心态。从史传到杂传再到传奇的谱系演变,展示了"传"体从实录走向虚构的渐进过程,这一过程为唐传奇的虚构叙事提供了形式上的合法性。最后讨论的"史才、诗笔、议论"三要素、"小事大情"的叙事策略、"小序+正文+论赞"的三段式结构,构成了阅读唐传奇文本的基本方法论工具。
将上述四点综合起来,可以对"何谓传奇"这一问题作如下概括:传奇是一种文言、虚构、有意为之的叙事文体,以史传笔法为框架,融合诗赋与议论,追求情节的曲折与情感的深度。从裴铡《传奇》到现代学术的"唐传奇",这一文体范畴经历了复杂的层积过程;鲁迅以来的学术传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这一文体的基本坐标,但任何固定的定义都不应替代对具体文本的细读。
下一章将在此基础上追溯传奇的文体源流,回答"传奇从何而来"的问题。我们将考察传奇之前的志怪传统、史传传统、辞赋传统如何为唐传奇提供资源,以及这些资源如何在唐代被整合为一种新的文体形态。